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支持民办教育。将民办教育纳入教育发展总体规划,促进社会力量出资、捐资办学,以独立举办、共同举办等多种形式兴办教育。鼓励和扶持民办学校发挥优势、办出特色。依法加强对民办学校的监管,规范民办学校资产和财务管理,确保民办学校收取的费用主要用于教育教学活动和改善办学条件。健全民办学校办学质量监控体系,完善民办学校年检制度,强化对民办学校的督导评估。
积极开展国际合作与交流。坚持互惠互利、合作共进,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更高层次上扩大教育对外交流合作。大力推进“招校引教”,吸引海外知名教育机构来徐投资办学;鼓励、支持品牌学校与国际知名学校开展合作办学。拓宽对外交流渠道,加快引进世界先进的教育教学思想和管理经验。积极开展与港澳台地区教育交流合作。
四、全面提高素质教育实施水平
(十)坚持德育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将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摆在首要地位,大力开展理想信念教育、民族精神教育、时代精神教育和基础文明养成教育。以课程建设、活动建设、校园文化建设、队伍建设为重点,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德育网络,贯通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青少年活动中心、社会实践基地、校内德育阵地,加强大中小学德育的有效衔接,形成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实践、活动课程体系。深入推进“学生成长导师制、伙伴制”,打造一批以先进典型、精品活动为主要内容的德育品牌,形成高品位、高质量、科学规范、个性鲜明的徐州德育工作新格局。
(十一)全面提升学生综合素质。坚持健康第一,科学、合理安排学生作息时间,严格控制学生在校集中教学时间和家庭作业总量。推进“阳光体育”运动,培养学生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增强学生体质。加强心理健康教育、法制安全和养成教育,培养健全人格。加强美育,丰富学校艺术教育内容和形式,推进高雅艺术进校园。重视学生实践教育,教育学生学会动手动脑、学会生存生活、学会做事做人,增强主动适应社会的能力。
(十二)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深入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加强教育教学研究,创新教育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式,倡导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参与式教学,探索网络环境下的教学模式,提升课堂教学效率。关注学生的特点和个性差异,推行分层教学、走班制、学分制、导师制等教学管理制度。探索建立科学性、多样性、发展性评价标准和办法,将学生综合素质和能力作为评价的基本标准,做好学生成长记录,完善综合素质评价。建立中小学生课业负担监测、举报、公告和问责制度,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减轻中小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科学制订学校评价标准,开展由政府、学校、家长及社会各方面参与的教育质量评价活动。发挥教育督导评估作用,建立科学、公正、权威的教育质量监控机制、评估体系和督导公告制度。设立教育质量管理专项资金,对教育质量管理、特色办学成绩突出的学校给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