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第一阶段(1980-1989年):可称之为流动的恢复和发展阶段。改革开放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施,就业不足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开始自发地小规模向外流动。但在这一阶段城市就业压力使政府加大了对劳动力流动的管控,特别是对农村劳动力的流动和进城,依然采取了较为严格限制的政策。80年代中期农村改革取得重大成功,城市就业压力有所缓解,政府开始放松农民进入乡镇务工的限制,随着乡镇企业异军突起和城市第三产业对农村劳动力的放开,特别是南方经济特区相继设立,沿海地区实行外向型经济发展战略,出口加工工业提供的众多就业机会,吸引了农村劳动力大批外流。尤其是1988年政府为抑制通货膨胀而实施的治理整顿政策,抑制了乡镇企业的发展,却更刺激了农民外出寻找就业机会的冲动,大量农村劳动力涌向了珠三角地区。从流动规模来看,据统计1989年的农村劳动力流动人数为3000万人,其中跨省流动的人数为700万人[[6]]。当年春节铁路客运的拥挤引起了各方面的注意,“民工潮”的提法也开始见诸报端。
(二)第二阶段(1990-1999年):可称之为二元市场流动的高潮阶段。虽然1990年上海浦东开发区的设立揭开了长三角地区开放开发的序幕,但直至1992年邓小平南巡讲话以后,特别是1993年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出台以后,私营企业、外商和港澳台商投资的“三资企业”、乡镇企业尤其是沿海地区乡镇企业和个体户等非国有部门大发展,各种开发区建设出现热潮,产生了对廉价农村劳动力的强烈需求。同时,国家也鼓励、引导农村剩余劳动力逐步向非农产业转移和在地区间有序流动,中国农村劳动力流动进入了高潮期。据统计1993年农村劳动力流动的人数达到6200万人,其中跨省流动的达到2200万人,分别比1989年增长了1.07倍和2.14倍。其后转入稳定增长,1994年出乡的农村劳动力达到7000万人,1995年大约为7500万人,而同期出省的农村劳动力人数大约为2500–2800万人[[7]]。1997年政府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城市下岗和失业职工大量增加,仅1999年和2000年就有1800万,各地政府陆续出台了针对下岗职工优先就业的种种保护性措施,再加上亚洲金融危机的负面影响,我国国民经济发展实现了“软着陆”,经济发展速度放慢,这在劳动力市场上给外出就业的农村劳动力带来了巨大冲击。与此同时,由于受东南沿海经济热潮的吸引,在这一阶段内地省份众多的大中专毕业生和企业技术人员通过人才市场流向珠三角和长三角,出现了“孔雀东南飞”、“一江春水向东流”的高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