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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绿色创建行动方案的通知

  12.创建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重点围绕“宣传生态文化、保护文化生态”两大任务,全面推进以文化遗产为主体的人文资源保护工作。加强世界遗产地、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地质公园、矿山公园、考古遗址公园、海洋公园和植物园的建设和管理,使其成为承载生态文化的重要平台。注重挖掘杭州人文精神和山水文化、农耕文化、茶文化、园林文化、运河文化、古都文化、遗址文化、西湖文化中丰富的生态思想,抓好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深入挖掘杭州生态文化资源,重点推动生态博物馆建设。加强生态文化理论研究,安排一批生态文化研究项目,形成生态文明研究成果和文化作品。到2015年,建立5个省级以上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鼓励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积极申报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
  13.创建生态旅游区。根据《生态旅游区建设与服务规范》(DB33/T634-2007)的要求,大力推进生态旅游区建设。积极开展生态旅游资源保护,进一步提升生态旅游资源利用效益和水平,推动旅游景区旅游要素生态化建设。生态旅游区要推行绿色环境管理,保证旅游景区环境管理工作规范化、程序化、持久化。完善生态旅游区的长效监管机制,推进生态旅游政策、法规、标准、制度建设。加强对生态旅游管理者、从业人员和旅游者的生态文明教育和普及,推行文明、科学、健康的旅游行为。在已有的生态旅游区建设基础上,进一步总结经验,不断深化、推广创建成果,提升品牌形象。到2015年,旅游区环境达标率达100%,省级生态旅游区力争达到5个。
  (二)广泛开展绿色系列创建活动。
  1.创建生态文明教育基地(环境教育基地)。在创建省级生态环境教育示范基地的基础上,积极创建生态文明教育基地,把森林公园、湿地公园、自然保护区、自然博物馆、学校、青少年教育活动中心、风景名胜区作为创建重要领域,建设一批有深刻文化内涵的生态文明教育基地。继续推进市级环境教育基地创建工作,修订创建标准体系和创建办法,完善生态文明教育进课堂、社会公众参与、交流合作和投入等机制。力争到2015年,累计创建省级生态文明教育基地10个以上、市级环境教育基地38个以上。
  2.创建“绿色学校”。进一步优化市级“绿色学校”创建标准,提高创建水平和质量。加强学校绿色环境建设,重视绿色人才培养,注重营造绿色文化氛围。以创建“绿色学校”为载体,全面加强学校生态文明和环保知识宣传与实践,以多种形式把环境教育纳入各级各类学校课程,深入开展校内外环保综合实践活动,把环境教育渗透到学校教学和管理的各个环节。力争到2015年,中小学环境教育普及率达到100%,累计创建省级“绿色学校”200所以上、市级“绿色学校”380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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