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门市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实施方案(2009-2020年)的通知


  (2)按照国家部署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到2011年,在试点范围内基本建立农村养老保障制度。

  (3)进一步做好我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工作。依据我市财力,逐步提高全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水平。到2011年,探索建立全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制度,全市被征地农民保险覆盖率达到75%。

  (4)建立完善优抚安置保障体系,确保优抚对象“病有所医、医有所保”,逐步实现区域内城乡待遇一体化。进一步深化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完善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制度,逐步实现区域内城乡安置一体化。

  (5)建立健全社会救助体系,依法保障各种救助对象的基本生活,力争将全市年人均收入低于2,500元的城乡居民家庭全部纳入低保救助范围,实现应保尽保。

  (6)逐步提高五保供养对象和城市“三无人员”的保障标准,使农村五保对象不低于当地居民的平均生活水平,使农村五保对象不低于当地居民的平均生活水平,使城市“三无人员”的生活得到基本保障。到2011年,全市五保供养标准达到当地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60%以上,本省户籍二、三产业从业人员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93%。

  (7)建立救灾资金与当地财政收入和人均生活状况相衔接的投入机制。健全救灾物资储备体系,储备充足的生活类救灾应急物资。

  (8)建立完善社会福利体系,进一步发展以服务老年人、残疾人、孤儿为主的社会福利体系,并逐步扩大服务对象范围,推动社会福利服务由补缺型向适度普惠型转变。

  2.实现措施。

  (1)以农民工、非公有制企业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及城镇个体工商户为重点,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加快完成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视同缴费个人账户建账工作,逐步做实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按省的部署,建立最低养老金制度,保障养老金水平较低人群的基本权益。完善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促进劳动力自由合理流动。

  (2)建立“个人缴费、集体补助、财政补贴”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坚持“保基本、广覆盖、可持续”的基本原则,突出工作重点,以45周岁以上农民作为重点人群。有条件的地方,积极推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体系建设。

  (3)按照省的有关部署,进一步完善现有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制度,借鉴先进地区经验,结合我市实际,探索制定操作性更强,更有吸引力、保障水平更高的全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办法,逐步扩大被征地农民保障范围和提高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水平。

  (4)加快完善优抚安置保障体系建设。完善我市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制度,把符合条件的抚恤定补优抚对象纳入相应的医疗保障范围,确保优抚对象参保参合率达到100%;建立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和优待金自然增长机制,逐步实现优待金城乡一体化;进一步深化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完善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制度,逐步实现区域内城乡一体化安置。

  (5)加快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构建以最低生活保障、灾民救助、五保供养、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为主,以临时救助为补充,覆盖全面的社会救助体系。完善各种救助标准的正常增长机制。

  (6)加大城乡社会福利设施建设力度,积极推行民办公助、公办民营和政府购买服务的社会福利服务改革,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社会福利事业的积极性,大力发展以扶老、助残、救孤、济困、赈灾为重点的慈善事业和福利彩票事业。

  (二)第二阶段:2012-2014年。

  1.阶段目标。根据国家和省的规定,建立不同社会保障制度之间的衔接机制。以覆盖城乡居民为目标,根据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特点和不同人群的保障需求,实行分类指导,实现不同保障制度之间的可衔接、可转换。到2014年,全市低保覆盖率达到95%,全市五保供养水平达到60%,本省户籍二、三产业从业人员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94.6%,全市被征地农民保险覆盖率达到90%。

  2.实现措施。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建立和完善农村养老保障制度,实现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与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制度的衔接,城乡一体化养老保险制度初步形成,所有需要保障的人群都纳入保障范围内,实现全市人人享有基本生活保障。

  (三)第三阶段:2015-2017年。

  1.阶段目标。完善多支柱的社会养老保障体系,提高各类人群的养老保障水平。在建立城乡统筹的基础上,将目标转向提高保障水平,并逐步缩小人群、城乡与地区差别,提高均等化程度。到2017年,全市低保覆盖率达到98%,全市五保供养水平达到60%,本省户籍二、三产业从业人员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96.5%,全市被征地农民保险覆盖率达到91%。

  2.实现措施。在全市范围内分地区确立基本生活保障标准,为未达到该标准的各类人群提供补助待遇。

  (四)第四阶段:2018-2020年。

  1.阶段目标。进一步提高生活保障均等化程度,促进社会保障制度体系持续发展和整个社会保障制度向高水平发展。到2020年,全市低保覆盖率达到100%,全市五保供养水平达到60%,本省户籍二、三产业从业人员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98%,全市被征地农民保险覆盖率达到95%。

  2.实现措施。按照中央和省的有关规定,实现资金保值增值。做实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实现各类社会救助制度和社会福利制度的全面衔接。

  七、住房保障均等化的建设目标及实现措施(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局、市金融局)

  (一)第一阶段:2009-2011年。

  1.阶段目标。

  (1)解决全市城镇户籍2,211户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房住房保障面积标准达到人均建筑住房面积12平方米,城镇廉租住房保障率达到100%。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