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世界各国的知识界一样,中国学术传统正面临着电脑对人脑的革命:靠传承知识,解说经典的日子混不下去了。社会更加认可新的知识,有创造性的知识。这也是为什么当前学界那么重视剽窃和抄袭的原因:剽窃和抄袭把学人由于创新而本来应该得到的那份奖赏轻易地拿去了,这当然从道德上讲非常不公平。同时,学界重视剽窃和抄袭的第二个原因是,由于经济发展的知识化,知识的价值得到了极度的张扬。特别是,拥有法律保护的某个知识领地或者传统保护的某个领地,都会为知识分子带来极大的经济利益,知识分子的独立性正在逐步增强。例如,如果你拥有WINDOWS的版权,不用说,你就是最大的富人比尔盖茨。在这样的环境下,剽窃和抄袭当然就被重视了。
当然,制度要表达对创新的尊重,其前提是分清楚现有的和新的,分清楚你的和我的。这也就是所谓学术规范的核心:注释就是说,这不是我的,而是某某的。没有注释则意味着,这是我的。这恰恰是当今我们学术不规范的薄弱点。相比之下,似乎更加追求创新、讲求知识渊源的西方学术规范当然就顺理成章地被人奉为圭臬。从形式上看,西方学术规范、特别是其注释体系对创新的尊重,正是通过重视知识传承,讲求学术渊源表现出来的。产权化才是西方学术规范的真谛。当然,不是所有的作品都适用学术规范:毕竟,我们读小说时无法适应同时阅读注释。欣赏一幅画,更不可能要求作者标注其构思和布局甚至细节的历史渊源。
正是由于前述知识生产的社会定位发生了深刻变革,加之市场经济的普及,发源于西方的知识产权制度——保护创新的制度也在全世界得到传播。从知识产权制度的理念看,对于知识所获得的利益按照创造者的贡献进行市场化利益分配,这似乎是非常合乎道德和法理的一种制度。不过,且慢:又有哪种制度不是打着合乎道德的旗号来对我们的财产进行分配的呢?这种制度事实上忽略了知识的历史源头:例如,我们中国人曾经发明了造纸术,现在会有人给你付费吗?不会。但是,根据古老的造纸术而革新的现代各种造纸术,你中国人要使用的话,却是要付费的。因此,知识产权制度虽然没有道德上的原罪,但却也并无道德上的优越地位。这不过是一种更符合西方利益、更倾向于创新者的利益分配制度罢了。当然,如前所述,这种制度反映了历史发展的需要,同时,也反映了现实需要和某些国家和民族理性的选择:“未来世界的竞争,就是知识产权的竞争”——温家宝总理这样讲。这句话所表达的意思其实是,理性地判断,谁能创新,谁才有未来,不能创新,就没有未来。由此,在全球竞争的层面,知识传播的重要性退居次要,而创新者的重要性被搬上前台,由此,社会财富、社会利益、荣誉都青睐创新者。也正是因为如此,所谓研究型大学忽然成为潮流,而那种整理、传授知识的学校——传统学校的主流反倒成为不入流的异类。而事实上,对于很多第三世界国家来说,知识普及的过程远远还没有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