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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传统文化视野中的“人”和人权精神(一)——中国传统文化视野中的“人”

中国传统文化视野中的“人”和人权精神(一)——中国传统文化视野中的“人”


周杰


【关键词】传统文化;人;人权
【全文】
  一、关于“人”的形象
  中国先民描绘人的形象最早的导源可能应该属于女娲造人的传说。(至于女娲、伏羲一类的人类先祖,在我们的描绘中往往是具有半人半神、半人半兽的形象)但是我们并不打算探讨生物意义上的人,而更多的将专注于社会意义上的人的形象。“中国的祖先们很早就开始摆脱了神的支配,把眼光从虚无可畏的上帝转移到身边的现实生活中来。当然,这一转变过程比我们想象的漫长的多”,“当我们的祖先在温饱之余得以思索人类重大问题之际,便毅然把目光投向身边的现实社会。这时,他们便发现了真正的‘人’”。[1]
  不过在古代典籍中想要找到一个完整的、清晰的、详尽的关于“人”的实在形象却颇为困难,这可能与古人观察人的视域有关。东汉王充说,“夫人,物也。虽贵为王侯,形不异于物。”(《论衡•道虚》)——这是一种原始朴素的唯物论。心学创始人王阳明则认为,“人者,天地万物之心也。”(《王文成公全书》卷六)先秦法家则有关于“天出其精,地出其形”(《管子•内业》)的人的形象描述,颇有“人情和人性的色彩”。[2]
  但是,古人思想和观察人的角度确实是丰富和多元的。其一,“自视”视角的缺乏并不妨害“他视”视角的广博——中国传统文化中,对人的形象描述大多通过人与天(神)、人与自然(尤其是动物)、人与社会(他人)的关系中第一展现的。也即是,中国人是从对方或他物的瞳孔中发现自我的,[3] 而较少有人作为主体,首先是一种“本体”存在的观念。(但并非没有这种观念。且有时候,中国人关于“我”的发现还是很锐利的。[4] 关于这一点,将在后文详述。)其二,对人的观察,更多的是去发掘人的本根(本性)、人的价值,而较少停留于物质和形体层面上,故“性恶论”、“性善论”的辩论几成二千年来中国法律思想中一个硝烟永不停息的战场。
  孟子的性善论思想导源于孔子关于人“性相近”(《论语•阳货》)的论断,他说仁义礼智信“非由外铄我也,我固之有也”(《孟子•告子上》)所以,“看到一个小孩将坠入井中,人们都会毫不犹豫地拉他一把。在这一瞬间人们不可能有什么功利考虑,……完全属于一种下意识的本能。”这种本能就被孟子称为“四端”之一的“恻隐之心”,而且“无恻隐之心,非人也”。(《孟子•告子上》)这种论述“为他进一步引申出其做人道理和政治学说留下了余地”。[5]
  与此相对的是荀子的性恶论,他认为人性就是“饥而欲食,寒而欲暖,芳而欲息,好利而恶害”;(《荀子•荣辱》)“目好色,耳好声,口好味,心好利,骨体肤理好愉佚”。(《荀子•性恶》)
  而至于法家,似乎对人性“至善”或“至恶”似乎都不感兴趣,他们的人性论都基于“人是处在利害矛盾关系中的”这一前提,因此“舆人乘舆,则欲人之福贵;匠人成棺,则欲人之夭死也。非舆人仁而匠人贼也,人不贵则舆不售,人不死则棺不买。情非憎人也,利在人之死也。”(《韩非子•备内》)“夫卖佣而播耕者,主人费家而美食,调布而求钱易者,非爱庸客也。曰如是,耕者且深,耨者熟耘也。庸客致力而疾耘耕者,尽巧而正畦陌畦畤者,非爱主人也,曰:如是,羹且美,钱布且易云也。”(《韩非子•外储说左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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