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南省建设教育强省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通知

  (十)大力发展职业教育
  1.加大政府统筹力度。加强职业人才需求预测,引导职业院校加强专业建设并主动进行专业结构调整,形成一批就业岗位指向明确的中、高等职业教育精品专业。
  2.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积极开展教育教学方式改革和弹性学习制度建设,实现区域内同层次职业院校学分互认和职业培训与学历教育的沟通。完善“双证书”制度,促进学历教育与职业资格证书衔接。扩大高职院校招收优秀应届中职毕业生范围和规模。
  3.构建职业教育质量监控、评估与保障机制。探索建立政府、行业、企业多方参与的职业教育综合评价体系。完善职业院校学生技能竞赛制度和专业技能抽查制度。加快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加强和扶持涉农专业建设,加大适应农业和农村发展需要的专业人才培养力度。重点抓好农村青年职业农民的培养,建立免试入学制度和弹性学制;扩大农村职业教育培训覆盖面,增强服务“三农”能力。
  (十一)稳步发展高等教育
  按照“稳定规模、优化结构、提高质量、促进公平”的原则,加强战略研究和科学规划,统筹各层次、各类型高等教育协调发展,引导高等学校合理定位,办出特色、办出水平。
  1.全面加强高校教学科研工作。加强高水平大学和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建设。鼓励长株潭城市群高校加快发展,扶持民族地区和偏远地区高校发展。引导高校主动适应经济社会需求,不断调整和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切实增强人才培养的社会适应性。全面实施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提升计划、研究性学习与创新性实验计划、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试验计划和卓越工程师、医师等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继续建设一批研究生培养创新基地,着力培养高层次专门人才与拔尖创新人才。加强国家和省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等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支持高校建设一批科技创新团队和产学研合作基地。鼓励和支持高校教师大力开展科学研究。切实加强教师教学业务工作的培训与考核,认真落实教授为低年级学生授课的教学制度。加强高校办学条件监测和办学行为监管,探索建立高校办学水平综合评价机制,努力构建具有湖南特色的高校人才培养质量保障体系和科研创新体系。
  2.繁荣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加强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建设,加大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基金投入力度,引导高校教师以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力争若干项目进入“国家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大力推进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与决策咨询的有机结合,鼓励高校为党和政府工作发挥“思想库”和“智囊团”作用。
  (十二)加快发展终身教育
  构建灵活开放的终身教育体系。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依托和利用现有教育资源,广泛调动全社会力量,积极探索构建教育阵地网络化、社区教育数字化、施教对象类型化、教育形式多样化的终身教育体系。发挥有关部门(单位)、教育机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行业协会的作用,建立全省终身教育教学网络平台、管理平台、终身学习支持服务平台,健全终身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各级政府成立跨部门的终身教育和学习型社会建设协调机构,加强组织管理与统筹协调。建立多渠道的终身教育经费投入保障机制。加强终身教育示范市州、县市区、乡镇(街道)和社区教育中心建设。引导各级各类学校向社会开放学习资源,鼓励中、高等学校实行灵活开放、宽进严出的学习制度,依托有条件的教育机构组建开放大学。建立完善普通教育、职业教育、继续教育相互沟通的体制机制。
  (十三)扶持发展民族教育
  全面提高民族地区教育发展水平。加大公共财政对民族地区教育投入和公共教育资源向民族地区倾斜力度。积极鼓励与扶持民族地区调整中小学布局,重点扶持民族地区义务教育提高实验教学、信息技术、劳动技术等课程教学装备水平,全面巩固提高“普九”水平。大力发展民族地区高中阶段教育,建设一批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建立民族地区高中阶段助学政策。加快民族地区高等教育发展,提高办学水平。制定实施民族地区师资专项培养培训计划,建立完善教师定期支教、交流与挂职培训锻炼制度,着力提高民族地区师资和管理队伍素质。加大教育对口支援力度,鼓励和引导社会各界捐资扶助民族教育。积极做好援藏援疆工作,办好西藏班、新疆班。加强高校民族预科班教育基地建设,提高预科教育质量。
  (十四)关心支持特殊教育
  1.完善特殊教育体系。因地制宜发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全面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加快发展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大力推进残疾人职业教育,重视发展残疾人高等教育。注重潜能开发和缺陷补偿,提高残疾学生的综合素质,培养残疾学生积极面对人生、全面融入社会的意识和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加强残疾学生职业技能和就业能力培养。市州政府统筹辖区内特殊教育学校布局,加快特殊教育学校建设。到2015年,每个市州举办一所有一定规模的特殊教育学校,未设置特殊教育学校的县市,可以委托市州内其他特殊教育学校招收残疾学生。各级各类学校要积极创造条件接收残疾人人学,不断扩大随班就读和普通学校特教班规模。
  2.健全特殊教育保障机制。按照国家制定的特殊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标准建设特殊教育学校。鼓励和支持接收残疾学生的普通学校为残疾学生创造学习生活条件。加强特殊教育师资队伍建设,采取措施落实特殊教育教师待遇。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的资助力度。逐步实施残疾学生高中阶段免费教育。
  (十五)重视社区与家庭教育
  1.建立社区教育体系。制定社区教育服务政策措施,推动社区教育工作科学化、制度化、常态化。增强社区教育服务功能,积极为少年儿童健康成长创造有利条件。社区内各类文化、科技、体育场所和公益设施要免费对中小学生开放,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要为中小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提供便利条件。加强社区教育平台建设,积极创建社区家长学校和社区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咨询站)。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