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认真贯彻全国残联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工作会议精神的通知
(残联发〔2006〕4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残疾人联合会:
2006年11月9日,全国残联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中国残联党组书记、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领导小组副组长王新宪同志作了重要讲话,阐述了残疾人事业面临的机遇和继续做好抽样调查工作的重要意义,对做好抽样调查下一阶段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会议由中国残联常务副理事长吕世明同志主持。中国残联副理事长、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领导小组成员兼办公室主任程凯同志就下一阶段工作作了安排和部署。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领导小组副组长、残联主要领导同志和抽样调查办公室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会上,北京大学中国人口健康研究中心副主任陈功教授作了有关课题研究和数据开发利用的报告。与会同志进行了深入讨论,就做好下阶段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并且表示一如既往地认真做好抽样调查最后阶段工作。
关于下一阶段工作,会议要求:
一、关于各省(区、市)数据的公布
各省(区、市)数据公布的内容、形式、时间要严格按照全国抽调办的要求进行。各地要严格按照全国抽调办返回的公报内容,不得改动公报的数据,保持全国各省(区、市)的加总和全国调查总数的一致性。
二、关于残疾人信息监测系统
建立残疾人信息监测系统十分重要,非常必要。要按照突出重点、先易后难、稳步推进的原则,逐步建立完善、科学、长效的残疾人状况监测系统。各级残联要充分利用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的有利条件,协调各有关部门,建立好残疾人状况监测体系,准确全面地掌握残疾人状况的变化,为政府决策提供可靠的动态依据。
三、关于调查数据开发利用和课题研究
课题研究要服务于决策,把破解难题作为研究的重点,把指导实践作为研究的根本目的。各省(区、市)必须完成两类课题,一是通过调查数据反映本地残疾事业发展的综合调查报告;二是通过调查数据的分析,反映本地残疾事业发展存在的不足和难点问题,向党委政府提出针对性建议报告。各省(区、市)残联党组、理事会要进一步明确专人来负责这项工作,通过这次调查分析和研究,建立残联系统,特别是省级残联的理论研究和实践研究的氛围和机制。
四、关于总结表彰工作
被抽中县(市、区)必须召开总结表彰大会,未召开表彰大会,没有以政府名义进行正式表彰的地区,不能推荐为全国先进。各省(区、市)表彰的规格要高,至少要以政府残工委的名义,能以党委政府的名义更好。各省(区、市)残联理事长或副理事长不参加全国表彰,把荣誉让给基层同志。各省(区、市)残联要对抽调办的同志给予表彰鼓励。结合总结表彰,进一步做好残疾人事业的宣传工作。
为贯彻落实此次会议精神,现将王新宪、程凯同志在会议上的讲话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在全国残联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
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06年11月9日)
王 新 宪
临近岁末,各省工作都很忙,在这种情况下请各省(区、市)残联的主要负责同志来京列席领导小组会议,今天又专门召开残联系统的抽样调查工作会议,充分表明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