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保粮食等农产品有效供给。坚持立足国内实现粮食基本自给的方针,稳定发展粮食生产,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在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前提下,适应国民经济发展和城乡居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的需要,优化农产品品种结构,推进农产品标准化生产,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使农业加快向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方向发展,从数量和质量上保障农产品有效供给。
--确保农业增效和农民持续增收。提高粮食生产比较效益,积极发展品质优良、特色明显、附加值高的优势农产品,扩大养殖、园艺等劳动密集型产品和绿色、有机食品生产,形成具有竞争力的优势产业;加快推广农业节本增效品种和技术,发展农村循环经济,转变农业增长方式,降低农业生产成本;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突出抓好农产品精深加工,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大力发展农村二三产业,进一步开辟农村内部就业和增收领域;全面提高农民素质,增强就业技能和本领,努力打破城乡二元结构,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拓宽农民进城务工就业和增收渠道。
--确保农村社会和谐发展。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要求,在加快建设现代农业,不断提高农业机械化、农村工业化、城镇化水平,全面推进农村经济建设的基础上,加强农村道路、电力、沼气、人畜饮水、渔港等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加强农村环境治理,加快教育、卫生和文化事业的发展,探索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促进农村社会和谐发展。
第二章 指导原则与发展目标
第一节 指导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全局,落实“重中之重”战略思想和统筹城乡发展方略,坚持“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和“多予少取放活”方针,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总要求,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为基础,以转变农业增长方式为主线,以改革开放和科技进步为动力,以农业综合配套体系建设为保障,大力推进现代农业建设,促进农业的区域化、标准化、产业化、机械化、市场化和服务社会化,积极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努力改善广大农村的生产生活条件和整体面貌,提高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质量,保障以粮食为主的农产品有效供给,确保农业不断增效和农民持续增收,促进农村社会和谐发展。
“十一五”期间,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要坚持以下原则:---加快现代农业建设,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坚持以发展农村经济为中心,大力推进现代农业建设,促进粮食稳定增产、农业不断增效和农民持续增收,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把粮食增产作为关系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全局的重大目标,大力加强综合生产能力建设,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把农业增效放在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更加突出的位置,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和农业综合效益,增强我国农业的国际竞争力;把促进农民增收作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的根本,采取综合措施,拓宽增收渠道,优化增收格局,构建长效机制。
--统筹城乡发展,落实“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建立农业投入稳定增长的新机制,不断增强农业政策的反哺性和普惠性,加快建立符合国情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逐步消除影响城乡协调发展的体制性障碍,建立新型城乡关系,促进生产要素在城乡间自由流动,引导资金、技术、人才、服务等向“三农”聚集,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逐步缩小农民与城镇居民的收入差距,促进农业与国民经济发展相协调、农村与全社会进步相同步。
--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提高农业发展的科技含量。把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作为农业科技进步的战略基点,作为调整农业结构的中心环节,深入实施科教兴农战略,集中优势力量,加大投入力度,着力提高原始创新能力、集成创新能力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力争在关键领域的重大开发方面取得重要突破。加快科技推广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着力提升农业科技应用转化能力,使科技向产业聚集,技术向产品聚焦,不断提高农业的科技含量和发展质量。
--转变增长方式,节约资源、保护环境。要深入贯彻落实节约资源的基本国策,坚持开发与节约并重、节约优先,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原则,加快转变农业增长方式,大力推进节地、节水、节肥、节药、节种、节能,发展低投入、低消耗、低排放和高效率的农业循环经济,促进再生资源的循环利用和非再生资源的节约利用。积极开发农村可再生能源,发展生物质能产业。加大农业污染防治力度,积极防治农村面源污染,改善农村环境质量。加强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控制不合理的资源开发活动,保护好水、土地、草原和水生生物等自然资源和动植物野生种质资源,促进农业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逐步实现农业和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
--尊重农民主体地位,促进农民全面发展。要充分尊重农民的市场主体地位,尊重广大农民群众的首创精神,充分反映民声、民愿、民志,引导好、保护好、发挥好农民的积极性,鼓励和引导农民开展合作互助。更加注重社会公平,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加快发展农村公共事业,使广大农民共享改革开放成果。大力实施人才强农战略,加强新型农民培训,培养农村实用人才,大力提高广大农民的科技文化素质,促进亿万农民的全面发展。
--深化改革开放,增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活力。不断推进制度改革和机制创新,不断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构建更具活力、更加开放的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体制环境,充分体现农业发展规律的内在要求,充分发挥市场在农业资源配置中的基础作用,进一步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不断提高农业对外开放水平,积极利用两种资源、两个市场,加快农业“走出去”步伐,推进产业升级,实现产业转移,在扩大开放的条件下增强促进发展的能力,在农业国际化的进程中保护好发展好我国农业。
第二节 发展目标
根据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要求,综合考虑未来五年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趋势和条件,“十一五”时期要努力实现以下发展目标:---主要农产品供给保持平稳增长。粮食播种面积不低于1.0333亿公顷,粮食综合生产能力达到5亿吨左右;棉花、油料和糖料产量分别达到680万吨、3200万吨左右和1.2亿吨;蔬菜、水果等农产品稳中求升。肉、蛋、奶总产量分别达到8400万吨、3000万吨和4200万吨。水产品总产量达到6000万吨。
--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进一步优化。农产品区域布局更加合理,优势农产品产业带初步形成;农业产业结构更加优化,养殖业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达到50%;农村产业结构更加协调,二、三产业快速发展,农产品加工业与农业产值之比超过1.5∶1;农村就业结构逐步优化,乡镇企业每年新增就业250万人以上,农民外出务工每年新增500万人左右。
--农业科技自主创新和转化应用能力进一步提升。国家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基本框架初步建立,科技进步对农业增长的贡献率提高约5个百分点。全国农机总动力达到8亿千瓦,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45%,农机社会化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形势明显好转。
--农业资源利用水平进一步改善。主要农区耕地退化率下降10个百分点,农田地力等级普遍提高1~2级;农业灌溉用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化肥、农药等资源利用率分别提高5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