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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南省建设教育强省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通知

  注:*含中哥职业教育学生数;**含高等职业教育学生数。
  2.战略主题:以人为本,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着力提高学生服务国家和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勇于探索的创新精神和善于解决问题的实践能力。切实解决好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的问题。
  坚持德育为先。切实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国民教育全过程,渗透于教育教学的各个环节,贯穿于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的各个方面。突出理想信念、公民意识、爱国主义和民族团结教育,加强中华民族传统文化和湖湘文化教育,引导学生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切实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构建大中小学有效衔接的德育体系,创新德育形式,丰富德育内容,完善德育评价机制,不断增强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坚持能力为重。优化知识结构,丰富社会实践,强化能力培养。着力提高学生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教育学生学会学习,学会动手动脑,学会生存生活,学会做人做事,促进学生主动适应社会,开创美好未来。
  坚持全面发展。全面加强和改进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坚持文化知识学习与思想品德修养相统一、理论学习与社会实践相统一、全面发展与个性发展相统一。加强体育,培养学生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和健康的生活方式;加强艺术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审美情趣、人文素养和健康人格;重视劳动教育、安全教育、生命教育、国防教育,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培养适应时代发展要求的合格人才。
  二、战略重点
  (三)加快普及学前教育
  1.加大政府统筹力度。坚持学前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落实以县为主、县乡共管的幼儿教育管理体制,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格局。切实落实各级政府责任,将城区幼儿园建设与发展纳入城区建设与开发规划,逐步提高公办幼儿园比例。重点发展农村学前教育,合理布局,办好一批政府投入为主、成本合理分担、对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入园给予补助的公办幼儿园。支持贫困地区发展学前教育。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特别是收费较低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发展。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派驻公办幼师、减免租金等方式,引导和支持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服务。鼓励与引导企事业单位及个人兴办学前教育机构。
  2.加强学前教育设施建设。鼓励与支持农村地区采取新建扩建、利用闲置教育资源改建幼儿园、偏远地区小学附设学前班等多种形式发展学前教育。鼓励优质公办幼儿园举办分园或合作办园。争取每个乡镇和城市大型社区建好一所公办幼儿园。
  3.提高学前教育管理水平与教育质量。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坚持科学保教方法,保障幼儿快乐健康成长。按照学前教育办园标准,到 2020年,合格标准幼儿园达到85%以上,简易标准幼儿园控制在15%以内。建立完善幼儿园准入和督导制度,依法规范学前教育发展。严格执行幼儿教师资格标准,加大幼儿教师培养培训力度,依法落实幼儿教师待遇。
  (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1.建立健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机制。根据新型城镇化要求和人口变化趋势,科学规划与调整义务教育学校布局,依法将城区义务教育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城区建设与开发规划。探索建立县域内办学资源均衡配置机制,建立完善校长、教师交流制度,实现县域内师资校际之间基本均衡。建立健全资助机制,切实保障弱势群体都能接受良好义务教育。深入开展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示范县市区创建活动。
  2.实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计划。推进义务教育合格学校建设,启动标准化学校建设工程。将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初中改造、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等国家重大项目统筹于合格学校建设,提高学校建设综合效益。力争到2015年90%的义务教育学校达到合格学校要求,2020年80%以上达到标准化学校要求。
  3.全面提高九年义务教育水平。巩固提高义务教育普及成果,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确保适龄儿童少年接受良好义务教育。加强城镇学校规划与建设,力争五年内基本解决“大班额”现象。坚持以输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确保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加快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办好必要的教学点,满足农村学生就读需求。采取特殊措施发展特殊教育,确保三类残疾儿童少年都能平等接受义务教育。落实国家义务教育质量基本标准和监测制度。
  (五)增强职业教育服务能力
  1.加快职业教育骨干体系建设。统筹职业教育规划与建设,形成适应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要求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继续扶持建好现有的省级示范性学校,新建一批省级骨干高职(技师)学院和一批省级示范性中职(技工)学校。原则上每个县市区重点建设好一所骨干示范性中职(技工)学校。整合各类职业教育资源,办好县级职教中心。
  2.全面推进校企合作。研究制定推进校企合作政策,形成推进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与企业深度合作的制度性保障。以区域优势产业为依托,以具备条件的高职院校为龙头,进一步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不断丰富职教集团办学内涵,实现校企良性互动和共同发展。通过政府主导、行业企业参与方式,建设一批对接我省支柱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生产性实训基地,推动职业教育产学研有机结合。
  3.努力提升职业院校办学水平。适应全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用5年左右时间,重点扶持建设一批省内领先、全国一流的职业教育特色专业。以特色专业建设为龙头,带动全省职业教育办学水平提升。
  (六)提升高等教育质量与创新水平
  1.全面提升高等教育质量。深入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和“研究生教育创新工程”,以社会需求为导向,着力强化人才培养工作,大力加强学科、专业、课程、教材、教师及团队、基础课实验室、实习实训基地和研究生培养创新基地等基础建设,努力建设一批高水平的特色专业、精品课程、优秀教材、创新团队和现代化的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创新基地,力争在国家质量工程等重大项目中继续保持全国先进行列。
 2.加快高水平大学与重点学科建设。大力支持“211工程”和“985工程”高校的配套建设。积极争取国家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计划对我省的支持,着力建设一批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基础学科,重点发展一批具有鲜明特色和明显优势的新兴交叉学科,加快发展应用学科、高新技术与工程学科,全面提升我省高校的学科实力与水平。以此为基础建设若干所省属高水平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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