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乐福”超市收费之分析
李剑
【摘要】大型超市对供货商收取一定的费用在国内、国外都是一个普遍的现象。但是,国外的大型超市收取的上架费是以促进创新和产品销售为核心的,而中国的大型超市的入场费则演变为了以“国际惯例”为幌子的非法行为。本文通过对超市收费的深入分析,揭示超市行为的经济原因,并探讨如何进行法律的规制。
【关键词】上架费;入场费;优势地位;产业经济学
【全文】
2003年6月上海炒货企业与家乐福超市因为入场费的问题发生争执,9家炒货企业联合起来和家乐福超市进行谈判,要求改变现有的供货方式。其中,超市收费“三不”是供货商抱怨最为集中的焦点问题。一是收费项目不合理。收费额度过高,且相互攀比,收费项目逐年增加,企业不堪重负。象家乐福超市收取的 “法国节日费”“信息更换费”等。二是收费过程不透明。超市收费随意性太强。譬如,家乐福要求供货商支付每家店人民币2万元的“老店翻新费”,在具体执行过程中,既没有让厂家对老店翻新进行确认,也没有征得供货商的同意,而是超市单方面认定并在供货商结算款中对此费用进行扣除。三是合作地位不平等。谈判中,超市企业与供货商,尤其是中小供货商往往处于不平等的地位,双方签订的合同中常常附带“不平等条约”,所有合同条款基本上都由超市说了算。而家乐福超市则以收取入场费是“国际惯例”为由加以拒绝。通过协商之后双方仍然无法达成共识,阿明、正林、洽洽等占全国炒货市场8成份额的10家著名炒货企业停止向家乐福供货。在此之后,全国10多家行业协会对炒货行业协会表示声援,使“家乐福进场费事件”波澜突起。而中国造纸协会以及生活用纸专业委员会下属近40家厂商会更是齐聚上海浦东由由大酒店,召开“进场费问题研讨会暨声援上海炒货行业协会会议”,参加的企业中不乏国内外著名厂商,包括花王、尤尼佳、丝宝、唯尔福、月月舒等。[1]使得整个事件的影响远远超过了家乐福和炒货行业,进而演变成为对超市营运的讨论。同时也让我们对超市入场费这一“国际惯例”产生了关注。
一、对“国际惯例”的解析
被家乐福称之为“国际惯例”的超市入场费最早出现在20年前的美国。当时美国国内的香烟生产厂商为了争取自己生产的香烟能够摆在自动贩卖机上的最佳位置(大约为眼睛位置登高之处)以刺激产品贩卖便开始支付自动贩卖机业者一笔上架费。[2]超市上架费在美国被称为Slotting Allowance或者Slotting Fee,其具体所包含的部分即便在美国也并不是非常的清楚。[3]Sullivan认为上架费是制造商事先一次性付款方式付给零售商作为存储制造商新产品的费用,且上架费已经成为制造商与零售商间的价格/推广合约的重要组成因素。[4]而钟谷兰认为上架费是上游产品制造商支付给下游经销商以获取销售支援的费用。其最常见的形式为现金,也可以是免费的商品,但无论是哪一种方式,此费用的特色在于所支付的大小不因为销售数量的多少而不同。[5]尽管在细节上的认识有所不同,但学界和实务界基本上认为上架费是供货商向零售商支付的新品推广费用的总称。是以促进供货商产品为目的而支付的费用。
上架费产生的背景主要有三个因素:一是新产品的大量出现需要商店提供销售;[6]二是大型超市的出现;三是供货商需要依靠大型流通业者提供市场咨询。上架费从上世纪80年代出现开始,在整个新品成本中所占的比例也呈现上升趋势,根据Deloitte和Touche的研究,上架费占到新品推广费用的16%,而整个产品研发和市场调查的费用才占14%。从钱的绝对数量上看,大型超市对每种商品的收费标准一般为:普通商店收75-300美元;区域性连锁店收3,000-40,000美元;而在全球范围内的推广则为1.4-2百万美元。[7]除了数量上的变化外,收取和上架费同性质费用的行业也从最初的百货业扩展至诸如医药业、五金和计算机软件等行业。[8]但是,尽管上架费越来越普遍,占据新品成本的比例也越来越大,但对其合理性的争论却从一开始就没有停息过。
(一)对上架费的肯定
支持上架费的学者认为,在商品种类、式样充斥的现代商业社会里,流通业者并无法完全掌握各种商品的品质、市场接受度等资讯,在此情况下,对自己商品品质、市场接受度有信心的供货厂商,自然愿意支付此类费用,因为如上架费仅于最初支付,随后只要其商品销售量越多,每个商品所分担的相关费用就越低,从而使其扮演供货商和流通业者之间风险分担的角色。[9]同时,超市收取上架费是对激励创新的反映。在百货行业,要成功推出新产品必须要将旧的、过时的产品赶下货价。但是,在百货行业中,创新一直是一个有风险的过程。大量的商品在没有获得成功的时候就退出了市场,而为了让新产品进入市场,制造商必须要让销售商相信它的产品将会是少部分成功商品之一。而且,对于商品本身,制造商在信息上要比销售商更有优势,更能够判断商品能否在市场上获得利润。因此,通过支付上架费,制造商用钱表明其对商品的信心(put its money where its mouth is)。如果商品成功了,则双方都能获得利益;如果商品失败了,则通过分担风险减少损失。而且,由于商品质量的信息通过上架费传递给了销售商,在新产品成功时,会带给制造商更多的价值,失败让其支付更多的成本,这也从另一方面促使制造商在研发上投入更多。[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