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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序·法序,解构·复构——秦汉大变局与社会秩序大变迁

礼序·法序,解构·复构——秦汉大变局与社会秩序大变迁


卜安淳


【摘要】中国社会的礼序从黄帝时开始,历二千余年而延续到周代。礼序的基础是亲序,源于亲序的礼序合于人类社会之所以生成的自然之道,且派生出许多社会规范。周代后期,礼序之所以衰微,主要是基于人口繁多后宗亲伦序的复杂化和模糊化,因而造成其亲序基础的丧失。法序是礼序消解过程中按君王的统治需要而建构起来的依法治民的社会秩序。礼序衰微,法序生成,体现于当时的编户齐民制、客卿制和郡县制。当官吏臣民齐一成为皇帝治下的群氓,法序的辉煌达到极致,其弱点也暴露出来。汉承秦制,虽礼序逐渐恢复,但法序没有消解。在礼序恢复增长的过程中,法序以新的方式延续、变化和发展。其后,法序礼序同为中国社会的基本结构。
【关键词】礼序;亲序;法序;先秦;秦代;汉代
【全文】
  
  统观以汉民族为主体的中国社会,已有的五千多年的历史之中,社会变化不断,但真正可称为社会大变局者,我认为,至今仅有两次。一次是周末至秦汉的大变局,一次是清末至今的大变局。[1]清末以来的中国社会与周末到秦汉的中国社会相比较,许多方面都是不同的。其中话语和概念更有很大的不同。所以,我们考察周末到秦汉的社会大变局,使用哪些概念,使用何种话语,很需要推敲。今日中国社会,我们正在努力建设法制,努力把人治社会改造成为法治社会。今日所谓“法治”,要求国家社会的一切制度安排和事务运作皆符合法的规约,因而要求国家权力合理分配并相互制约,并以宪法和法律限制国家机关的权力,保障公民的安全、权利和自由。法治需要每个社会主体依法自律,无论是治理者还是被治理者,都必须严格遵循宪法和法律,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能不受宪法和法律的规制,都不能凌驾于宪法和法律之上。这是以今日话语表述今日社会所要建构的法治秩序。但周末秦汉之世,中国社会话语中的所谓“法治”只是《周礼》“以八法治官府”之类的以法治臣民。[2]君王以法治臣民,但君王自身并不受法的管治。这实际上是人治,而非今日意义上的“法治”。表述类似于今日所谓“法治”的理念的词语,在周末秦汉之世,可能应该是“礼法”、“礼制”之类。[3]“礼法”的基础是社会的礼序,“法治”所维护的则是社会的法序。本文对周末秦汉的社会大变局的一个方面做一粗略的考察和分析,就是力求探寻这一时期社会礼序毁坏,社会法序建构,复在新的背景下法序礼序重新建构的变迁脉络。

  
  一、等级礼序的历史演变

  
  中国社会的上古历史,已很难考查明白。秉承清代学者的学术思想,上世纪二三十年代兴起的史学疑古派极力否定《大戴礼记》之《五帝德》、《帝系》和《史记》之《五帝本纪》等所叙述的从黄帝到尧舜禹的历史真实性。他们作为疑古的依据的最重要预设是《诗经》中没有关于五帝的内容和《诗经》、《楚辞》中之“天”或“帝”皆为天神。[4] 但《诗经》内容皆为歌词,即便有些史诗具有点史的性质,我们也不能据其内容中无所述即断定人类历史中无所有。《诗经》、《楚辞》中之“天”和“帝”是否皆指天神更需要进一步讨论。且即便《诗经》、《楚辞》中之“天”和“帝”是指天神,也难断定其他古文献所言之“天”或“帝”亦指天神。再退一步,即便许多古文献中之“天”和“帝”皆指天神,我们还应考查“天”和“帝”何以会指天神。“天”字本与“大”字相类,皆指身份显要之人,只是“天”强调这类人之脑袋(天者颠也)。“大”和“天”,最通俗地理解其原始字义,应相当于后来之爷和爹,即父亲。时至今日,尚有一些地区子女称父亲为“大”,另有一些地区子女称父亲为“爹”。所以,“天”本为爹,上古中国子女称呼爹应该就是“天”。正因为“天”最早是指人,所以后世用“天”指称人头顶上之天空后,才可能因“天”而想像出具有人形人性的天神。“帝”与“天”字形有别,字音相类。字形源于花蒂之形,字音可能借于天颠之音。蒂是瓜果之源,爹是子女之源,用“帝”指称父亲也就很有可能。所以,天、帝先是人王[5],后为天神,应当是合理的,不然天神不可能具有人之形象和人之意志。[6]我不否认史学疑古派具有特别的学术贡献,但基于对他们的这种学术预设的思考,我认为,对上古帝王之传统说法作彻底否定尚无充分的依据。因此,本文讨论上古中国社会之礼序,依然按《五帝德》、《帝系》和《五帝本纪》之说法,从黄帝之世开始讨论,并且认为礼序在黄帝时即已开始。

  
  按《帝系》和《五帝本纪》的说法,黄帝是少典之子,帝颛顼、帝喾、帝尧、帝舜和帝禹皆是黄帝的后代。[7]黄帝原名公孙轩辕,兴起于神农氏之世。当时神农氏的帝王是炎帝,公孙轩辕因修德振兵而得诸侯拥戴,成为炎帝的竞争者。阪泉之战以轩辕之胜告终,轩辕得以成为帝王,称为黄帝。[8]

  
  所谓诸侯,应该是指众多的邦国。因众多邦国不服从神农氏炎帝的辖制,轩辕氏乘机起势,在众邦国支持下取代炎帝而成为黄帝。这说明,当时中国大地上不仅邦国(诸侯)众多,且邦国的向背决定着帝王的废立。或者说,当时所谓帝王,其实只是被众多邦国拥戴的某一邦国的首领。所以,我们讨论上古帝王,不能基于秦汉开始的一统模式而以皇帝的威势做衡量。神农氏之炎帝,轩辕氏之黄帝,黄帝之后之帝颛顼、帝喾、帝尧、帝舜、帝禹直到夏、商、周之王,皆只是诸侯拥戴下的邦国首领。史学疑古派对五帝世系最大的一个疑点就是周末秦汉之前不可能有大一统之思想,体现大一统的五帝系统只可能出于周末甚至秦汉人之编造。其实黄帝或尧舜禹并不是大一统的君主,只是众邦国拥戴的一个大邦国的首领。且黄帝一系的这一邦国能够始终得到众邦国的拥戴,也是充满着斗争的历史。[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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