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重点工程
(一)江门市安全生产执法监察能力保障工程。
建设完善市、县、镇三级安全监管部门基础设施,配备现场监管执法装备;实施安全生产信息系统(“金安”)二期工程,实现办公与办案的自动化、信息化和网络化。建立民爆行业生产经营动态信息系统、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信息化网络、农机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信息系统。
(二)江门市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中心建设工程。
建设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中心,重点支持安全生产先进技术推广,支持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检测检验等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共性、关键技术的科技攻关,鼓励企业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开展生产安全技术改造;做好相关车辆行驶记录仪的强制推广安装工作;鼓励和支持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推广。支持市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有关安全生产管理与技术的研究和推广应用等。
(三)江门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工程。
建设上下联动、信息共享、协调一致、反应迅速的市、县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平台;建立1支市级危化品救援队;建设市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装备物资储备中心库,相应增加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装备、设施,购置1台现场应急救援指挥车。
(四)江门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治理工程。
实施露天采场边坡及排土场、水害等事故隐患综合治理。对涉及硝化等危险化工工艺装置设施进行自动化改造。实施公路安全整治工程,重点整治干线公路事故多发路段和道路危险隐患点段,并延伸至农村公路。以临水、临崖、急弯、陡坡路段为重点,完善道路标志标线标牌、防撞护栏护墩等安全设施。实施城市燃气与化学品输送管网隐患治理工程。实施城区内安全距离不达标的化工企业搬迁工程。
(五)江门市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基地建设工程。
建设安全警示教育基地,主要用于市本级安全生产宣教基地建设(包括装修和设备设施投入、师资队伍建设)及定期开展各种类型的安全生产培训;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活动,制作安全生产公益广告以及开展安全文化创建活动,开展"安全生产月"集中宣传活动以及安全生产政策法规研究包括地方性安全生产规范性文件的起草、修订以及宣贯等。
(六)江门海上搜救指挥平台与基地建设工程。
建设新会崖门海上搜救与防污应急基地,计划占地1500平方米,配备一艘消拖两用拖船与防污设备设施;建设台山川岛海上搜救与防污应急基地,占地1500平方米,配备防污设备设施;构建江门海上搜救信息与指挥平台。
五、保障措施
(一)坚持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1.安全生产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布局。各市、区政府,市各有关单位务必坚持安全发展理念,统筹安全生产与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把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统计指标体系,把安全生产重大工程项目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和政府投资计划,把实现安全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同步规划、同步部署、同步推进,建立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发展的综合决策机制。
2.统筹安全生产区域协调发展。要结合区域发展特点正确处理安全生产与经济发展的关系,将安全生产发展与贯彻实施《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和产业转移政策紧密结合,加快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利用产业转型升级机遇加大综合整治力度,率先实现安全生产状况根本好转;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和生产性服务业,加大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建设,严格控制事故总量,保持平稳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