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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危机背景下的公私法转化及其消长规律

  

  此次美国次贷危机与金融危机发生前追逐个人利益与微观效率最大化的金融公司与政府中的新自由主义势力等推动的反监管和去规则化运动证明了以上论述。反对国家干预、主张自由放任一直是新自由主义(或保守主义)的目标。20世纪70年代,美国经济陷入严重的滞涨,主张国家适当干预的凯恩斯主义束手无策,这给美国新自由主义势力提供了一个极好的复兴机会。里根总统上台后,自由放任主义加大了对国家干预的侵蚀力度。经过1929年经济危机的沉重打击,美国国会制定了一系列金融法律构筑起了一张金融安全之网。但是,新自由主义势力长期以来寻求解除经济管制、推进私有化与经济自由化,“这些人把监管限制与政府安全保障体系视为眼中钉。”[31]因此,新自由主义得势后,“在过去的25年里,‘新政’建立的金融保障体制不断遭到侵蚀。”[32]正是在这种背景下,美国废除了一些重要的监管法律,放松执行既有的监管法律,从金融业和其他经济生活中大量撤出国家权力的集中干预和调节,把金融业的发展寄托于私法,这使得美国金融监管体系漏洞百出,最终直接导致了次贷危机和金融危机的爆发。


  

  2.无节制地追逐个人私利和微观效率,必将导致缺乏宏观效率而产生私法公法化要求。


  

  在西方经济学和法经济学里,经济人的个人利益最大化表现为私人效率最大化。在资本主义自由市场经济条件下,提供商品与服务的公司企业等(如金融业)是市场的核心主体。所有参与市场竞争的主体均希望在竞争中获胜,获取个人利益的最大化和效率的最大化,西方经济学和法经济学中的效率(或成本与效益分析)正是分析和衡量这种最大化利益和效率的工具。然而,尽管帕累托最优把效率定义为有人得到好处的同时无人因此而受损,似乎关注社会的宏观效率,但是,由于方法论个体主义的经济人利益最大化诉求追逐的是个人利益最大化(或个人效用最大化)和帕累托最优缺乏实际操作性,这使得西方经济学在实际操作中所作的效率分析一般都是个体的微观效率分析。下面要讨论的问题是,微观上有效率不一定意味着宏观上也有效率。


  

  市场竞争实行优胜劣汰、适者生存的“丛林”竞争法则,市场主体为了在竞争中胜出,不仅需要集中更多的生产资金、引进先进的管理经验和生产技术、充分把握市场行情和降低生产成本等,更需要进行合理的市场战略规划和制定充分的管理计划。例如世界500强企业“沃尔玛”集团表面上仅仅是采用产销一体化的物流配送体制,而实质上却是通过对生产部门严格的订货管理来有计划地调节生产与销售的一种新信息技术控制下的计划市场模式的托拉斯形态。[33]


  

  然而,市场主体内部的有组织性和有计划性只是为了追逐私人利益的最大化和微观效率的最大化。为了追逐最大限度的利润,实现私人利益和效率最大化,资本主义市场经济总是千方百计占领市场、扩大市场,想方设法地进行投机。各私有者市场主体从逐利出发扩大再生产,形成整个社会生产的无计划和无政府状态,造成国民经济比例严重失调和生产过剩(例如此次金融危机引起的消费领域特别是房地产领域的生产过剩),从而产生破坏力极大的周期性经济危机或金融危机,造成社会资源的巨大浪费。西方经济学和主流法经济学常常用无数的数学模型来论证资本主义自由市场经济的高效率性,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在人类历史上确实创造了无数的财富,推动了社会的巨大发展。但是在经济危机和金融危机发生后,商品积压、工厂大量倒闭或停产半停产、银行破产、工人失业,社会经济长期处于萧条状态,社会整体陷入混乱,宏观上毫无效率,导致了社会资源的巨大浪费和破坏。可见,正是因为这种市场主体无节制地追逐私人利益最大化和微观效率的最大化,才导致了这种社会整体宏观上的无效率,产生了经济危机和金融危机。当代资本主义已经发展到国际金融垄断阶段,资本的贪婪性和投机性变本加厉,金融危机频频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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