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现更高标准的普及教育。2015年学前三年幼儿教育毛入园率、义务教育巩固率、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高等教育毛入学率和新增劳动力人均受教育年限分别达到90%、99%、92%、45%和13.5年;2020年分别达到98%、99%、95%、60%以上和15年以上,人人都有机会终身接受教育,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年参与率达60%以上。
--建成更加先进的教育设施。2015年,基本完成校舍安全工程,全市中小学实现办学条件标准化,教育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和教师运用信息技术的能力明显增强,以县市区为单位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条件较好的县市区实现教育现代化;2020年,学校基础设施、教育技术装备特别是信息化程度达到发达国家平均水平,实现教育现代化。
--提供更为丰富的优质教育。学前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相互衔接,协调发展,基本形成开放多元、高标准、高质量的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和继续教育网络。教育公平得到保障,素质教育全面推进,创新人才培养水平显著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增强,优质教育资源总量扩大。2020年,省定优秀标准学校达80%以上。
--构建更具活力的体制机制。办学体制逐步优化,以政府办学为主体、全社会积极参与、公办教育和民办教育共同发展的格局基本形成。以公共财政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的公共教育投入机制更趋完善。教育对外开放不断扩大,教育国际交流合作广泛开展。
--实施更有成效的社会服务。各级各类教育布局结构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人才培养基本满足现代化建设需要,教育可持续发展能力以及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度明显提高,形成一批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需求、支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高水平科技成果,科技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三、大力实施教育强市建设工程
(五)实施基础教育提优工程。坚持总体规划、分类推进、分步实施,实现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学前教育和高中教育全面普及,基础教育公平程度显著提高,城乡、区域和学校之间的教育资源配置、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等差距明显缩小,每个适龄儿童少年都能接受适合自身发展的良好教育。
强化学前教育公益性。落实政府职责,将学前教育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切实提高政府保障水平。全面落实“以县为主,县、镇(街道)共管”的幼儿教育管理体制,完善成本合理分担机制,切实改善办园条件。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加大政府投入,新增幼儿园以公办为主,支持省优质园利用优质教育资源集团化发展。实施农村幼儿园建设工程,到2012年,每个县(市)至少办好2-3所直属公办示范园、每个乡镇至少办好1所省优质园标准的公办中心幼儿园,村级幼儿园全部建成合格园。到2015年,全市公办幼儿园比例达到60%以上,省优质幼儿园比例达70%以上。大力扶持民办幼儿园,探索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鼓励城乡居民和社会力量以多种形式举办学前教育机构,对完成省、市级优质园创建的民办幼儿园给予奖励。健全幼儿园准入和督导制度,加强对各类幼儿园保教质量的管理和评价。严格执行幼儿教师资格标准,依法落实幼儿教师地位和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