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中美知识产权争端
美国在国际贸易中的竞争优势体现在其对高新技术所拥有的专利等系列知识产权。当前美国企业80%利润来源于其所拥有的无形资产,其中专利在内的知识产权在无形资产中占有较大份额。 [22]中美贸易中美方逆差的不断加大,以及美国国内经济持续恶化,引发美国国内对我国知识产权问题的一系列指责,认为正是我国市场严重的知识产权侵权,导致美国在国际贸易中的知识产权优势无法体现,使得美国经济蒙受巨大损失。此次美国专利改革法案,一项重要的目标就在于提美国发明人在海外保护其专利的能力。中美之间知识产权争端反映的是两国经济利益的角逐,未来中美两国知识产权争端只会不断加剧。我方要想在谈判中赢得主动,首先就要了解美国专利制度及其背后所反映出的各方主体利益诉求。
2. 我国对外贸易和企业国际化道路
美国市场一向是我国企业对外贸易中专利风险的高发地。2011年美国国内经济急剧恶化,爆发严重就业危机。美国政府为了挽救本国经济,实现其出口、就业增加的目标,同时也为了转移国内民众视线,不断加大对中国知识产权问题的指责力度。“中国市场知识产权侵权”正承担着导致美国对外出口受阻、国内就业机会减少的恶名;而实施国际化战略、拓展美国市场的我国企业,也被描绘成导致“美国制造”丧失市场份额、美国民众失去工作的 “元凶”。美国政府多次威胁启动一系列知识产权政策工具,对我国产品和在美经营企业予以制裁。美国专利改革法案出台,对我国企业应对美国市场专利风险提出了更大的挑战。
3. 我国国内相关制度的修订完善
近年来美国不断指责中国的知识产权制度和自主创新政策,要求我国加大专利侵权执法力度,同时改革现行自主创新对本国企业扶持政策。[23]伴随我国在国际社会中地位提升,中国专利制度和相关自主创新政策等也必将受到更为广泛的关注。相关法律制度的制定、修改不可能完全是一国国内事务,必须权衡国家利益、国内不同主体利益和国际社会等各方主体诉求,在其博弈中努力寻求有效的制度安排。美国最新专利改革法案,也是其国内各方主体利益博弈、妥协的结果,体现各方主体的诉求。对于我国了解国际主体最新利益诉求、权衡各方需求、修改和完善国内专利法律制度,具有一定借鉴和参考意义。另一方面,近年来美国不断指责我国专利制度和自主创新政策加大对本国企业的扶持力度,造成不公平竞争。但在专利立法上,通过制度选择、内容安排,鼓励本国技术创新、科技成果转化正是各国通行做法。此次美国专利改革法案中,同样可以看到诸多保护本国发明人利益的条款,例如“优先审查”、“中小企业系列优惠”、“专利虚假标识罚金诉权”等制度。我们也可以采取相应的立场保护本国发明人的权益,同时增加自己在中美之间协调和谈判中的砝码。
4. 专利国际协调与合作
改革后的美国专利制度与国际社会趋于一致,既有利于帮助美国企业加快专利的国际保护,拓展海外市场,也是美国推行其国际专利协调战略的一大举措。今后美国必然会利用其在国际社会和相关国际组织的影响,加大专利国际协调力度,进一步推行代表其根本利益的“国际专利”。近些年来美国在一些国际组织屡屡利用专利问题指责我国,中美两国在国际专利谈判中的地位难以在短时间改变。我国要想在国际合作中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首先就要了解对方的主张、意图,据此订立灵活的谈判策略从而维护自身权益。
(二)对我国企业的建议
1. 准确理解美国专利法律制度内容的变化
我国企业要想在困境中开拓美国市场,必须充分了解美国专利制度的内涵及其特点,继而制定针对性的经营战略,才能避免美国市场系列专利风险。美国专利法律制度内容繁多、体系复杂,我国企业需要格外小心。例如本次专利改革中的最大亮点“发明人先申请制”,与我国专利法“先申请制”相比,美国专利改革法案中对于发明人“宽限期”规定涵盖发明人提交有效专利申请前1年内任何由发明人实施或是源自发明人的公开行为,涉及范围较广;我国专利法仅规定了6个月的期间,同时对于公开行为进行了严格的限定。因此我国企业在判断现有技术时需要格外留心。对于拟在美申请专利的企业,要注意对自己产品和技术的保密,防止技术细节被第三人获悉并泄露,导致新颖性的丧失。
2. 精准把握各项法律制度生效时间
本次专利改革法案涉及内容众多,具体条款生效时间有所差异。企业必须了解不同时间安排,并据此制定适当的专利战略:
(1)2011年9月16日奥巴马总统签署《专利改革法案》后即告生效的内容包括:
- USPTO专利费用决定权和新的专利费用标准;[24]
- 微实体的定义以及可申请享有的费用优惠;
- 专利优先审查程序;[25]
- 专利申请中未披露最佳实施例不再作为专利侵权诉讼抗辩理由;
- 虚假专利标识损害赔偿诉讼主体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