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环境刑法的伦理基础及其对环境刑法新发展的影响

  

  “我们所需要的不只是一个具有确定的一般性规则的制度,我们还需要该制度中的规则是以正义为基础的,是以对人性的某些要求和能力的考虑为基础的。否则这个制度就会不可行,而且由于它违反了根深蒂固的判断倾向和标准,所以它会不断地被人们所违反,进而它也不可能提供准确性,这种准确性正是该制度存在的理由。”{41}规则必须以正义为基础,环境刑法应以环境伦理为其正义基础。环境伦理影响着环境刑法的发展,环境刑法的新发展必然会体现环境伦理这一人性基础。


【作者简介】
侯艳芳(1982-),女,山东滕州人,山东大学法学院讲师,法学博士,政治学博士后。
【注释】

基金项目:为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环境犯罪的刑法规制研究”(项目号:10YJC820044)。
日本学者関哲夫认为,“法益就是社会现实生活中存在的各种利益之中必须由刑罚保护的(即得到所谓法的要保护性认可的)存在。这个法益概念,正如是由‘法’和‘利益’这两个词汇的记述所表明的那样,是一个由利益的要素和法的要保护性要素相结合的复合概念。”参见関哲夫:《法益概念与多元的保护法益论》,《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06年第3期。
2001年7月4日国务院第42次常务会议通过的《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要求,行政执法机关在依法查处违法行为过程中,发现行为人涉嫌构成犯罪,依法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必须依法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移送。


【参考文献】

{1} [德]黑格尔.法哲学原理[M].杨东柱、尹建军、王哲,编译.北京:北京出版社,2007:75.
{2} [英]H.L.A.·哈特.法律的概念[M].许家馨、李冠宜,译.北京:法律出版社,2006:188.
{3} [英]H.L.A.·哈特.法律、自由与道德[M].支振峰,译.北京:法律出版社,2006:5.
{4} [英]罗尔斯.正义论[M].何怀宏、何包钢、廖申白,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1.
{5} [英]麦金太尔.德性之后[M].龚群、戴扬毅,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5:192.
{6} 覃希仲.对环境伦理学成立依据及其学科地位争论的考察[J].伦理学研究,2009,(3):50-54.
{7} 余保玲.环境伦理学研究综述[J].当代社科视野.2009,(9):31.
{8} 高兆明.伦理学理论与方法[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5:96.
{9} [英]约瑟夫·拉兹.法律的权威——法律与道德论文集[M].朱峰,译.北京:法律出版社,2005:233.
{10} 孙道进.环境伦理学的哲学困境[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7:43-44.
{11} 余谋昌.走出人类中心主义[J].自然辩证法研究,1994(10):10.
{12} [美]约翰·贝拉米·福斯特.生态危机与资本主义[M].耿建新、宋兴无,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2006:45.
{13} 陈慈阳.环境法总论[M].台湾:元照出版公司,2000:9.
{14} 杨通进.探寻重新理解自然的哲学框架——当代西方环境哲学研究概况[J].世界哲学,2010,(4):6-7. 
{15} 杨通进.环境伦理学的三个理论焦点[J].哲学动态,2002,(5):26.
{16} 李晔、苗青.环境伦理学的理论方法、思想基础与论证逻辑[J].科学技术与辩证法,2005,(5):6.
{17} 刘福森.自然中心主义生态伦理观的理论困惑[J].中国社会科学,1997(3):52-53.
{18} 杨通进.回顾与展望——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伦理学研究的思考[J].社会科学,2009,(7):114.
{19} 蔡守秋、万劲波、刘橙.环境法的伦理基础:可持续发展观——兼论“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思想[J].武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1(4):393.
{20} 胡善风.环境伦理观——可持续发展的基石[N].光明日报, 2002-6-8.
{21} 张文喜.“人类中心”与“自然中心”之间:关于“生态伦理”的对话[J].探索,1999,(5):61.
{22} 王南林.可持续发展环境伦理观[N].光明日报, 2002-1-22.
{23}  "The Rio Declaration on Environment and Development (1992) ".
{24} [德]李斯特著、施密特修订.德国刑法教科书[M].徐久生,译.北京:法律出版社,2006:6.
{25} [德]京特·雅各布斯.刑法保护什么:法益还是规范效力[J].王世洲,译.比较法研究,2004,(1):43-44.
{26} [美]罗伯特·W.科林.关于环境种族主义、环境公平和环境正义法律文献评论[J].丽君,译.载吕忠梅主编.环境资源法论丛(第6卷).北京: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288.
{27} 王云霞、李建珊.环境伦理学是一门应用伦理学吗——对环境伦理学理论基础的反思[J].陕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6,(3):87.
{28} 余谋昌.走出人类中心主义[J].自然辩证法研究,1994,(10):13.
{29} [古罗马]西塞罗.国家篇法律篇[M].沈叔平等,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9:104.
{30} 蔡守秋、吴贤静.从“主、客二分”到“主、客一体”[J].现代法学,2010,(6):7.
{31} 游伟、肖晚祥.论行政犯的相对性及其立法问题[J].法学家,2008,(6):39.
{32} 郑昆山.环境刑法之基础理论[M].台湾:五南图书出版公司,1998:178-183.
{33} See Yingyi Situ,David Emmons:Environmental Crime the Criminal Justice System’s Role in Protecting the Environment[M].Sage Publications,Inc.,2000:2.
{34} 张明楷.行政违反加重犯初探[J].中国法学,2007,(6):62.
{35} 黄明儒、金泽刚.行政犯立法构想新论[J].政治与法律,2005,(6):125.
{36} 张文、杜宇.自然犯、法定犯分类的理论反思——以正当性为基点的展开[J].法学评论,2002,(6):38.
{37} 张明楷.行政刑法辨析[J].中国社会科学,1995,(3):102.
{38} 周佑勇、刘艳红.行政刑法性质的科学定位(上)——从行政法与刑法的双重视野考察[J].法学评论》,2002,(2):60.
{39} Department for Environment, Food &Rural Affairs (DEFRA)(2000),The Government''s Response to the Royal Commission on Environmental Pollution''s 21st Report[J].From Andrew Dobson:Citizenship and the Environment. Oxford University Press,2003:155.
{40} 许玉秀.水污染防治法的制裁构述——环境犯罪构成要件的评析”[J].政大法学评论,(45).转引自向泽选.危害环境罪的概念及行政从属性[J].法商研究,1997,(6):25.
[41] [美]博登海默.法理学:法律哲学与法律方法[M].邓正来,译.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332.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