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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门市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实施方案(2009-2020年)的通知

  (3)加快城乡一体化的人力资源市场网络建设。推动城乡一体化的人力资源市场信息网络建设,开发远程招聘系统,尤其是加强村委会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网络建设,把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网络、远程招聘系统纳入政府政务网进行总体规划,全面实行就业、劳动用工信息数据城乡联网,提高全市劳动力供求信息公开、共享程度,加强基层劳动保障协理员管理,制定劳动保障协理员管理制度,推动就业服务方式创新,加强人员培训,提高人员素质。

  (4)加快创业培训,组织人员开发创业项目,依托各市、区创业培训机构,力争每年扶持300名城乡劳动者经过创业培训成功创业,带动就业500人以上。

  (5)推进实施覆盖全市范围的全民技能和储备提升计划,加快江门市高级技工学校第二校区建设,推动新会技工学校、台山市技工学校更上新台阶。2011年,全市技校在校生规模接近2万人,协助省开发适应农村劳动力和技工教育的新职业和远程培训课件。

  (6)以“千企扶千村”就业工程为着力点,深入贯彻“双转移”,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完善村委会就业联络员推荐就业服务和企业吸纳农村劳动力激励制度,规范“千企扶千村”工作台帐,建立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业绩上墙公示制度,定期开展农村劳动力资源普查,及时掌握本辖区农民转移就业情况。加大技术扶持,研发具有江门特色的城乡远程招聘系统,加快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加强督查督办,将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纳入年度考评考核,健全通报制度。创新优秀农民工落户城镇工作机制,定期开展优秀农民工和同是侨乡建设者“双百”优秀务工人员评选表彰活动,宣传典型先进事迹,深化“千企扶千村”就业工程。加大资金投入,加强政策宣传,切实兑现激励政策,提高村委会、企业、就业联络员的积极性。

  (7)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联络工作制度。广泛收集高校毕业生基础信息,设立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信息数据库,加强校企合作,引导和动员企业积极吸纳高校毕业生。健全跟踪服务制度和实施重点帮扶援助,对辖区内就业困难和生活困难的高校毕业生,进行上门调查摸底,登记造册,并建立帮扶责任制。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机制,提高实操水平,增强就业能力。加大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优惠政策宣传力度,认真落实各项就业援助政策,加快制订各项配套措施,积极探索珠中江三地高校毕业生人才资源共享一体化机制。鼓励毕业生到城乡基层就业、自主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

  (二)第二阶段:2012-2014年。

  1.阶段目标。巩固职业培训转移就业成果和完善普惠城乡劳动者就业创业的各项制度。建立城乡统一的人力资源市场、就业失业状况调查统计和指标体系、城乡统一的人力资源供求信息收集分析、评估和定期发布体系,完善城乡平等的就业援助制度和创业促进就业服务体系。到2014年,100%的街道(乡镇)、社区(行政村)能够提供较为完备的基本公共就业服务功能,镇(街)、社区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网络建设覆盖率达到100%,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3%以内。

  2.实现措施。兼顾城乡劳动者就业特点,合理确定城乡劳动者就业、失业界定标准,建立就业状况调查统计登记分析制度及人力资源供求信息收集分析、评估和定期发布体系,完善企业用工定点监测、失业动态重点监测制度;定期公布城乡劳动者就业、失业动态;全力推行充分就业社区创建工作和完善就业援助办法;实行个性化服务和即时公益性岗位援助,提高就业岗位开发效率,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组织有创业意愿的劳动者开展创业培训,健全覆盖城乡劳动者的公共职业培训制度,扩大全民技能提升培训。

  (三)第三阶段:2015-2017年。

  1.阶段目标。进一步增强政府公共就业服务供给能力;利用人力资源市场网络,建立自助式远程招聘平台完善远程职业培训平台;推动就业培训服务信息跨区域共享,建立政府公共就业服务绩效评价机制。到2017年,100%的街道(乡镇)、社区(行政村)能够提供较为完备的基本公共就业服务功能,镇(街)、社区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网络建设覆盖率达到100%,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3%以内。

  2.实现措施。增加财政投入,提高政府购买公共就业服务的比例;继续开展全民职业技能培训和智力扶贫,搭建公共远程职业培训平台,提供丰富的培训辅助软件和课件,扩大远程培训学习规模;全面建立覆盖全市劳动者职业培训公共服务体系,完善公共就业服务决策监督机制、绩效评价机制和问责机制;完善人力资源信息发布、远程职业培训平台、创业服务体系等公共平台,建立覆盖城乡劳动者的信息发布、远程招聘的公共体系。

  (四)第四阶段:2018-2020年。

  1.阶段目标。全面落实积极就业政策,完善统一的公共就业服务制度和体系;实现基本公共就业服务标准化、城乡及区域间基本公共就业服务资源均等化,使各类求职者更和谐充分就业;就业援助服务更精细周到,市场就业与企业用工更宽松合理。到2020年,100%的街道(乡镇)、社区(行政村)能够提供较为完备的基本公共就业服务功能,镇(街)、社区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网络建设覆盖率达到100%,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3%以内。

  2.实现措施。坚持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方针,建立覆盖城乡、全民共享、服务均等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完善五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使基层服务平台功能满足实际工作需要;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共享机制,实现通过人力资源市场信息网络享受自助式公共就业服务;统一城乡公共就业服务标准,所有劳动者不分城乡、区域内外和群体,全部纳入统一的就业失业登记管理服务,享受同等的免费就业服务。

  九、医疗保障均等化的建设目标及实现措施(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局、市民政局、市残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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