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但封建国家的主权并不来自于人民。
瑟:主权真正属于人民的是现代民主国家。依此而论,这些国家的私有制也就是公有制,其中的私有制以公有制为基础。另外,我们已讨论过,封建社会也有专制民主,这与我们的专政民主,并无质的差异,只有小巫大巫之别。结合民主,也许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一切国家都是公有制国家,公有制的性质及程度与民主的性质及程度相应,其中的私有制以公有制为基础;而人们一般所说的公有制,则是在公有制的基础上不允许有私有制。
坡:公有制是大家都有、人人都无——抽象的有加具体的无。
阿:为什么不允许,是谁不允许?
瑟:我想坡埃的感觉是正确的,公有制与主权狼狈为奸:不允许是主权不允许,公有制正好为这种不允许提供了理由。的确,主权的概念实属莫须有。主权由卢梭肇起,卢梭说,主权者仅仅凭它实际是什么,就一定应当是什么。如此,主权者必定是永远正确或者永远正当的了!当然,主权者在此并不指政府,而是多少有些形而上的实体(由虚拟的社会契约所形成的政治共同体),或者干脆说,就是主权——主权者永远正确或正当的总意志(公意)。按照我们对于意志的界定,意志是不要求具备理由的决定,这就意味着即便总意志——不需要具备理由的总的决定——得以可能,它也不是永远正确的;按照我们对于人类所能拥有的最大公正的界说,永远正当的东西即便有,也不可为人类所把握。因此,永远正当的总意志——主权,一旦被虚拟出笼,就是一种形而上的存在。当它为政府劫持时,政府就是永远正确的了,——真的已没有任何东西能够要求政府让它的行为具备理由。而政府能够劫持这种总意志,凭的是诸如“天下为公”这类口号的道德力量,公有制不过是这类口号的理论化。这样看来,是公有制在帮助政府劫持总意志——主权,主权便只有以取消一切私有制作为回报。两者的确狼狈为奸,最终的结果是置人民于水火之中。
回头再看包产到户。包产到户是农民从集体那儿承包土地的,但集体是什么意思?——难道合作社和人民公社还变相地存在?仔细分析,我们可以看到一种乖谬的存在:法律上的集体应是人们自由结社的结果,当年组建合作社和人民公社,本就是主权对农民自由结社权的剥夺,如今这种剥夺继续存在,只准包产到户,不准从那个早已不存在的合作社中退出来,便是证明。
坡:“集体”是最小的政治单元,是主权的基层干部,包产到户实质上是从主权——国家那儿包产到户的。
瑟:可悲的是:我们的一切权利都是从主权那儿包产到户的。
坡:难怪如今人们虽然拥有不少权利,但总还是有后顾之忧:权利是从国家那儿承包的,国家随时都可以收回。
瑟:因此,阿克太琪,包产到户只是布满毒素的“礼”。学者们求而赞之,只会使民众真伪不辨,最终还是在帮主权的忙。
阿:就算我们的传统已经中毒,礼已布满毒素,那么,在制礼作乐的过程中,又如何清除这些毒素呢?
瑟:自然清除。仍以包产到户为例,若以我们所说的方式制礼作乐,制度一经程序化(当然首先得有执牛耳程序),主权自然龟缩,毒源隔断,人们马上会对包产到户的价值产生怀疑(现在他们连怀疑的权利都没有);再经对习俗与惯例演变机制的参与,礼中的毒慢慢蒸发,人们肯定相信真实的权利比承包的权利好,包产到户也将为产权明晰取代。
阿: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
瑟:是的,制礼作乐必定是全体人民的事业,实际上以我们所讨论的方式,就已经包含了全民事业的概念。至于在制礼作乐的过程中具体应该发生什么事情,这不是个人的头脑所能透视的,还是让自由去高奏它的乐章吧!……坡埃,这才是真正的宏大叙事。
坡:我相信制礼作乐一旦开启,沉睡的中国必将醒来。二位,我看制礼作乐就是庄子化鱼为鸟的秘密!
瑟:我想庄子是会同意的。
阿:我感到好象中国得恢复传统文化?
瑟:这是制礼作乐的必然。
阿:但传统文化中有很多糟粕,怎么防止它们在鱼目混珠中流窜到现代呢?
