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政府应承担维护区域公平不力的责任
1.政府决策决定了资源枯竭城市的低效率发展模式
资源枯竭型城市萌生的突发性和发展的飞速性都与政府决策相关,“一矿一城”成为了大多数资源枯竭型城市的发展模式。由于资源的存在,中央政府决定了地方城市的发展模式也决定了地方的发展命脉。大型资源性国有企业的落座,大规模的开发让这些本初为小城,甚至蛮荒之地的地方政府有了一定的财政收入。但是条块的分割导致国有企业的效益并不能福及地方民众。当地人民在承受污染和生态破坏的同时,却得不到对等的补贴与福利。中央政府大规模的投入却是为了进一步的资源开发,以围绕资源开发为核心的系列产业和人才培育、甚至包括相应的基础设施建设都为资源枯竭后的城市发展埋下了隐患。而由于各类原因依附于资源枯竭型城市的地方人民也因此找寻不到了可持续发展的道路。另一方面,高速的经济发展速度和对GDP的崇拜导致了资源的掠夺式的开发,更是加剧了资源枯竭型城市的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而当价格低廉的产品源源不断运送到发达地区之时,留下给资源枯竭型城市的只是微波的根本无法修复损失的利润和千疮百孔的城市。相反,这些资源输入地的城市却凭借着廉价的资源进行二度加工,攫取了更多的利益。
2.政府衡平力量的不足导致区域不公的拉大
在中国,资源枯竭型城市长期充当低价格初级矿产资源产品输出者的角色,其产品价格中没有纳入应有的资源价格和环境成本。实际上,这些资源产品除了应包括正常生产经营成本以外,还应该包括如因资源耗竭而产生的风险成本;资源开发带来的生态成本;高强度、高危险的矿产资源开发工作所带来的一定的人身危害的劳动投入成本等。但是在传统的计划经济的价格体制下,这些成本都没有被计入,成本完全被扭曲。[20] 沿海的大城市、发达地区、消费这些工业成品的城市在这样的价格体制下,享受了极高的利益。它们既不用承担资源开采的高风险,不用承担因资源开采所造成的种种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的后果,反而享有了低廉的初级产品;资源枯竭型城市并没有得到其资源开采所应得的收益,还要替发达地区和消费这些资源产品的地区买环境的单,使得资源枯竭型城市的经济命脉完全掌握在消费者的手里,经济实力一步步衰退,发达地区却因其资本优势和政策优势一步步前行,最终导致了区域发展的不均衡。
综上所述,因为政府对资源枯竭型城市的外部性问题和区域公平问题承担政府职责,在实践中,其不但没有承担其应有的职能,反而加剧了资源枯竭型城市的外部性和区域不公。所以,政府应对资源枯竭型城市的可持续发展问题承担责任,相应的,应对资源枯竭型城市之环境治理承担责任。
四、路径依赖——中央和地方政府在承担资源枯竭型城市环境治理之具体责任划分
(一)中央和地方政府应承担相异的环境治理责任
我国的体制是单一中心层层控制的政府控制模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政治统治的指令只能由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中央政府发出,地方各级政府是为了实现政治统治而由中央政府延伸的。在这种制度下,中央政府在政治统治责任中起主导作用,对下层层控制;地方政府在政治统治责任中有所分工。中央应该负责大部分公共安全、社会保障和保险、环境保护的资金来源,地方根据情况适当配套。[21] 事权与财权的相异,使得中央与地方政府应承担的政府责任也应不同,相应的,其所应承担的政府治理的责任也应相异。
1.中央和地方政府环境行政能力相异
我国实行的是单一制的国家结构形式,如前文所述,是单一中心层层控制的政府控制模式,包括环境保护在内的重大决策、政策基本上由中央政府统一决定。如地方出台的经济发展状况的规划,要以中央规划为蓝本;地方要服从中央政策和决定;地方要遵从中央规划的地方发展方向。在实际情况中,地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政府负责任和主要组成人员由中央政府任命或决定,这些官员的升降与前途命运也与上级政府或中央政府息息相关,他们也势必要遵从上级或中央政府意志。资源枯竭型城市的发展置身于此种国家结构形式中,不得不面临遵命于中央的局面。由前文分析可知,资源枯竭型城市的发展模式是中央规定的,资源低价是中央控制的,区域发展不均衡是中央政府的宏观布局所导致的,所以中央政府应承担起更多的资源枯竭型城市的环境责任。
2.中央和地方政府财政能力相异
各国分级财政体制的共同特点是:财权财力相对集中于中央,财权财力的下放是审慎的、有限度的。因为中央政府宏观调控和保持经济社会使其协调稳定发展的职责日渐繁重,必须有足够的财权财力保障;另一方面,为了协调地区经济发展,中央应有足够的财力来支付因此而发生的再次分配的费用。在环境领域亦然。中央政府具有比地方政府强大很多的财力支持环境保护事业。
在资源枯竭型城市问题上,中央与地方政府的财政能力状况差异更加显著。由前文分析可知,资源枯竭型城市地方政府已步入财政困境,很多城市都面临着入不敷出的局面,且以后的发展过程中面临的环境问题更加艰巨,需要的资金更加庞大,地方政府已无力承担,此时中央政府就需要承担大部分的支援责任。且当初资源枯竭型城市在发展过程中,国有大型资源型企业攫取了大量的地方的资源收益,这些财政税收最终收归中央,按照“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中央也应担负更多的地方资源枯竭型城市的环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