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产业集聚区发展的意见
(郑政〔2010〕24号 二○一○年十一月三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明确产业集聚区功能定位,抓好关键环节,完善体制机制,加大政策扶持,进一步加快我市产业集聚区发展,现结合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进一步加快产业集聚区发展的重大意义
(一)准确把握产业集聚区内涵。产业集聚区是以若干特色主导产业为支撑,产业集聚特征明显,产业和城市融合发展,产业结构合理,吸纳就业充分,以经济功能为主的功能区,具有“企业(项目)集中布局、产业集群发展、资源集约利用、功能集合构建”的显著特征,是促进“三化”(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协调发展、构建“三大体系”(现代产业体系、现代城镇体系和自主创新体系)的重要载体。按照总量规模和发展水平,主要分为城市新区、产业集聚区和专业园区3个层次。
(二)进一步提高认识。近年来,通过实施产业集聚区建设工程,我市产业集聚区获得快速发展,已经成为全市经济发展的主战场、招商引资的主渠道、承载项目的主平台、科学发展的主载体。但我市产业集聚区发展仍存在布局较散、特色不明显、集约水平低、集聚效应弱、投融资平台建设滞后、配套设施功能不全、管理体制机制创新不够等突出问题。当前,进一步加快产业集聚区发展,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保持全市经济跨越式发展态势的现实需要;是调整产业结构,转变发展方式的迫切需要;是培育区域竞争新优势的客观需要。全市上下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全力推进产业集聚区加快发展。
二、进一步加强科学规划引导
(三)加强规划衔接。各重点产业集聚区应按照构建现代产业、现代城镇和自主创新三大体系的功能要求,积极推进总体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规划编制要按照工业化城镇化联动推进要求,严格遵循产业集聚区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三规合一”的原则,综合考虑产业发展、区域产业结构、产业布局、人口集聚、资源环境等因素,坚持合理布局、突出重点、集约经营、循环发展的原则,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小城镇建设规划等重大规划的主要内容实现精准重叠。
(四)加强规划管理。省产业集聚区按照省有关要求完成各项规划。市重点产业集聚区要委托有资质的专门机构编制产业集聚区总体规划,完成专家论证、咨询评估或举行听证会等程序,按照有关程序报批,并完成相关专项规划编制工作。产业集聚区的开发建设,必须严格按照依法批准的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有序开发,分步实施,严禁随意变更位置、扩大面积,切实维护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