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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少数民族政策及其实践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在国家计划的指导下,自主地安排和管理地方性的经济建设事业,根据本地方的特点和需要,制定经济建设的方针、政策和计划。内蒙古自治区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并实施了一系列适合当地经济发展的政策和措施,使本地区经济得到了较快发展。1998年,全区国内生产总值达1192.02亿元,人均国内生产总值5067元,财政收入达131.2亿元,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分别达4353元和1981元,这几项指标分别比1997年增长9.6%、7.5%、17.9%、10.4%、11.3%⑧。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根据国家建设的需要,采取各种措施从当地民族中大量培养各级干部、各种科学技术、经营管理等专业人才和技术工人,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到1998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共有各类少数民族干部37.29万人,占全区干部总数的35%。全区12个民族自治县的政府主要领导都由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干部担任,62个民族乡的乡长也由建乡的少数民族公民担任;全区地(市)、县、乡各级党政领导干部中,少数民族干部分别达到26.92%、39.71%和48.03%;在省部级、地厅级和县处级后备干部中,少数民族所占的比例也分别达到46%、32%和35%。西藏自治区到1998年藏族干部在全区干部总数中占74.9%,在西藏区、地、县三级领导骨干中,藏族及其他少数民族干部已分别占78%、67%和62%,在科技干部队伍中,藏族及其他少数民族也占到60%以上。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根据国家的教育方针,依照法律,决定本地方的教育规划,各级各类学校的设置、学制、办学形式、教学内容、教学用语和招生办法,自主地发展民族教育(见表一)。1949年以前,宁夏全区文盲率高达95%以上,没有高等教育;现在一个结构合理、各类教育事业互为补充、多层次办学协调发展的教育体系已经形成。截至1998年,宁夏全区有各级各类学校6100多所,在校生达130多万人,其中普通高等学校5所,在校生有1.1万多人,全区非文盲率达到89.5%。旧西藏没有一所现代意义的学校,文盲率高达95%;到1998年,全区已拥有各级各类学校4365所,适龄儿童入学率达到81.3%,文盲率减少了47个百分点。

  表一:1998年与1952年少数民族自治地方教育事业发展对比

  项目\年份          1952年      1998年
  普通高等学校(所)      11        94
  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万人)  0.45       22.64
  中等学校(所)        531       13466
  中等学校在校生(万人)    20.94      529.64
  小学(所)          59597      90704
  小学在校生(万人)      467.31      1240.90

  素有“教育之乡”美誉的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近50年来教育事业得到了长足发展。据统计,1998年全州小学学龄儿童入学率达到99.97%,升学率为99.98%;全州初中入学率达95.2%,毕业率为96.8%,基本普及了九年义务教育。全州高等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逐步走上协调发展的轨道,大中专毕业生和中级以上知识分子占人口的比例超过了全国平均水平。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自主地决定本地区的医疗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发展现代医药和民族传统医药,加强地方病防治和妇幼卫生保健,改善卫生条件,使少数民族的健康水平得到提高(见表二)。

  表二:1998年与1952年少数民族自治地方卫生事业发展对比

  项目\年份              1952年   1998年
  卫生机构(个)           1176    16700
  病床(张)             5711    393000
  卫生技术人员(人)         17877    605255
  平均每个卫生机构服务的居民(人)  47619    10139
  每千人拥有病床(张)        0.10    2.32
  平均每个卫生技术人员服务的居民(人) 3132    341

  内蒙古自治区成立后,仅用三年时间就遏制了鼠疫的流行。宁夏于1963年控制了人间鼠疫。1961年在全国包括少数民族地区消灭了天花。西藏人均寿命由1959年民主改革时的36岁,增加到目前的65岁,婴儿死亡率由四十年前的43%下降到1998年的3.7%。宁夏人均寿命由1949年前的只有30岁左右,增加到目前的69岁。

四、促进各民族共同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农牧业是中国少数民族地区的主要产业,发展十分缓慢,一些地区仍停留在“刀耕火种”的原始农业生产方式,部分地区铁制农具尚未得到使用,水利设施更是缺少。1949年,少数民族地区平均粮食亩产只有75公斤,全国少数民族地区农业总产值仅31.2亿元。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少数民族地区几乎没有现代工业。1949年,全国少数民族地区工业总产值仅有5.4亿元。交通、邮电和通讯事业也处在十分落后的状态,运输主要靠兽驮人背,汽车和公路极少,不少地区一封书信要走上一个月甚至更长时间,许多人没有见过汽车和电话,西藏没有一公里公路。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国家尽一切努力,促进各民族的共同发展与进步。国家根据民族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和采取了一系列特殊的政策和措施,帮助、扶持民族地区发展经济,并动员和组织汉族发达地区支援民族地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中,有十三条规定了上级国家机关帮助民族自治地方发展的义务。国家在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时,有计划、有意识地在少数民族地区安排一些重点工程,调整少数民族地区单一的经济结构,发展多种产业,提高综合经济实力。特别是随着近年来中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发展,国家加大了对少数民族地区的投资力度,加快了少数民族地区对外开放的步伐,使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呈现新的活力。
  加强少数民族地区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基础产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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