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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化进程中的瑶族习惯法

  

  (二)“做社”筹备


  

  郎庞瑶族“做社”由社老赵成仙主持,负责“做社”费用的收交、保管和开支、轮值家庭的确定、联系道公、“做社”时“料话”等一应事务。赵成仙六十多岁,其家较早在郎庞定居,他家在1949年以前一直担任社老。重新恢复“做社”后,根据社老为世袭的固有习惯法,自然的他做了社老。仍依固有习惯法,郎庞的社老为义务职,赵成仙没有报酬。


  

  “做社”需要请道公。郎庞屯内就有道公黄元福,无需外请。黄元福六十多岁。


  

  “做社”时以家庭为参加单位,每家派一人参加,一般为成年男子,如无成年男子或成年男子不在家,则由成年女子参加;小孩一般不参加。


  

  “做社”所需费用由每家平均承担,2004年4月21日这次每家各交6元,由各家交至社老赵成仙处,也有社老赵成仙向其收取的,没有不交的家庭,共收到204元。


  

  “做社”时的祭品采购、烧煮等具体事务,郎庞瑶族按照约定由每家轮流承担,承担者没有报酬。郎庞瑶族是每年八月初二抽签决定次年三次“做社”轮值家庭的名单,每次5家,一年15家。轮值家庭一年一定,以后一年的再抽签决定,上年轮值的15家如抽中,则继续轮值。烧煮所需的锅、盆等用品也由轮值家庭提供。2004年4月21日“做社”的采购,从我收集来的报帐的单据上看基本上都是在4月20日进行的,由轮值的几家分别采买。有的物品如红布是到十来公里外的金秀县城的百货公司购买的,有的物品如猪肉是在金秀县城的农贸市场购买的,有的物品如香烟是在金秀县城的商店购买的,有的物品如菜花则是向本屯村民购买的。这些均有出售方开具的写在各种纸张上的发票、收据,由经办人向社老赵成仙报帐。采买的物品计有猪肉10斤(每斤6元,共计60元)、鸡4只14斤(每斤4.8元,共计48元)、大米6斤(共计10元)、酒20斤(共计17元)、饼干1斤(共计4.5元)、菜花3.7斤(共计3.7元)、粉1.9斤(共计3.2元)、红布1尺(计2元)、炮(鞭炮)1卷(计5元)、黄纸2张(共计0.6元)、小蜡烛1对(计0.5元)、香烟1包(计2元),总计175.7元。加上给道公即师父的黄元福红包(吃饭中间由社老赵成仙给,据庞文兵介绍为36元),这样总支出为211.7元,略超收取,所差款项留待下次“做社”时处理。


  

  郎庞瑶族“做社”所需的香、纸钱由各家提供,各家自己准备,多少自定。有几户家庭实在无法出人参加“做社”的,则托参加者将香、纸钱带去。


  

  (三)“做社”过程


  

  农历甲申年三月初三是西元2004年4月21日,天空晴朗。早上六、七点时,郎庞瑶族各家就将自己准备的香、纸钱、饭盆等收拾好,有不少就放在屋外。


  

  上午9点左右,郎庞屯内就开始有人往山下“做社”处走去,先去的主要为社老、师父即师公、轮值家庭成员。轮值者分背着肉、鸡、米等物和锅、盆等用具,前去准备祭品。我随两男青年下山去郎庞冲(当地称溪为“冲”)边“做社”的地方。从村庄一路下山,下到海拔约减200米的郎庞溪;再沿郎庞溪顺流而右行,沿着马拉木材而形成的小道走了一段,再从溪中的石上跳来跳去,就到了郎庞的社庙。从村内到社庙处约走20来分钟,距离约为3公里。


  

  “做社”的整个过程大致包括准备祭品、祭祀念经、娱乐、聚餐、报告帐目和“料话”(宣讲习惯法)等。


  

  1、准备祭品。我们到“做社”处时已有9点半了,这时已有2女3男5 成年人和2小孩到了,陆续又有村民到来。轮值家庭成员便磨刀的磨刀、杀鸡的杀鸡、垒灶的垒灶,开始准备“做社”所需的祭品。


  

  “做社”的地方实为一块石壁,高约一米,宽约二米,尚可见前次“做社”留下的痕迹,如旧红布等。社老和师公等开始拔草、拣叶,清理、布置祭台。


  

  社老和师公将石壁中间的几块约20厘米的小石块蒙上一块红布,两边各插了两个用锡纸做成的类似伞的物件,在红布左右各插了一支蜡烛,插好了一排约40枝香。红布前摆放了一排六只酒杯,在酒杯上倒上水。


  

  大块肉煮好、整只鸡煮熟后,就各用一脸盆盛好,放到红布蒙着的石块前;再摆上一塑料壶的酒和一把米粉、一袋饼。供品有酒、肉、鸡、饼、米粉。


  

  在祭品外面,又摆放了两排酒杯,靠祭品的一排摆放了一只酒杯,靠外面的一排摆放了五只酒杯。师公在念经过程中往这两排酒杯里倒上了酒。


  

  2、祭祀、念经。祭品准备好后,在十点半左右师公就开始念经,师公没有特别的装扮。师公先是自己默念,后又找出经书(《师歌书》)照着念,偶尔打一下两片竹做的板。师公基本上是坐着念经。


  

  师公念了几遍经,中间重复看了三遍经书,随后边念边将分放两处的纸夹放成一堆;在大约念了一小时左右就烧纸、放鞭炮;之后师公又照着经书念了十几分钟,整个法事仪式就告结束。


  

  师公念经期间神情并不很专注,态度也不很严肃,偶尔也与旁人说笑、聊一些事、翻看夹在经书中的纸条。


  

  祭祀中间因燃烧着的蜡烛倾斜了,将邻近的红布烧着了,师公忙提醒社老进行扑灭,红布被烧了一大块。


  

  整个祭祀过程中,除了社老和一位中年人将各家带来的纸逐张分开、放成两处外,其他人没有参与。


  

  3、娱乐。在准备祭品、师公念经期间,有的村民就开始有一些人玩扑克,一人对三人,输者出一元钱;不少人观看。另有人玩一种抓三的游戏,两人在石上划一棋盘,连成三者可吃对方子。前者玩的主要为年轻人;后者玩的为几位老年人。另有一些人砍来竹子,做成酒杯、筷子。也有几位坐着聊天;有一位妇女则边观看打牌边刺绣。


  

  4、聚餐。师公念经结束、祭祀仪式完成后,轮值家庭成员就赶忙将整块肉、整只鸡切成小块下锅炒,将菜花、米粉做熟。


  

  约一时四十分,饭菜都准备好了,村民分成三堆就地开始吃饭、喝酒。聚餐者共有27个成年人(女性为5人)和2个小孩(2小孩为师公的孙子,一为12岁,一为11岁,均没有上学)。每堆菜为一脸盆的肉、鸡块,再一脸盆的米粉、菜花。基本上每个男人都在喝酒,后来四、五人就开始猜拳行令,输者罚喝一杯酒、吃一串肥肉,这样就把剩余的食物吃完。按照习惯法,聚餐时所有食物均需吃完,不能带回村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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