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优化空间布局。按照产业发展和城镇体系规划要求,引导市区的产业集聚区环城区发展布局,形成环型产业带。引导县(市)及上街区的产业集聚区向“两轴一带”布局,“两轴”即郑汴洛、新郑漯两轴,“一带”即新郑、新密、登封产业带。
三、进一步增强产业集聚效应
(六)强化项目支撑。建立重点产业集聚区项目库。每年选择一批投资在5000万元以上的重点项目,明确项目责任人,加强服务协调,实行项目代办制,推进重点项目建设。提高招商引资水平,强化“三有”(有土地、有项目、有标准厂房)招商,通过积极谋化项目争取土地指标,建设标准厂房,引进项目,加快项目落地和开工建设。加强产业集聚区招商品牌建设,高水平策划招商概念,发布招商引资项目指南,采取专业招商或专题招商,创新招商方式,加大项目推介力度,重点推进优势产业、产业链、产业集群招商,扩大利用外资规模,提高招商质量和水平。重点产业集聚区每年至少组织一次规模较大的招商活动,引进5个以上投资超亿元的项目。
(七)明确产业定位。市城区的产业集聚区要充分发挥技术、资金、人才等优势,重点发展先进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技术密集型、资金密集型和外向型产业,掌握一批核心技术,拥有一批自主知识产权,形成具有较强竞争力和辐射力的高新技术产业基地、现代制造业基地。县域的产业集聚区要发挥比较优势,重点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以及与大型骨干企业配套的产业,不失时机的引进高新技术产业,促进资源高效利用、综合利用和循环利用,形成一批特色鲜明、在国内具有较强影响力的特色产业集聚区。
(八)加快品牌提升。提高特色品牌产业集聚区创建标准,加大财政奖励力度,每年确定培育重点,力争到2015年创建15个在全国有一定影响力的特色品牌产业集聚区。积极开展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创建工作,通过典型引导、示范带动,有效促进项目集中布局、产业集群发展、资源节约利用、功能集合构建,着力增强集聚效应,推进全市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
(九)积极推进整合。支持跨区域、跨行业和跨所有制的企业在集聚中重组,鼓励相邻的产业集聚区在协调中整合,按照拉长产业链条,突出产业特色的原则,有效整合资源,对引进项目统一布局,实行“一区多园”,避免产业趋同和重复建设。原则上,每个县(市)区列入市重点的产业集聚区的数量不超过2个。
(十)推进产城融合。强化市区和县域产业集聚区的城市功能,按照产城融合发展的要求,综合考虑产业基础、人口和资源环境、区位等因素,合理确定产业集聚功能定位,重点产业集聚区主导产业控制在3个以内。支持基础较好、规模较大的产业集聚区,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加强产业配套体系建设,大力发展现代物流、科技研发、商务及信息咨询等生产性服务业,建设产业结构合理、吸纳就业充分、人居环境优美的现代化城市功能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