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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认真贯彻全国残联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工作会议精神的通知


  关于监测的组织和实施,经过与专家的讨论,初步意见是由残联完成,完整地讲是统计部门认可残联系统操作。两个原因:第一吸取相关部门的经验和教训,第二确保监测能够持续下去。 专家普遍认为,以这次抽样调查圆满成功作为标志,残联系统组织类拟调查的能力很强,基层工作队伍很完整,网络很健全,依靠残联基层的力量完全可以完成这一监测任务。每个县就监测一个调查小区,也就是几十个残疾人和家庭,而且都是经这次调查确定的家庭和残疾人,我们也就是每年拿着调查表再到这些家庭里面再做一次调查登记就行了。靠我们现有的基层乡镇街道专干、社区及村委会的残疾人联络员,县区残联理事长们完全可以完成这个任务,当然仍需要专门的培训。个别省如果已经与统计部门达成协议,依靠统计部门的网络来进行监测,也就不要再变了,但一定要确保与中国残联监测系统及时对接。

  对于残疾人状况监测我们有一个总的原则,就是今天上午朴方主席强调的,要突出重点,先易后难,稳步推进。我们不能一口吃成个胖子,第一年就做得完美无缺也不可能。我们可以先选择一些“十一五”期间最迫切需要监测的指标,如“残疾人基本生活总体初步达到小康水平”的目标监测,总要有个数据的支撑。要注意突出当前残疾人工作的重点和难点。第二要先易后难,先找那些容易采集到的指标进行监测,然后,稳步推进,今年可能8项,明年可能9项,再过10年可能有15项,一步一步来,根据我们的工作力量和经验稳步推进。但是作为本次会议的一项工作部署,全国监测工作明年必须启动,如果明年错过去,跨过一年,数据的连续性就被破坏了。今年4月1日获取了一批残疾人的状况数据,明年4月1日再采集一批,这样调查的连续性就可以建立起来了,也具有一致性和可比性,最终就可以实现动态监测的目的了。我们尽管现在还面临很多困难,方案还需要尽快完善,但各省残联的主要领导同志高度重视这项工作,继续支持抽样调查办公室把这项工作做起来。

  四、关于数据的开发利用和课题研究

  这项工作已经得到了各位理事长的高度重视。许多省已经拿出了本省抽样调查后的课题研究方案,有的还搞得很细致。会上发给大家的《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调查数据开发利用和课题研究工作指导意见》是一个大概的范围和专家的建议,并不意味着我们的课题就一定是这些题目。年底前全国抽调办还会在此基础上制定出一个更具操作性和指导性的课题研究意见下发各地参照执行。

  在这里,我想再次强调一下本次抽样调查数据开发和课题设计与研究的原则。第一,要把服务决策作为研究的根本要求。对各级残联来说,如何利用这次的调查成果,抓住当前的大好机遇推动事业发展?如何将残疾事业发展的各项目标纳入和谐社会的建设之中?这是摆在省级残联面前需要推动政府做出决策的紧迫问题。我们的研究设计和研究成果一定要具有针对性和说服力,要服务于政府决策,要有利于政府决策,绝不只是出几本论文集、写几篇论文就完了,考评我们研究成果的优劣主要看是否推动了政府决策。第二,要把破解难题作为研究的重点。这个难题朴方在今天会上已经点了题,六中全会不光给我们提供了空前的机遇,也为残疾事业的加快发展提出了很多新的要求。残疾人在奔小康的过程中还存在哪些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残疾人事业的现状与构建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还存在哪些差距?这都是摆在我们各级残联面前的难题。六中全会决定要求各地区各部门深入研究本地区本部门影响社会和谐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比如说残疾人的社会保障,这是一个难题,如何在逐步建立社会保险、社会求助、社会福利、慈善事业相衔接的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中最大限度扩大残疾人的受益面,努力搭上头班车,这就是一个现实的难题。比如说如何建立有效的残疾预防机制的问题,如何推动残疾儿童的义务康复等等都是我们面对的难题。第三,要把指导实践作为研究的根本目的。我们的研究要服务于残疾事业的长远发展和“十一五”任务的完成。有两项课题是各省必须完成的,也是全国抽调办要向各省要的。第一,通过本次调查数据反映本地残疾人状况和残疾事业发展的综合调查报告。也就是说,除了公报,各省还要有一个抽样调查报告;第二,通过调查数据的分析和研究,向当地党委政府提出的并希望党委政府研究下发的关于加强本省残疾人工作的决定或意见。这两个是必须完成的,是规定动作。别的你研究什么,各省可以根据力量和实际情况来选择确定,我们希望这些研究一定要用调查实证的数据来说话,以往我们残联系统很多研究成果更多的只是工作总结,或者说是一种经验的总结。这次调查我们获得了这么多第一手的数据,有了发言权。研究一定要通过实证,通过调查数据来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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