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经济学的基本规律,利益的分配需要以产权化的方式来进行。同时,从社会需要和社会分工角度来看,知识分子所承担的经济和社会责任是知识的生产和再生产。因此,对于知识界的分配制度来说,其是否合理的衡量标准必须是,是否有利于知识的产生、保存、传播和运用。一个有关知识的分配制度,必须能够促进知识的产生、知识的保存、知识的传播和运用。这是因为,缺乏以上四个环节的任何一个,就会导致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和一个社会陷入停滞。正是因为这个原因,社会必须分配给知识的创造、保存、传承和运用者利益,从而促进知识的生产和再生产。而由此引发的重大问题就是:谁应该分得更多?是知识最多者?是创新最多者?还是再创作者?是知识的传承者、知识的创造者还是知识的运用者?这也就是围绕知识所形成的利益分配制度。从现象上看,也就表现为从知识形成到转变为实践的各个环节中,承担着不同社会分工的知识分子的角色应该从经济和政治上得到什么样的承认。而这个分配制度的形成往往与社会发展的现实需要分不开,同样,在这个领域,也是生产力决定了生产关系,是经济基础决定了上层建筑。
在古代社会,知识的存量不多,而产量更少,更重要的是,知识传播的手段受到极大限制,而知识的传播则具有维系知识体系生存的重要意义。有的民族甚至没有文字,只能通过口耳相传的方式来维系其知识体系的存在。因此,有“欲灭其国,先灭其史”之说。显然,相对于知识的创造而言,知识的保存、传播对于维系知识体系本身的存在、人的自我认同和社会的正常运转更加重要。必须把传播知识作为基础,否则,知识界本身是否能生存都有疑问,很可能造成文化传承的丢失。而从历史看,这样的例子也屡见不鲜,中华民族的融合过程就是不同民族和族群文化消失(同时也是融入)、统一的中华文化形成的过程。由于维系知识体系和保持文化认同的需要,经典就成了东西方文化的一大知识现象:即在少数的知识创造者之后,大量的是经典的传播者和普及者,这些人成为社会中最受尊敬的人。例如,传播儒学的经师们,基督教的教士们、神学家们、但丁们,乃至传颂《格萨尔王》的歌者们都是社会上最受尊敬的人。对于经典的熟悉程度以及掌握经典解释现实的能力成为人们尊崇的对象。例如,朱熹注经,一字万言。孔子讲了一个字,他可以解释出一万字来。当然,这其中不是没有创造,但是,所有的创造其形式都是围绕经典来进行的,可以说,是传承中的创造,是更偏重于传承的创造,学术传承本身是通过对经典的阐释进行的。表现在学术传统上,前人的经典就是学术的身体,而后人的注经则是学术的衣服。所比拼者,不过是对既有知识的掌握、熟悉和运用的程度以及理解和思考的高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