瑟:阿克太琪,传统文化中哪些是精华,哪些是糟粕,应该由全体民众去辨识,这不是一个政府或者一班知识分子能够代劳的。而让全体民众(包括政府和知识分子)去决定的最好方式,就是制礼作乐,因为去伪存真,本就是制礼作乐的题中之义。如若不然,后果将不堪设想。
阿:这怎么说呢?
瑟:近代以来,有一种错误的倾向在知识分子中不断加剧:我们的整个传统文化都应该被摒弃。和西方文化比起来,我们只是打不过人家罢,是某种体弱。可知识分子不这样看,他们认为是因为我们的文化出了毛病。于是整部近现代史,都是知识分子把中国当作病人医治的历史,开出的处方层出不穷。最后的处方,你我都知道,就是以毒攻毒,整风、反右、批林批孔、思想改造,整个传统文化被弃之如弊履。几经折腾,中国真是一个病人了,她全身中毒,东西毒流布经脉——她的灵魂已经出窍。
在这整个过程中,知识分子与(政)府谋皮,最终成为皮上之毛。这是知识分子在中国不具有独立人格的一个原因,他们是医师,但手术刀总是操在别人手里。最后的手术刀,因为受永远正确的总意志的指导,在中国所进行的,是随心所欲的人体解剖。它之所以没有受到任何阻力(即便有阻力,也能立即摧枯拉朽),凭的并不是纯粹的暴力,恰恰是暴力的基础上,对中国传统文化中最大的糟粕——术、势、阴谋——的巧妙利用。西毒与东毒的结合,让这把手术刀有如疱丁解牛,游刃有余。
东毒以西毒为体,西毒以东毒为用,东西毒的关系,套用一句老话,恰如皮毛关系,东毒为毛,西毒为皮(反之亦然)。这张皮上的大毛教导小毛,与天斗其乐无穷,与地斗其乐无穷,与人斗其乐无穷。如今在我们社会所能见到的,大多是大大小小的小毛,他们习厚黑,功谋略,无所不尽其用,全都是为了和这张皮有一种直接或间接的关系。皮之不存,毛将焉附?阿克太琪,制礼作乐本身便是在去皮拔毛,对东西毒的清除,也就是对中西文化中最大的糟粕的清除。
坡:看来当今中国是中西文化糟粕的结合。而制礼作乐本身即是儒家和道家精华的结合。
阿:瑟瑞斯,有两个问题。第一,术和势与阴谋不能相提并论,不应该算是传统文化的糟粕,否则,“上兵伐谋,其次伐交,其次伐兵,其下攻城”,也是糟粕了。第二个问题坡埃提醒了我,据认为在汉代,虽然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你看,还是术),但其实已诸家合流,至少儒、道、法已合流,只不过以儒家为主而已。儒、道,而且还与法相结合,怎么没有导致你所说的制礼作乐呢?
瑟:这两个问题其实是一个问题。术、势本身不一定是糟粕,但与政治相结合,往往成为糟粕。在先秦诸子中,强调术的是申不害,强调势的是慎到,强调法的是商鞅,这三子合流到韩非子,便是法家之集大成。但法家并不是真正的法家(至少不是现代意义上的法律家),而是名符其实的政治家,当时的名家倒有点象现代意义上的法律家,——冯友兰先生早期的哲学对此有所阐述。名家来源于辩者,名家中的邓析本就是讼师,法家来源于法术之士,韩非说:法、术,“无一不可,皆帝王之具也”,——这纯粹就是把法当作政治的伎俩(“儒术”一词也是在此意义上被使用的),法将不法。因此,虽然在汉代,由儒、道、法的合流所制之礼乐确实让汉代造就了当时世界历史的辉煌,但也正是因为法家的政治家之实,儒、道在国家治理方面并未得到真正的结合,它们更多地出自术的需要,而非原则的必然。后来的历史亦然,儒、道在国家治理方面远不及在个人修身方面结合得好。虽然士大夫治天下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抑制儒、道被政治当作术用,让其更多地成为原则,但从法制对人的影响的角度看,似乎可以说,经政治结合的儒、道不免让个人的修身亦有缺陷。因此,经政治揉合的儒、道不可能是我们所说的制礼作乐,我们所说的制礼作乐是儒、道经真正的法相结合。
坡:鼎之三足,一足在东为儒;一足在南,随大鹏而至南海,为道;一足在西为法。三足并立,才可问鼎中国,化北冥之鱼为鸟,鼎立于天地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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