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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十堰市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纲要》的通知

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十堰市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纲要》的通知
(十政办发〔2012〕9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十堰市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纲要》已经2012年4月28日市政府第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六日

  十堰市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纲要(2011-2015年)

  环境保护是我国的基本国策。为推进“十二五”期间全市环境保护事业科学发展,努力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制定本规划。

  一、环境形势
  (一)“十一五”环保工作的主要成效。
  “十一五”期间,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走生态文明建设之路,以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为抓手,认真落实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不断加大环保投入,积极推进环境综合整治,全面完成了“十一五”环境保护规划的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
  一是生态文明建设扎实推进。市委、市政府2009年出台了《关于加快建设区域性中心城市的决定》,明确提出着力打造国家级生态经济示范区,作出了全面实施“一城两带”绿色发展的战略部署,将环境质量、污染物总量减排等相关指标纳入各级党政领导班子与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体系,并作为县域经济考核评比的重要内容,成立了十堰市生态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大力推进生态立市战略的实施。建立了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管、考核和统计体系,先后治理重点污染企业95家,在76家排污单位的93个排污口安装了在线监控装置,并进一步加大投入,加强水源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力度。在全市建立了2个国家级、5个省级、2个市级自然保护区和13个省级自然保护小区,保护区面积达到407万亩,占国土面积的11.4%;大力开展生态创建、绿色创建活动,建成国家级生态乡镇3个,省级生态乡镇2个、生态村7个,省级绿色社区2个、绿色学校4所,市级绿色社区8个、绿色学校35所,形成了政府主导、市县联动、全社会广泛参与的生态文明建设格局。
  二是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圆满完成。2010年全市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3.17万吨,比2005年下降5%;二氧化硫排放总量3.35万吨,比2005年下降3.18%,圆满完成了省政府下达的“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
  三是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明显提速。到2010年底,投入运营的城镇污水处理厂达到12座,设计污水处理能力累计达到45.6万吨/日,实际处理能力40.5万吨/日,建设污水收集管网181公里,城镇污水处理率由2005年不足15%提高到69%;“十一五”期间,新建并投入运行8个生活垃圾处理场,新增生活垃圾处理能力1800吨/日;东风公司热电厂及市内大型燃煤锅炉基本实现脱硫。《“十一五”环境保护规划》的建设项目完成102个,完成率达70%以上。
  四是淘汰落后产能成效显著。“十一五”期间,全市共关停各类污染企业(生产线)130家,其中关闭黄姜加工企业69家、产能达3000吨/年;淘汰落后水泥产能200万吨/年,钢铁冶炼100万吨/年,铁合金1.1万吨/年,纸浆5万吨/年;引进发展循环经济企业40家,对21家规模以上企业进行了清洁生产审核,经济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
  五是农村环保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农业面源污染得到有效控制。通过争取国家、省资金支持,在我市实施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一江两山”环境综合整治,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和连片村庄环境整治项目。先后对16个村庄环境进行了综合整治,对6个规模化畜禽养殖场进行了粪便资源化利用和污染综合治理改造。在竹房城镇带城乡一体化试验区内的竹山县、竹溪县、房县和丹江口市的21个乡镇、56个村庄实施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程,取得初步成效,受益农村人口达40多万人。先后在岩洞沟水库、茅塔河水库上游开展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试点,关闭取缔黄龙滩水库、丹江口水库水产养殖20多家。
  六是生态系统保持稳定,环境质量稳中提升。全市17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比“十五”末增加5个百分点;竹溪河、浪河等河流水质较“十五”末提高了一个类别;汉江干流十堰段、丹江口水库水质主要指标达到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Ⅱ类标准,是江汉干流水质最好的河段之一,水环境质量得到改善。城区空气污染指数(API)平均值为55,达到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以上天数346天,占94.79%,比“十五”末增加2.7年百分点,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区域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为51.6dB(A),城区功能区噪声达标覆盖率89.4%,比“十五”末增加18.8个百分点,声环境质量良好。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53%,生态环境的各项指标均优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整体优良。
  七是风险预警防范能力不断加强,重大环境事件零发生。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的环保专项行动,确保饮用水源地安全,设立丹江口水库库周一公里安全防护区,在黄龙滩水库等重要饮用水源地建立隔离区并设立标识,关停、搬迁、治理排污企业60多家。建成了全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理中心,对危险废物实施安全转移处置,先后完成了东风公司多氯联苯1号、4号填埋区危险废物的安全转移处置工作,对东风公司铸造二厂危险废物临时储存场进行了永久性关闭。全面开展了重金属污染综合整治,关停黄龙山金矿等45家矿山企业,治理62家金属尾矿库,批准建设等量替换集中控制的电镀工业园1家,关停了一批小电镀、小冶炼。及时有效处理了重大跨境污染事件,先后对陕西丹凤氰化物污染丹江郧县段、镇安米梁金矿尾矿库溃坝污染金钱河郧西段等两起重大环境污染事件做出及时有效处理,维护了我市的环境安全。 “十一五”期间,全市无重大环境污染事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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