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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区域生态环境法治建设的现状与未来

西部区域生态环境法治建设的现状与未来



兼论我国环境立法的完善

Legal Thoughts about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and Western Bio-Environment Construction


史玉成


【摘要】  西部区域生态环境对中国经济社会的发展有着全局性的重要意义。从地缘法律文化和国家立法的双重视角考察,西部区域生态环境法治建设面临的主要障碍因素是西部社会主体对法律的需求不足,国家环境立法尚不能完全适应西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为此,需要在可持续发展的旗帜下,全面重构我国环境立法,并着重解决好西部地区性差异对环境法律的特殊需求,充分关注西部环境习惯法文化的合理价值。
【关键词】西部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环境立法;环境法治建设
【全文】
  西部地区是中华文明的发祥地之一,其中陕西和甘肃的部分地区曾经是中华民族活动的中心地带,有着发达的农耕文明和悠久的文化传统。当代以来,由于历史、地理环境、人文传统、国家发展战略需要等多重因素,西部与东部地区的发展差距呈现出扩大趋势,东西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不平衡性逐渐成为影响中国社会和谐的因素之一。当人类的脚步迈向二十一世纪的时候,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从全民族可持续发展的宏观角度,继做出“西部大开发”的战略决策之后,又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执政目标,对西部发展给予了高度的战略关注,西部地区迎来了空前的发展机遇。
  
  在促进西部开发与发展的全部内容中,生态环境的保护和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处于突出的位置。前任国务院总理朱镕基曾明确指出:“切实加强生态环境的保护和建设,是实施西部大开发的根本”。[1]因此,完善国家及地方环境与自然资源立法,充分关注西部环境习惯法文化的合理价值,依法加强西部地区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及生态环境的保护和建设,就成为实现西部地区可持续发展的“核心工程”。
  
  一、西部地区环境与资源保护与建设的全局意义及现状审视
  
  (一)西部生态环境及自然资源对中国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全局意义
  
  从地缘生态学的角度看,西部地区处于中国地势的第一阶梯和第二阶梯,是中国生态天然屏障之所在;占中国陆地总面积1/4的青藏高原是中国生态环境的祖庭,是长江、黄河、澜沧江等大江大河的发源地,对三大水系及其流域的生态环境影响极大。西部地区同时又是中国水土流失敏感区、风沙源头和濒危物种的栖息地,是中国生态建设的重要屏障和战略要地,其生态安全直接影响着中下游和全国的生态安全。例如,近年频繁发生的沙尘暴灾害就是西北地区、内蒙古地区植被破坏导致的恶果,其危害波及整个华北乃至江南;位于江河上游的西北地区严重的水土流失造成中下游河道和湖泊淤积堵塞,降低了防洪能力,加剧了洪涝灾害,1998年发生的长江全流域特大水灾就是深刻的教训。因此,保护和改善西北地区生态环境对全国生态安全有着全局性的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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