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江门市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江府办[2011]16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有关单位:
《江门市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业经市政府十三届八十二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安监局反映。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一年四月十二日
江门市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
“十二五”时期是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也是促进安全生产工作全面发展、实现国务院确定的“到2020年我国安全生产状况实现根本性好转”目标的重要时期。
2006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全市安全生产工作部门围绕《江门市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2006-2010年)》确定的目标和任务,多措并举推进了各项任务顺利实施,安全生产形势明显好转。“十二五”期间,随着我市经济结构转型和发展方式升级,安全生产面临新情况、新挑战、新任务。科学编制实施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对于坚持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推动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促进安全生产状况全面好转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本规划是江门市“十二五”重点专项规划,是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战略性、纲领性、综合性规划,是政府和企业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重要依据,主要内容包括发展条件、总体要求、主要任务、重点工程、保障措施等5个部分。
一、发展条件
(一)发展基础。
“十一五”期间,我市安全生产工作取得重大进展,安全生产形势明显好转,为“十二五”时期安全生产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
1.“十一五”规划目标指标进展良好。2006年至2010年,我市安全生产事故三项指标均呈较大幅度下降,各类事故死亡人数和较大以上事故发生起数、死亡人数得到有效控制,部分高危行业、领域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十一五”规划事故的控制目标和完成情况如下表:
2.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初步形成。一是出台了一批有关安全生产重点监控企业(部位)、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监管和隐患举报治理等方面的规范性文件;二是完成了市和7个市、区安全监管机构单独设置,镇(街)安全监管机构设置单独人员编制,市、县两级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安全监管人员编制共144名,其中执法监察队伍编制49名;三是建立起市、县、镇、村“四级”安全监管网络;四是建立健全了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制度,建立了覆盖全市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管理体系;五是完善了防范较大以上安全事故工作会议制度、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检查督查、联合执法和事故责任追究等制度;六是严格依法行政,实施行政许可,建立了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受理、审查、审批相分离的“一站式”服务制度。
3.重点行业(领域)监管得到强化。一是形成了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的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二是推动全市危险化学品专用区域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并积极探索安全监管方式方法,为今后引导相关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实施搬迁、扩大规模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三是道路交通、火灾消防、建筑施工、特种设备、民爆器材、水上交通、农业机械、渔业船舶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四是建立健全了市、县两级重大危险源动态监管及监控预警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