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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刑程序论

  

  四、结语


  

  随着我国刑事司法改革的不断深入,司法公正的呼声渐高,量刑问题已成为法律界的一大热点,甚至渐入普通百姓的视野。但量刑权行使的效果仍难如人意,很多学者从实体法角度进行了诸多研究。实践表明,这种“实体式”研究进路的效果有限,实体角度的量刑改革或许可以减少法官的恣意,但无法充分彰显量刑的正义,无法真正体现人权保障的内涵。而“程序式”研究进路可以弥补这方面的不足。在正当程序规制下,法官的量刑裁量权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来行使。法官的中立地位使双方受到公平对待;各方诉讼参与人的广泛参与,使法官的裁量受到实质影响;公开的质证与辩论保障了量刑依据的不可置疑性。可见,公正的量刑程序可以将量刑裁量权限定在一个合理范围内,展现量刑裁量已受到正当程序的约束,从而获得其正当性。由此,量刑裁判就具有法律的权威,易被人们认同和接受。


  

  量刑程序模式是量刑程序规范化改革的关键问题。就世界范围看,英美法系国家的定罪与量刑程序分离的模式及大陆法系国家定罪与量刑程序合一的模式各有利弊,但总体看,崇尚程序是现代刑事诉讼的特征。具有典型大陆法系特点的我国,在学者们的呼吁及最高人民法院的倡导下,量刑程序改革俨然已取得了重要进展,但对采取怎样的量刑模式仍存在争论。笔者认为,对于被告人认罪案件宜采取定罪程序与量刑程序相对分离的审判模式;而对被告人不认罪的案件宜采取定罪程序与量刑程序绝对分离的审判模式。同时,相对于定罪程序,量刑程序诉讼证明应体现出其特殊性。


  

  从系统论角度看,量刑程序系刑事诉讼程序的子系统之一,而其本身又自成系统,与刑事诉讼系统内外的原则、制度、程序等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在我国建构独立的量刑程序,需要以系统论原理为指导,融理论及实践于一体,并处理好域外相关制度移植与本土化的关系。对我国量刑程序展开全方位、立体化研究的任务艰巨,需要法律界的持续关注。


  

  论文评议


  

  评议人:陈卫东


  

  定罪程序和量刑程序是刑事审判的两项基本内容。量刑程序是在定罪的基础上对被告人处以相应刑罚的过程,是刑事诉讼程序的有机组成部分。长期以来,我国刑事诉讼法学界对于定罪程序的研究较为深入,而对量刑程序的研究则相对薄弱。人们的一个较为普遍的认识是,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只要定罪问题解决好了,量刑问题是水到渠成之事,交由法官解决就可以,对其无需进行深入研讨。认识上的误区加之量刑程序立法的粗疏,反映在量刑的司法实践中,则是对量刑程序缺乏足够的重视,案件审理过程中缺乏程序来保障量刑公正的实现。“同案不同判”、量刑不均衡、量刑不公正的现象比较普遍。应当说,要实现量刑公正,不仅要完善实体量刑指导规则,还应当关注量刑的具体程序。程序是体现量刑正义的一个有效渠道,刑事司法的正义不仅是实体的正义,更应注重通过程序的正义来实现实体正义。量刑不仅仅是对罪犯的惩罚,更重要的是应在保障罪犯人权的基础上对其进行理性的惩罚。而缺乏程序制约和保障的量刑必然会导致量刑的偏差,最终损害司法公正。所以,量刑应当具有独立的专门程序。对量刑程序的探讨和研究,不仅利于促进法官正确量刑,克服量刑失衡现象;也有利于丰富量刑程序理论,为完善刑事诉讼立法和司法提供理论上的支持,以提高司法权威,实现司法正义。鉴于此,考察、借鉴法治发达国家量刑程序的立法和实践,分析我国量刑程序的实际及现实需要,加强对量刑程序的理论与实践的研究,进而在我国构建科学的量刑程序,意义十分重大。


  

  公正的量刑程序是保障量刑合理性的关键,也是深化刑事审判制度改革的重要步骤。当前,量刑程序改革面临着理论与实践方面的诸多问题,需要我们予以深入研究。张月满的博士论文是对量刑程序进行系统研究的一次有益尝试。论文致力于填补国内在该领域研究的空白,同时在研究方法上有所创新。表现在以下方面:第一,量刑程序问题的研究系司法的重点问题,也是我国今后比较长时期内需给予关注的问题,但理论研究却一直比较薄弱,现存可供参考、借鉴的研究成果及资料相对匮乏,而程序本身又具有相对的抽象性。本文以量刑程序为研究内容,具有前瞻性和挑战性。第二,研究视角立体化。本文采取理论思辨、实证分析、比较考察、价值分析等多种研究方法的同时,引入系统论的相关原理,从整体与部分相互依赖、相互结合、相互制约的关系中探讨量刑程序,对其展开了多维度、综合性的研究。第三,资料翔实、内容丰富。本文参考了大量的国内外相关研究成果;对我国较早实行试点的淄博、姜堰、芜湖三个典型地方的法院量刑程序试点模式进行了实证分析;对我国量刑程序的历史及国内外量刑程序现状进行了相对系统的考察;对量刑程序的理论基础及量刑主体、量刑结构、量刑诉讼证明等问题进行了系统的理论探讨。在此基础上,以条文设计的形式对我国量刑程序作出了设计,具有较强的针对性、科学性。第四,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说服力强。本文的理论探讨结合了我国量刑程序的实际,并对量刑程序试点法院的做法进行了实证分析,使得对问题的研究更加务实、充分,结论更具说服力。第五,观点鲜明、独到、研究富有创新性。文中对量刑程序相关各问题的分析和探讨比较深入,富有新意。同时作者在充分研究基础上所阐述的观点鲜明、独到。如作者对量刑程序理论基础的探讨、借鉴民诉理论对不认罪案件的中间判决的探讨和建议、对量刑诉讼证明特点及理由的分析等,皆反映出其对量刑程序研究的创新性和观点的独到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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