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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南省建设教育强省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通知

  3.深化高等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根据国家统一部署,逐步实施高等学校分类入学考试。建立健全有利于促进入学机会公平、有利于优秀人才选拔的多元录取机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招生以统一入学考试为基本方式,结合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对特长显著、符合学校培养要求的,依据面试或者测试结果自主录取;高中阶段全面发展、表现优异的,推荐录取;符合条件、自愿到国家需要的行业、地区就业的,签订协议实行定向录取;对在实践岗位上作出突出贡献或具有特殊才能的人才,建立专门程序,破格录取。推进高等职业教育和成人高等教育考试方式和录取办法改革。改革完善自学考试制度。
  (二十)建立现代学校制度
  1.推进政校分开、管办分离。建立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构建政府、学校、社会之间新型关系。明确政府管理权限和职责,明确各级各类学校办学权力和责任。探索适应不同类型教育和人才成长的学校管理体制与办学模式。完善学校目标管理和绩效管理机制。健全校务公开制度,接受师生员工和社会的监督。随着国家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推进,探索建立符合学校特点的管理制度和配套政策,克服行政化倾向,取消实际存在的行政级别和行政化管理模式。
  2.建立现代大学制度。加强高等学校章程建设,依照章程管理学校。落实学校办学自主权,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健全议事规则与决策程序,依法落实党委、校长职权。完善大学校长选拔任用办法。探索教授治校的有效途径,充分发挥教授在教学、学术研究和学校管理中的作用。充分发挥学术委员会在学科建设、学术评价、学术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加强教职工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大会建设,发挥群众团体的作用。建立和完善教职工和学生校内申述调解机制。探索建立高等学校理事会或董事会,健全社会支持和监督学校发展的长效机制。探索高等学校与行业、企业密切合作共建的模式,推进高等学校与科研院所、社会团体资源共享和协调合作的有效机制,提升高校服务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能力。加强社会和专业机构对学校的评价与监督,建立高等学校质量年度报告发布制度。
  3.完善中小学学校管理制度。完善普通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校长负责制。完善校长任职条件和任用办法。健全校务会、教代会等校内民主决策、管理与监督机制,支持组建社区、家长委员会参与学校管理和监督。推行教职工全员聘用聘任制。规范学校财务和资产管理。依法完善与落实中等职业学校理事会制度。健全中等职业学校校长负责制,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扩大教职工的民主参与权。扩大普通高中及中等职业学校在办学模式、育人方式、资源配置、人事管理、合作办学、社区服务等方面的自主权。鼓励进行学校管理方式改革试验。
  (二十一)扩大教育开放
  1.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进一步扩大国际交流与合作范围,借鉴国外先进的教育理念和教育经验,引进国际教育投资基金和境外优质教育资源,提升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办学水平。鼓励各级各类学校开展多种形式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办好中外合作学校和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加强与国外境外大学合作,积极推进教师互派、学生互换、学分互认和学位互授联授。进一步做好来湘留学工作,不断提高来湘留学生的层次、比例和培养质量。积极引进海外优秀人才来湘服务。
  2.引进和培养国际化高层次人才。充分发挥国家留学基金地方合作项目的优势,高等学校以建设重点学科、中小学校以开展外语教学为重点,选派教师和管理人员出国培训、研修和交流。积极引进国外高校的知名专家和外籍教师。鼓励高校提高具有境外学历背景的教师比例。利用港澳台地区教育资源,搭建教育交流与合作平台,着力培养具有国际视野的拔尖人才。
  3.积极开展汉语国际推广工作。培养汉语国际推广人才,开发相应课程教材,积极开展对外汉语教学工作。建设好国际汉语传播基地,继续办好“汉语桥”世界大学生中文比赛,扩大湖湘文化和湖南教育影响力。积极开设“孔子课堂”,创建“孔子学院”,提高教学水平和办学质量。
  (二十二)推进长株潭城市群教育综合改革
  根据“两型社会”要求,以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为目标,以教育机制体制改革为重点,以政府统筹与市场调节相结合为手段,以促进教育公平和提升教育质量为核心,积极开展教育综合改革。
  1.推进基础教育改革。开展以政府投入为主、以公办幼儿园为主的学前教育办园体制改革试点,探索以县为主、县乡共管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探索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机制和模式,着力统筹城乡学校布局统一规划、资源均等配置、教师有序流动,率先实现长株潭试验区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积极调整和优化高中阶段学校布局,探索高中阶段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协调发展途径。
  2.创新职业教育办学模式。加快完善覆盖城乡的职业教育和技能人才培养体系。探索职业教育园区建设新模式。以长沙、株洲职教园区为重点,统筹职教资源,建设一批资源共享的区域性公共实习实训基地;优化配置长株潭区域职业教育资源,推动区域职业教育集群式、集约化发展。指导和监督企业落实国家关于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经费的规定,探索在长株潭城市群建立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经费统筹制度。
  3.探索高等教育创新人才培养方式。探索区域高等学校资源共享的方式和途径,推进高水平大学和重点学科建设。支持高校与地方政府、科研院所、企业合作开展创新人才培养。增强高校服务能力,根据产业发展要求建设一批相关专业学科,提高长株潭高校群在全国的竞争优势。开展扩大省政府高等教育统筹权和落实高校办学自主权试点。建设一批大学生创业教育基地。
  五、保障措施
  (二十三)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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