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调查点儿童铅和砷摄入量,均超过国际允许接受的范围;“手——口”是调查点儿童摄入铅的主要途径,食物是次要途径。
(3)在土壤铅、砷污染环境背景下,儿童长期接触含铅、砷尘土和食用铅、砷污染的自产蔬菜等食品,已对健康构成了潜在的危害和具有较大的健康风险性。
(4)调查点儿童长期暴露铅,已有少部分儿童具有相关临床症状如经常头晕、经常腹痛或恶心等。调查点三所小学均存在低智力水平儿童比例偏高现象。
2、法律和标准实施情况的调查与评价
课题组采取问卷调查和访谈方式,对与环境与健康相关的管理部门进行了环境标准实施、环境与健康管理体制、环境与健康管理执法、环境与健康信息公开等情况的调查,结果为:
(1)有关环境与健康的监测与评价标准缺乏,关于小学操场与教室里的尘土是否超过了环境标准,是否可能对儿童造成健康危害无法判断。
(2)对市、县两级环境保护监测站、农业保护站、商务局、农资公司、供销社、气象局、农业局、水利局、卫生局、疾控中心、妇幼保健所、统计局等单位进行了调查,虽然各被访问部门积极支持,提供了大量资料,但基本没有收集到课题研究所的需要信息。
(3)就调查点所在的主要污染源——铅锌冶炼厂的污染排放及执法情况进行了调查。环保部门认为:该企业所申报的污染物排放情况以及相关监测数据良好,无超标排放及恶性污染事故发生。因不清楚所调查的企业对于整个污染有多大的贡献,也不知道是否还有其它因素,故不会对该企业采取强制措施。
(4)问卷调查有关环境与健康问题处理上存在的最大问题结果为:相关部门职责不清为第一,环境与健康缺乏联系为第二;中立协调部门的缺乏为第三;缺少公正的程序为第四。访谈结果与此一致。
5、环境信息公开情况。根据信息公开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课题组在研究所选地点通过网络信息检索,基本上没有获取课题研究所期望的有效信息。问卷调查结果是与其一致。
(二)法律原因分析
在课题中,借鉴了美国联邦环保局的风险评估模型,也专门组织了赴美考察,直接与NRDC的环境健康专家、美国环保局环境健康管理部门、地方政府公共卫生部门、大学环境健康研究机构的专家学者进行了深入交流,实地考察了美国原生铅冶炼厂的重金属污染治理情况。各个领域专家合作,帮助我们从法律方面找原因:
1、环境标准不科学、环境法律制度不合理是造成环境健康问题的根本原因。在我国,虽然建立了环境标准体系,但其科学性、合理性和完善程度都不足以为解决中国目前面临的环境与健康问题提供支持。与此相关,我国尚未建立环境健康风险评估体系,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也未将环境健康风险纳入评价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