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今天回头来看,比较而言,倒是所谓“正统主流”的解释更多地考虑了韦伯对现代性的复杂理解,尤其是后来饱受非议的帕森斯。卢卡奇等人对韦伯思想的读解背后的理念,我在“论抽象社会”一文中有所讨论,《社会学研究》,1999年第1期,1-27。
[4] 马尔库塞,“马克斯·韦伯著作中的工业化与资本主义”,收入《现代文明与人的困境》(李小兵等译,上海:上海三联书店,1989),101。
[5] 值得注意的是,由于帕森斯在翻译《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时将这篇“前言”一并译出,置于正文前,在英语和汉语的学界,许多人都误将此文当作《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的“导论”,这是一个并非无关紧要的错误。正如Benjamin Nelson所言,这篇写于1920年的著作是整个韦伯著作的“关键线索”。参见韦伯,《世界宗教论文集》“前言”(原为“导论”), 收入《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于晓等译,北京:三联书店,1987),1-19。
[6] 与“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新教教派与资本主义精神”两项早先的研究一同构成《文集》的主体,是韦伯继《新教伦理》以后宗教社会学研究的重要计划,包括已经完成的有关中国宗教(儒教与道教)、印度宗教(印度教与佛教)的研究,以及尚未完成的有关古代犹太教、伊斯兰教和早期基督教等方面的研究。参见Wolfgang Schluchter, Rationalism, Religion and Domination (Berkeley: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 1989), Chap.XII.
[7]均写于1915年,在1920年又经过韦伯的修订。这两篇文章收入中文版的《儒教与道教》(王容芬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5),《世界宗教的经济伦理》“导论”,3-40;“中间思考”(王容芬译为“过渡研究”),302-37。
[8] Friedrich Tenbruck, “The Problem of thematic unity in the works of Max Weber”, in Keith Tribe ed. Reading Weber (London: Routledge, 1989), 42-84.
[9] 除了下文直接论及的一些争论外,一个争议的焦点是韦伯的著述并不一定只具有一个核心问题。可能象雅斯贝尔斯所言,韦伯的著作就是一些“分散的片断”,而“片断化”(fragmentation)鲜明体现了韦伯思想与生活的风格。认定一位学者毕生的研究只是围绕一个中心问题,这本身就并非理所当然的假设。从本文的角度来看,在韦伯的问题域中,有关新教伦理的问题与韦伯有关现代法理权威的论述,尽管涉及同样的主题,但却从不同的角度触及了这一主题。实际情况显然要比腾布鲁克最初认为的情形复杂得多。参见雅思培(雅斯贝尔斯),《论韦伯》(鲁燕萍译,台北:桂冠图书,1992),9。
[10] 这也许是韦伯思想的真正“精神”,参见Dirk Kǎsler, Max Weber: an Introduction to His Life and Work (Chicago: The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1988), Chap. 7.
[11] Tenbruck, “The Problem of thematic unity in the works of Max Weber”, 75.
[12] Entzauberung的译法至今仍有一些争论,从字面上来看,应译为“de-magicification”(施路赫特就认为这样更准确)。在英语学界,尽管 “除魔”(disenchantment,中文也有人译为“除魅”)是较为普遍的译法,但也有学者指出(如Hennis),应译为“去神秘化”(demystification),不过从中文的角度看,“去神秘化”并不太准确,似乎仍以“除魔”一词较为理想。
[13] “导论”中一次,“中间思考”中两次,尽管韦伯在成熟阶段(1915年)之前,就已经使用过这一概念。参见Schluchter, Rationalism, Religion and Domination, 577-8 n.35.
[14] 被编入《经济与社会》中的许多文稿属于韦伯为拟议中的《经济、诸社会秩序与及其权力》一书撰写的部分文字。新版韦伯全集将原属《经济与社会》的这些文本按这一书名重新编辑。三联书店的中文版《韦伯选集》也采取了这一做法,只不过译做《经济、诸社会领域及权力》,甘阳编,李强译(北京:三联书店,1998)。有关该书著述史方面的情况,参见Schluchter, Rationalism, Religion and Domination, Chap. XIII. 以下出于引文的方便,我们仍然援用《经济与社会》的名字。
[15] Schluchter, Rationalism, Religion and Domination, Chap. XII- XIII.
[16] Wilheim Hennis, Max Weber: Essays in Reconstruction (London: Allen & Unwin, 1988)。当然部分受德国学者的影响,当代美国的年轻学者也力图扬弃以帕森斯和本迪克斯一手树立的韦伯形象,这显然比 “韦伯的去帕森斯化”要有意义得多。特别参见Lawrence Scaff, Fleeing the Iron Cage: Culture, Politics, and Modernity in the Thought of Max Weber (Berkeley: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 1989).
[17] Hennis, Max Weber, 64.
[18] Karl Loewith, Max Weber and Karl Marx (London: George Allen and Unwin, 1982), 19-22.
[19] Hennis , Max Weber , 45,38.
[20] 韦伯在承认桑巴特对自己思想的影响的同时,明确区分了自己的思路与桑巴特的思路,这一区分散见《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一书的各处,例如55;157-161,注12,注14。这一点特别体现在韦伯一直强调的对理性资本主义与其它形式的资本主义(如贱民资本主义或盗贼资本主义)的明确区分上,例如Max Weber, Political Writings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89-90.
[21] 例如韦伯,《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17-8。而正是因为韦伯能将“个性”、“生活方式”与“人”的问题放在具体的国民经济学、历史学或社会学的研究中,才使他的这些观念与当时盛行的个性的偶像崇拜或所谓“伦理文化”区分开来。韦伯对文人习气的批判,矛头针对的实际上是无视现实的浪漫主义。在韦伯看来,这种“文人的肥皂泡”,有意培养了一种无视现实的习惯,缺乏韦伯一再强调的“现实感和客观性”(Sachlichkeit)。而且打着所谓“生命”或“体验”的旗号,不仅不能坚守个性,相反却是在瓦解个性。正如霍夫曼斯塔尔(Hugo Von Hofmannsthal)所指出的,“当代”对生活异乎寻常的关注与逃避生活的普遍趋向,不过是同一个问题的两面而已。有关韦伯对文人习气的批评,参见韦伯,“以学术为业”,《学术与政治》,冯克利译(北京:三联书店,1998),25-7;Weber, Political Writings, 107。韦伯对所谓“伦理文化”的严厉批评态度,例如Max Weber, “Anticritical Last Word on The Spirit of Capitalism”, American Journal of Sociology, Vol. 83, No.5 (1978),1125; 尤其参见Scaff, Fleeing the Iron Cage, 22f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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