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公会的判决书写道:“第一条,国民公会宣布法国的最后一个国王路易·卡佩犯有阴谋侵害民族自由和危害国家安全的罪行。第二条,国民公会宣布把路易·卡佩判处死刑。”{61}
1月19日,就缓期执行进行最后的唱名表决,这是路易十六的最后机会。实际上,对死刑判决,路易已经料到了,而对于缓期执行,路易并不抱有任何希望。当马尔泽布含着眼泪来通知他死刑判决已作出的时候,他正在一个阴暗角落,两手遮面、伏案沉思。听到有人来了,他就站起来,对马尔泽布说:“我已经考虑了两个多小时,考虑我在位时期,是否做过应当受到我的百姓最小的谴责的事。唉!马尔泽布先生,我本着良心向你发誓,我以一个就要去见上帝的人向你发誓,我一直想的是人民的幸福,我从来没有过与人民为敌的念头。”马尔泽布告诉他,缓期执行的请求也许不至于被驳回,但路易却完全不相信这是可能的。他送走马尔泽布时,请求马尔泽布在他最后的时刻不要抛弃他。马尔泽布答应以后还要来,但他来过几次,都没见到路易。路易也曾一再要求见他,由于见不到而十分难过。{62}
孔多塞支持缓期执行直到通过新的宪法,理由是外国宫廷肯定会从处决国王中找到反对法国的口实,并将革命者描绘成嗜血的人。为了避免这种指控并恢复共和政体的真实面目,他要求国民公会的议员们超越就处决国王而将要作出的决定,向欧洲拿出他们主张人道的证据。他大声疾呼:“废除对一切个人犯罪的死刑处罚吧,适当时候再研究对损害国家罪是否保留死刑的问题。”这是一个出奇的、反常的建议!{63}
主持会议的巴雷尔接过了孔多塞的建议,吁请国民公会“取消死刑,而对国王除外”。然后,他毫不留情地推翻了缓期执行派的论据。
凌晨两点钟,决定终于作出了:国民公会以380票对310票否决了缓期执行的提议,死刑意见得到70票无可争议的多数。{64}
四、迥异的结局:很快翻案与迟到的反思
后人经常把罗伯斯比尔处死路易十六,同克伦威尔处死查理一世相提并论,其实两者大不相同:查理一世是在同起义军的武装对抗中被俘遭处决的,路易之死则是“因为他没有抵抗”(拿破仑语)。而且当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时,他还去寻求革命的保护{65}。
对国王的审判不仅影响了英国和法国革命,更是通过应用传统的法律程序将革命深入人心。国王不是政治斗争的牺牲品,后世的历史学家们认识到:在那个时代,为了权利和正义,他不得不死。最令人印象深刻的就是判决的必然性:这就是法律的效力,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无论有什么样的财富、权力或地位,也不能阻挠法律正义的实现{66}。
在判决国王死刑的同一天,英国下院又决定以后在裁判书、决议、决定等文件上,一律不用以前通用的形式(“用国王的名义”以及一大串其他头衔),而应该写:“以英国自由的保存者的名义,根据国会的权力。”{67}英国政坛就这样在一夜之间完成了一场重大的变革。克伦威尔去世后不到两年,1660年5月26日,“流亡者的国王”查理二世隆重返回伦敦,斯图亚特王朝复辟。6月6日,查理二世公布了至少49名弑君者的名字,他们一“犯下了最令人发指的血腥残忍的叛国罪,罪恶深重……以上所列之人员,在本公告发布后14天内若回心转意,其生命与财产将获得宽恕与保护”。8月29日,《赦免法案》通过,但是王室公告所列之49名弑君者与其余两个不知姓名的“出现在绞刑台上的蒙面人”均不受该法案保护。法案规定:“所有参与谋害我们至高无上的先主查理一世的人—审判国王判他死刑、在令状上签字、对国王执行死刑的罪人,都将依照英国法律被判处叛国罪,并不得赦免。”{68}其中的第37条还规定:“已故的奥利弗·克伦威尔、亨利·艾尔顿、约翰·布拉德肖以及托马斯·普莱德不受本法案保护。”这一条款默许了一种令人毛骨悚然的复仇行为—掘墓悬尸。{69}
在经过对弑君者流于形式的审判后,{70}最高法官在判决中说:“我们十分清楚,我国的法律规定议会,不论是上院还是下院,对国王都不具有强制力,更不能判处其死刑,你们也知道囚禁国王就是叛国罪。国王永远都是正确的……”,“你们将被倒拖着赴死刑地处以绞刑,在还未咽气时砍下头,割掉器官,取出内脏,如果还未死亡,将忍受烈焰的灼烤,并砍下头颅,五马分尸,你们的残肢将任凭国王处置。最后,愿上帝饶恕你们的灵魂。”{71}1661年1月30日,在处死国王的周年纪念日之际,根据议会决议,将已死的“弑君者”的尸体公开处决。{72}克伦威尔和布拉德肖的半腐朽的尸体被从坟墓中拖出来并处以绞刑,然后把从“弑君者”躯体上割下的头颅挂在威斯敏斯宫前的杆子上示众,{73}直到1684年最终彻底腐烂分解。{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