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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序·法序,解构·复构——秦汉大变局与社会秩序大变迁

  
  据说由神农氏往前推,还有女娲氏、伏牺氏、燧人氏、有巢氏,更往前推,据说还有人皇氏、地皇氏、天皇氏、盘古氏。所以,上古中国大地上众多邦国(诸侯)何时形成?何以形成?是如传说之言(或一些古人类考据之言)由一两个氏族(如伏羲氏、女娲氏)化育分孽而来,还是如另一些古人类学考据之言是由多个人类源头化育生成?各种可能,今人皆可猜测,但皆难以证实。需要我们重视的应该是邦国(诸侯)林立局面存在的历史实际和这种历史状态的实际演变。当然,我们更需要明白,上古的邦国,即所谓“国”,只是土墙(甚至栅栏、篱笆)围护着的一个人群聚居区。这种人群聚居区的首领就是所谓“国君”。众多这类国君即所谓“诸侯”。众多这类邦国服从于一个更大更有威势的国(人数更多的人群聚居区),这个大国的首领就成为帝王。

  
  从《史记·五帝本纪》等文献的记述来看,从炎帝到黄帝,威权的移转是基于武力的战争。这可能是帝王名号从一邦国移转给另一邦国的常见形态。但在一邦国之内,无论是邦国首领权位的承继还是能号令天下众邦国的帝王权位的承继,其常态应该是和平的。从《史记·五帝本纪》中“轩辕之时,神农氏世衰”的话来看,神农氏为帝王应该不止一代。《史记索隐》说,所谓世衰,是“谓神农氏后代子孙道德衰薄,非指炎帝之身”。神农氏后代子孙道德衰薄之时,应该正是炎帝为帝王之世。据此,炎帝之前应该有神农氏道德兴盛时的帝王。因此可以说,神农氏应该有多任帝王。神农氏之多任帝王之间如何承继,今已不可考查。但轩辕氏自黄帝开始的多任帝王,其承继的基本原则,我们大致可以明白。这就是嫡脉继承制。根据《史记·五帝本纪》等的说法,黄帝二十五子,得姓传承者有十四人,而承继帝王之位的只是其妻嫘祖所生的玄嚣和昌意两人的后代。[10]

  
  从帝颛顼、帝喾到帝尧,黄帝继承者都是黄帝的嫡脉子孙。《史记·五帝本纪》中说,帝尧“能明驯德,以亲九族。九族既睦,便章百姓。百姓昭明,合和万国”。所谓“九族”,按《白虎通义》的说法,是指父之族四,母之族三,妻之族二,但也可能是指黄帝子孙之嫡系正脉支派,“百姓”可能指黄帝子孙之庶脉支派,“万国”则是指原先各邦国(诸侯)所延续和分化出的更多的邦国(诸侯)。对于如此国众民盛的天下,帝尧很明白自己力量的单薄,所以他广求仁德贤能之士以辅其执政。特别是到了晚年(尧执政七十年时年龄已八十六岁),他更感到自己衰迈乏力,必须有仁德贤能之人代其治理天下。他经多方考察后选定虞舜,一是因为虞舜善于广纳贤才,特别具有管理才能,二是因为虞舜是帝颛顼之后,属于黄帝后裔中的嫡系正脉。其后继舜为帝的禹,是帝颛顼之孙,当然也属于黄帝后代中之嫡脉一系。所以,从帝颛顼到帝禹,凡继位为帝者,皆是黄帝的嫡脉后代。

  
  嫡子为正脉,这是上古礼序的主干。嫡脉子孙(嫡长或嫡善)为君王,其余嫡脉子孙既可待机嗣位,更可成为辅佐重臣。其余庶支的嫡子(嫡长、嫡善)亦可成为辅佐重臣。这应该是我们理解黄帝之后帝颛顼、帝喾、帝尧、帝舜、帝禹之帝位移转的一种依据。舜作为帝尧的辅臣,禹作为帝舜的辅臣,皆能说明帝王之嫡脉子孙可作为辅佐重臣而待机嗣位。[11]另一方面,帝王子孙的各个支脉往往各自成立邦国,成为诸侯。这些邦国再分化出邦国,世代绵延,不断壮大。其中的帝王之嫡长子,无论其贤或不肖,则皆可受帝王之封而立国。《史记·五帝本纪》记载:“禹践天子位。尧子丹朱,舜子商均,皆有疆土,以奉先祀。服其服,礼乐如之。以客见天子,天子弗臣,示不敢专也。”这样一种特殊制度一直延续到周代。《史记·陈杞世家》记载:“昔舜为庶人时,尧妻之二女,居于妫汭,其后因为氏姓,姓妫氏。舜已崩,传禹天下,而舜子商均为封国。夏后之时,或失或续。至于周武王克殷纣,乃复求舜后,得妫满,封之於陈,以奉帝舜祀,是为胡公。”正是基于同样的道理,周“武王封纣子武庚禄父以续殷祀,使管叔、蔡叔傅相之”,“封箕子于朝鲜而不臣也”。(《史记·宋微子世家》)“武王追思先圣王,乃襃封神农之后于焦,黄帝之后于祝,帝尧之后于蓟,帝舜之后于陈,大禹之后于杞。于是封功臣谋士,而师尚父为首封。封尚父于营丘,曰齐。封弟周公旦于曲阜,曰鲁。封召公奭于燕。封弟叔鲜于管,弟叔度于蔡。余各以次受封。”(《史记·周本纪》)这些封国无论是续古而来还是周朝初封,其后皆是嫡长承继,并按宗亲之大小远近而序尊卑贵贱。

  
  从黄帝到尧舜禹到夏商周,基于亲族嫡长而形成的君王世系和贵族脉络大致是清晰的。[12]贵族脉络亦是基于其各自支派的亲族嫡庶长幼。嫡长为尊,其余次之,大宗小宗,各个支脉皆是如此,君臣亲疏贵贱,皆由此而序定,贤能才干则是显隐与否的参数。如此的宗亲等级秩序,在中国上古二千余年历史中发挥着特别重要的稳定社会的作用。这二千余年中,源于亲序的礼序是社会秩序的主要特征。

  
  《史记·礼书》中说:“礼由人起。人生有欲,欲而不得则不能无忿,忿而无度量则争,争则乱。先王恶其乱,故制礼义以养人之欲,给人之求,使欲不穷于物,物不屈于欲,二者相待而长,是礼之所起也,故礼者养也。”《史记》着者的这种解释也许已触及上古中国礼序的根本,源于亲序的礼序之所以能制人欲而养人欲,应该源于亲序合于人类社会之所以生成的自然之道。人类化育必须有夫妇配合,夫妇生育子女则自然成为父母,子女亲其父母,子女间叙其长幼,皆是人类之天然情感。因上古中国社会家庭的夫妇结构常为一夫一妻多妾,所以诸母及诸子女间存在嫡庶之分。夫妇之制源于自然,一夫一妻多妾之制,从许多动物群体结构来看,作为上古人类家庭之一般结构,应该也是源于自然。正因为一夫一妻多妾家庭的普遍存在,从一个家庭扩展为一个家族,从一个家族扩展为众多家族(形成氏族,形成邦国),按最初父母子女兄弟姊妹之亲序展开,大宗小宗嫡庶长幼,因而君臣尊卑亲疏贵贱,就极其自然。亲序构成礼序,礼序派生出许多的社会规范,上古学者称之为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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