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以“竹房城镇带”、“汉江生态经济带”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程为重点,加强农村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种植业面源和分散式畜禽养殖的污染治理。大力实施农村环境保护“四两”(两清、两减、两创、两治)工程。
4、重点流域区域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以“一江、两库、六河”等重点流域、区域的环境整治和生态建设为重点,实施碧水工程。
5、城市环境生态宜居工程:加强餐饮服务业噪音油烟污染治理,控制机动车尾气和城市扬尘,消除城市内源河流的黑臭水体,营造碧水蓝天美城的宜居环境。
6、饮用水安全保障工程:通过水源地污染防治、生态恢复和建设、应急能力建设、环境预警监控体系建设、环境监管能力建设等工程的实施,确保饮用水安全。
7、环境风险防范工程:以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为重点,以环境保险和责任追究机制为保障,做好风险防范工作。
8、环境监管能力基础建设工程:由常规达标向全面达标、由注重硬件向全面提升、由齐头并进向重点扶优转变。明确环境监管能力建设的差异性,按照“配强市级,配齐县级”的目标,重点加强市级环境监管能力建设。
专栏三:十堰市“十二五”环境保护工程项目投资一览(略)
(二)建立长效机制,保障规划实施。
1、深化环境保护目标考核制度。
落实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生态环境质量监督考核机制,建立生态文明建设考核评价体系,把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辖区生态环境质量目标、重点生态功能区环境保护目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重金属污染防治和公众对辖区环境保护的满意度等环境保护目标和生态文明建设指标纳入对各级政府经济社会发展评价体系和党政干部政绩综合考评体系。把规划执行情况作为对地方政府和领导干部综合评价的重要内容,实行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一票否决制”。
2、建立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综合决策机制。
强化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综合决策能力。优化环境保护职能,完善政府负责、环境保护部门统一监督管理、有关部门协调配合的综合管理机制。严格执行重大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制度,确保重大决策的正确性。
充分发挥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发展的作用。建立重大决策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对区域流域开发利用、重要产业发展、自然资源开发和城市建设等规划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把环境功能区划、总量控制、环境容量、环境风险评估作为区域和产业发展的决策依据,合理调控发展规模,优化产业结构和布局,明确开发和建设的环境准入条件和环境保护要求,并且作为有关建设项目行政审批的前置条件。
3、城乡统筹区域协调,统一环境保护要求。
统筹城乡与区域环境保护协调发展。实施区域环境综合整治,加快环境基础设施建设,鼓励环境基础设施的共建共享。建立联合治污、跨界环境污染纠纷处理、跨界断面水质管理、跨界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置等机制,逐步实施上下游互动、共责的污染补偿机制。建立健全联合执法制度,加强行政区域之间的执法协作和部门间的行政执法合作,推进综合执法。
4、建立市场化多元投融资机制。
明确地方政府及企业的财权事权,以政府为主体,建立稳定的环境保护资金来源渠道,落实规划项目建设资金。构建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渠道组成的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投融资格局,利用银行信贷、债券、信托投资基金和多方委托银行贷款等商业融资手段,多方筹集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资金。实施环境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市场化运作。建立中小企业污染防治扶持性融资机制。建立完善以各级政府财政支持为导向、其它社会资本共同参与的农村环境污染治理资金保障机制。
5、强化环保执法管理。
严格执行环境保护各项法律制度。严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准入关和“三同时”竣工验收关,合理运用“第一审批权”和“一票否决权”,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发挥政策优势与导向作用,强力推进清洁生产,引导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不断强化环境执法与环境监管职能,严格控制各类污染事件发生。
(三)发挥科技先导作用,提供先进技术支撑。
1、实施环境科技创新。
优化整合环境科技产业资源,实施“生态文明建设科技创新引导工程”,推动环境科技创新和转化平台的建设,逐步形成持续、健康、高效的环境科技创新体系。围绕资源和环境承载力、环境容量、清洁生产、循环经济、产业链接关键技术、水资源利用、生态环境保护、废物资源化、生态安全、小城镇建设和农村环境保护,开展专项研究,组织科技示范,推广应用环境保护科研成果。强化企业的创新主体地位,引导企业加大环保科技创新投入。对技术含量高、有可能形成产业化的项目和技术,给予高新技术产业的优惠政策。完善环保科技创新环境,整合国内外高水平科技资源,加强环保科技服务和创新平台体系建设。
2、人才培养。
优化人才开发体制环境,建立健全吸引、留住、用好人才的机制。加快环境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实施环境科技领军人才培养计划。创新人才引进机制。实行引进资金、项目与引进技术、人才相结合,充分借助外部人才资源。鼓励和支持设立不同层次、形式多样的人才开发渠道。
3、整合科技资源。
以现有环保技术力量为依托,发挥我市科教优势,整合大专院校的科研资源,建立一批先进水平的重点实验室和环保科研基地。开展对清洁生产、资源节约、能源替代、污染防治及生态保护等领域先进适用技术的开发、应用和推广。
(四)鼓励公众参与,形成社会化环保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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