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加快建设高素质的教师队伍
(十三)加强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坚持把师德教育摆在教师队伍建设的突出位置,大力宣传先进教师典型,教育广大教师忠诚教育事业,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对高校教师重点开展教学规范和学术道德教育,对中小学、幼儿园和职业学校教师重点加强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教育。坚持师德考核与业务考核并重,把师德考核结果作为教师聘用、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十四)加强教师培养培训。进一步完善市、县、校三级教师培训网络,以提高实施素质教育能力为目标,实行每五年一周期的教师和校长全员培训。加强班主任和辅导员培训,注重民办教师培训。实施“名师名校长工程”和“青蓝工程”,壮大徐州名特优教师群体。以省人民教育家培养工程为依托,培养一批专家型的教师和校长。设立教育人才培养资金,加大名特优教师的培养力度,促进教师专业发展。积极鼓励和支持校长、教师进修高一层次学历,提升专业素养。加快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落实教师到企业实践制度,鼓励企业高技能人才到职业学校兼职任教。小学(幼儿园)、初中、高中教师学历和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比例达到省定指标要求。
(十五)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鼓励和吸引教师到农村任教。设立专项资金,资助优秀学生报考师范院校,毕业后到农村学校完成不少于6年服务期;完善优惠政策,吸引外省市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农村学校任教。对长期在农村任教的教师在工资、职务、职称等方面实施倾斜政策。继续做好城乡教师对口交流工作,完善城镇中小学教师到乡村任教服务期制度,有计划选派农村学校教师到城镇各类示范学校跟岗进修,城镇中小学教师晋升高级职务应有在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半年以上的经历。加大对农村教师培训的倾斜力度,有计划地开展送教下乡、送培到县活动,提高农村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和能力。2012年前对全市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和幼儿园教师进行一轮全员培训。
(十六)加强教师队伍管理。依法执行教师资格制度,全面推行教师聘任制。县级以上教育部门按规定履行中小学教师招聘录用、职务(职称)评聘、培养培训和考核等管理职能。机构编制部门每两年核定一次编制,并按省定编制标准配足配齐学科教师。建立校长任职资格准入制度,促进校长专业化。加强学校岗位管理,对教师实行分类聘用、分类管理和分类考评,健全教师转岗和退出机制,对不适应教师岗位的人员要及时分流。对体弱多病、长期不能坚持正常教学工作的人员,要及时办理提前离岗退养手续。对小学超编教师,通过专业培训到幼儿园任教。
(十七)健全教师激励保障机制。完善学校分配制度,建立与工作业绩紧密联系、有利于激发人才活力和维护教师合法权益的机制。落实教师绩效工资制度,依法保证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支持高校进行年薪制改革探索。完善并落实教师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障制度。落实人才引进优惠政策,吸引优秀人才长期从教、到农村从教。实施偏远农村学校教师安心工程。由地方政府划拨土地、全额投入,在距离乡镇较远的偏远学校附近集中建设小户型教师周转房,以免费或廉租方式提供给家距学校较远的教师和单身教师周转使用,解决教师“走教”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