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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视野中的法观念

  

  基督教中的法。首先是约,然后是律,根据“约”产生律,基于“恩典”而产生的“约”。《旧约·创世记》中有这样一段记载:“我要坚守我与你和你世世代代子孙立的约;这是永远的约。我要作你和你子子孙孙的上帝。我要把你现在寄居的土地赐给你和你的后代。这迦南地要成为你子孙永远的产业;我也要作他们的上帝”。这是上帝跟亚伯拉罕签的“约”。“你也必须坚守我的约;你和你世世代代的子孙都要坚守。你们当中的男子都必须接受割礼;这是我与你以及世世代代的子孙所立的约,你们必须遵守”,这是上帝和以色列订立的约。犹太教和基督教教义存在很大的矛盾;在伊斯兰教和基督教之间,伊斯兰教认为,只要是基督教的就是伊斯兰教的,为此极端的基督教信徒经常迫害伊斯兰教,以至于欧洲中世纪发生了类似“十字军东征”这样的事情。其实,宗教中有很多分歧非常简单。上帝曾对亚伯拉罕、以撒、雅各显现,与他们立约,应许把他们寄居过的迦南赐给他们。在《旧约·出埃及记》中,上主对摩西说:“现在我与以色列人民立约。我要在他们面前行大事,是世上任何地方、任何民族所没有见过的。你周围的民族要看见我-上主的作为,因为我要向你们行可畏的事。我今天颁布给你的法律,你要遵守。”可见,在犹太教和基督教中,“约”法的特点非常明显。


  

  另外,《古兰经·黄牛》和《布哈里圣训》中有很多伊斯兰法的规定。


  

  二、宗教视野中“法”的渊源


  

  (一)犹太教的《律法书》(托拉)、《塔木德》


  

  犹太教的第一部经曲为《西伯来圣经》,希伯来文称作《塔纳赫》(Tanach)。它包含三部分:《妥拉》(Torah)5卷、《先知书》(Navi''im)8卷、《圣录》(Chetubim)11卷,共计24卷,因此也被称为《二十四书》,《塔纳赫》即三部分的开首字母之合。《塔纳赫》是自“巴比伦之囚”到波斯统治时期的250多年里,一批犹太祭司和文士收集古代犹太教历典籍和律法文献,加以整理、编纂而成。希伯来文《圣经》,由妥拉(Torah)、先知书(Prophets)和圣著(Writings)三部分构成。而《塔木德》是仅次于《圣经》的经籍。


  

  犹太教的基本教义,以摩西·迈蒙尼德于12世纪归纳的13条为核心:1.创造主创造并主宰宇宙及一切受造之物。2.创造主为独一无二真神。3.创造主无形无体无相。4.创造主是最先的,也是最后的。5.创造主为唯一应受敬拜之主,此外别无可敬拜之物。6.先知一切传述皆真实无妄。7.摩西是先知中最伟大的一位。8.律法为神向摩西所传,并无更改。9.律法不可更易。10.创造主洞察世人一切思想行为。11.创造主予遵守律法者奖赏,对践踏律法者惩罚。12.复国救主弥赛亚必将降临,应每日盼望,永不懈怠。13.人死后将复活。


  

  犹太教的“613条戒律”:第一类:训令式诫律,总共248条,分18个部份,据讲同人体骨骼数目相应;第二类:禁令式诫律,总共365条,分13个部份,据讲同人体肌肉数目相应。


  

  (二)基督教的《福音书》


  

  福音的意思是“好消息”。四福音就是四卷记载关于救主耶稣降生这好消息的书。四福音是新约圣经的前四卷书,作者分别是马太、马可、路加和约翰。描述基督为:马太君王,马可仆人,路加人子,约翰神子。所以,马太福音和路加福音才有耶稣基督的家谱,马可福音和约翰福音没有,因为只有君王和普通人才要家谱,奴隶不需要家谱,上帝没有家谱。


  

  耶稣基督曾引用二十二卷旧约圣经:马太福音有19次,马可福音15次,路加福音25次,约翰福音有11次。


  

  (三)伊斯兰教的《古兰经》、《圣训》、《公议》、《类比》、伊斯兰法学家的思想(讨拉特、引支勒、宰逋尔)


  

  《古兰经》是伊斯兰教唯一的根本经典。它是穆罕默德在23年的传教过程中陆续宣布的“安拉启示”的汇集。“古兰”一词系阿拉伯语Quran的音译,意为“宣读”、“诵读”或“读物”,复述真主的话语之意。中国旧译为《古尔阿尼》、《可兰经》、《古兰真经》、《宝命真经》等。中世纪伊斯兰经注学家根据经文的表述,说它有55种名称,其中常以“克塔布”(书、读本)、“启示”、“迪克尔”(赞念)、“真理”、“光”、“智慧”等来称呼。现存最古老的西元688年的《古兰经》藏于埃及国家图书馆。《古兰经》封面与内文照片(4张),除了第1章为祷词外,从第2章开始,《古兰经》以篇幅从长到短编撰。因为《古兰经》并不是按时间顺序编撰的,每一章的内容并没有关联性。通常,《古兰经》被分为麦加章和麦地那章,对应穆罕默德圣人不同时期的口述传统。


  

  《圣训》中记载:圣训,事实上都是对《古兰经》条文的进一步阐述和强调,例如《古兰经》说:“我降示你教诲,以便他们思维。”因此,遵循圣训必须与《古兰经》紧密结合,《古兰经》明确提出,人们必须服从先知:“信道的人们啊!你们当服从安拉,服从使者和你们中的执事者,如果你们为一事而争执,你们使那件事归安拉和使者(判决),如果你们确信安拉和末日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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