(三)全面贯彻党的基本刑事政策,深化死刑立法改革
为了贯彻党中央关于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要求,深入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刑法修正案(八)》削减了13种犯罪的死刑,并对相关的刑罚制度作了配套性的改革,这是中国共产党执政以来我国立法机关首次从立法上较大幅度地削减死刑,意义重大。但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目前刑法中仍有58种犯罪挂有死刑,而且以死刑的国际标准来衡量,有些死刑规定不一定合理。因此,建议立法机关应以此为契机,深入调查研究,力求从立法上逐步大幅削减死刑,在一定的历史时期将其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从而为将来最终废止死刑创造条件。
(四)积极关注高新技术革命条件下的新型犯罪
在高度信息化的社会条件下,人们的行为很容易突破时间和地域的限制,而地球也因信息网络的存在变成了“村”。信息网络的高度发达,一方面延长了人们认识社会、发现世界的手段,为人们的生活提供了传统社会所无可比拟的便利和舒适,另一方面也为犯罪分子提供了相对无限的犯罪手段和广阔的犯罪空间。我国立法机关应当充分吸收和利用犯罪学的最新科研成果,高度关注高新技术革命条件下衍生的新型犯罪现象,适时启动刑法立法,对新型的犯罪现象做出回应。
以上对我国的刑法立法的发展轨迹作了回顾,在此基础上,透视了我们党对刑法立法工作的领导作用,并对我国刑事立法改革问题谈了一些粗浅的看法。在我们党的正确领导下,刑法立法必将在继承本民族优良的刑法文化传统、注重刑法本土化建设、兼收并蓄外国刑法先进合理的文明成果的基础上,朝着更为科学、文明和人道的方向发展。
【作者简介】
高铭暄,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注释】
参见张希坡编:《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史》,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7页。
参见高铭暄主编:《刑法学原理》第1卷,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第50页。
这5个组织法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委员会组织法》。
参见高铭暄、赵秉志编:《中国
刑法立法文献资料精选》,法律出版社2007年版,第247-274页。
参见高铭暄、赵秉志编:《新中国
刑法立法文献资料总览》(上册),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337-365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文件》,人民出版社1978年版,第132页。
转引自高铭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孕育和诞生》,法律出版社1981年版,第4页。
参见同注,第365-434页。
参见注,第435-490、 496-524页。
《毛泽东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2版,第853页。
《毛泽东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2版,第1308页。
转引自高铭暄、赵秉志编:《新中国
刑法立法文献资料总览》(下),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1944页。
《彭真文选》,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421页。
同注,第423页。
参见高铭暄、陈璐:《<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解读与思考》(前言),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第7页。
《毛泽东选集》第5卷,人民出版社1977年版,第459页。
《毛泽东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1271页。
同注,第1284页。
毛泽东:《镇压反革命必须实行党的群众路线》,载《毛泽东选集》第5卷,人民出版社1977年版。
同注,第40页。
参见注,第127页。
彭真:《论新时期的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中央文献出版社1989年版,第219页。
《彭真文选》(1941-1990),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423页。
同注,第424页。
同注,第614页及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