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宗教视野中的法观念

  

  不要只是单纯地认为宗教都是神学,西方的宗教坚持“二元论”,将“上帝”与“人”对立,属于有神论;而东方文明坚持“一元论”,讲求众生平等。佛教中的法,近似于law,是体相用三者的合一,既有用的方面,又有规则方面。佛教文献浩如烟海,教义又分为“经”、“律”、“论”三类,教理层次分为小乘、大乘和金刚乘(西藏宁玛派则有主张“九乘”说)。小乘佛教理论主要是佛祖在的时候,他为他的弟子说的,以“解脱”为主,有“四谛”、“五蕴”“八正道”、“十二因缘”、“三十七道品”等学说,主要对人生为什么会有苦难进行了解说,至今仍然流传在斯里兰卡、泰国及我国的广西、云南边境。大乘佛教强调佛从来都有,来自五湖四海,有很多经典,兴起于中国的两晋南北朝时期,盛行于唐宋,解放前我国一些哲学家也有研究,有些研究可能有些问题,比如大乘佛教的东西很多需要想当然,处于“超验”状态,没有真正的修行功夫的无法体会其中的意蕴,故使得一些学者认为其中很多东西都是假的。比如《金刚经》解决了怎样使你的修行建立在稳固可信的基础上,即怎样使你想要表述的东西得到大家的认可,只要实验被反复重复即可达到目的,其实是现在实验科学的鼻祖。了解了这个历史以后,很多东西就清楚了,“达摩”就是“法”的意思。现在佛教僧众界普遍流行的“大悲咒”,其中有八十四句,包含“心咒”,既可以念,也可以观,是关于法的,意思是皈依《金刚法》,据说观世音菩萨原来是“二地”菩萨,念了“大悲咒”之后立时就成了“八地”菩萨。强调对“法”的理解非常复杂,如“逆水行舟”,只有达到“不动地”的境界,才能上升到一定的程度,否则坚持不住就会倒退,功德箱如同漏斗一样,善行存不住。“法”实质上就是体相用的结合,世亲菩萨讲百法,主张“一切法无我”,此“法”是从“体”的层面上讲的。在佛教中有三种学说:一种主张根本的东西是“空”,你搭乘智慧的船到达彼岸,如果你能够把你的智慧发挥到极点,就会发现世界是空的,“五蕴皆空”;还有另一种学说“有空”,外在是空,内在还有;在禅宗属于“妙有”,通过实践,明心见性。在西方哲学中,关于“有”或“存在”多是从现象学中演变过来的,是实实在在的东西存在。而佛教中,多讲究实体的价值,如果一个实体没有它应有的价值,那么这个实体就不是真正的存在,而是“空有”,进而又产生“妙有”一词。佛祖讲他所言善法并不存在,只是把所成善法的一堆东西叫做善法。例如,我说莫纪宏,是非莫纪宏,是名莫纪宏,这样就产生一个现象,我本身与名字就可以分离,我不在的时候,照样可以谈论莫纪宏,即产生一个名身意义上的“体”,这就是“体”非常难理解的地方,是一个似有非有的概念。佛有三身,法身、报身、应身,这就是体相用的最佳结合。熟悉佛教的人知道,释迦摩尼佛不同的像是不同的样子,各个之间都有细微的差异,其在世的时候,亲自主持塑造了三个等身像,一个是八岁的像,一个是十二岁的像,还有一个是二十五岁的像,其中八岁和十二岁的像当时是由文成公主和尼泊尔的金城公主带到西藏去的,现在就是一个在大昭寺,一个在小昭寺;二十五岁的等身像据说现在沉没在大海里,尚未面世。应身是入世身,可能我们中间就有三个菩萨,两个大佛,变成人形来看人世。报身背后是法身,佛祖说过不能以身相见如来,只能将看似不可能的事情变为可能使人们相信确实存在。体相用实际上在佛教中是非常复杂的,只有将三者结合起来才能理解。而中国传统文化将体相二者结合起来,如八卦、六十四卦,乾卦、坤卦,哪个卦多雨,哪个卦有火灾,相对来说非常简单。这些就是法,法表现为法体,是背后我们看不见摸不着的,它的表述有很多渠道,比如唯识论中第八识的“阿赖耶识”,可以体会为其中的“体”性,包括与如来合体,还有“如来藏”。实际上,《金刚经》强调渐次修行。汉传佛教中的很多宗派强调顿悟,心静则佛土生,除了“空”和“有”两大对立之外,还有是否存在“如来藏”的问题,大部分佛教教派承认它是存在的。在《大乘百法名门论》中,将一切法分为五种:心法、心所有法、色法、心不相应行法、无为法,心法有八种--眼识、耳识、鼻识、舌识、身识、意识、末那识、阿赖耶识等,大家之所以能够看到我在讲课,是因为有心法在。在佛教中认为,事物的演变过程是由根、识、色三元合体产生的,并发展为十八界,佛教中特别强调要有“信”心。佛教中认为,末那识第七识控制着人的一生,它会把各种要求反映到意识中来。事物不是简单的物质和意识的对立,其实意识也不以人的意识为转移,这样只能以一种系统化的一元论去解释。心法和心所有法是前后联系的,没有心法就没有心所有法。还有,心不相应行法,有些东西不受咱自己控制,分为二十四种:得、命根等。佛教将世界分为六道--人道、天道、阿修罗道、饿鬼、畜生、地狱,在此时空内,我们具备了成为人的“命根”。魔王、四大天王、玉皇大帝、夜摩天、自在天,上面还有色界、无色界的层次。而世界上的三大宗教之间也存在可以沟通的地方。佛教里有文献记载,大梵天王是世界的创世祖,通过对佛教教义的研究可以发现,如果有上帝的话那也是大梵天,耶稣的圣行大致相当于八地以上的大乘菩萨。佛教中的“法”是规律意义上的法,是讲因缘的法。无为法是与有为法联系在一起的,以无为状态存在,很难把握住,包括虚空无为、择灭无为、非择灭无为、不动无为、想受灭无为和真如无为等。佛教中的法既是一种规律,又是一种价值观,同时是一种规则。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