牙买加协议后的国际货币体系正式宣告了黄金作为国际货币地位的消失,确立了以美元为主导,德国马克、日本日元以及特别提款权和欧洲货币单位共同参与共同作用的多元化国际储备体系。它明确了浮动汇率合法化的地位,给予各成员国自由安排本国汇率制度的权利,灵活的汇率制度能够更好地适应世界经济形势多变的状况,在稳定国际货币制度中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牙买加协议后的国际货币制度基本上摆脱了布雷顿森林体系时期依附货币国家与基准货币国家相互牵连的弊端,它建立了能够相互补充的多种国际收支调节机制,对实践中的国际金融活动进行多方面灵活地调整,避免了僵化,加强了应付危机的能力。
四、浅析布雷顿森林体系
布雷顿森林体系给战争重创之下的国际货币金融体系带来了曙光,并在二战之后三十多年的时间内有效地维持了国际金融秩序,促进了战后各国经济的恢复和发展,在国际货币体系的演变进程中书写了浓墨重彩的一笔。作为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国际货币体系,布雷顿森林体系以其合理的运行机制规范着国际货币金融秩序的有效运行,当然,任何事物都不会是完美的,布雷顿森林体系也不例外。其内在缺陷也随着历史的发展而不断暴露出来,并最终导致其不可避免地走向崩溃。
布雷顿森林体系本身具有有效的运行机制,具体说来,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监督机制。在战前,金本位制的国际货币体系是建立在英国一国绝对的经济实力基础之上的,当时缺乏相应的国际协商与合作,更没有一个核心国际机构来维持国际货币秩序;而战后各国协商达成的《布雷顿森林协定》则诞生了维护国际货币体系正常运转的中心机构——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它行使监督权,监督会员国对协定各条款的执行和相关义务的履行,从而保障国际货币金融的稳定发展。
2、合作机制。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协定条款第4条第1款规定,基金成员国应承担义务,与基金和其他成员国合作,以保证外汇安排的有序进行和促进汇率制度的稳定。该条明确了会员国与基金之间以及会员国之间的合作义务。在具体实践中,各国也应本着合作的精神,共同承担责任,促进国际收支的平衡和货币体系的稳定。
3、磋商机制。《布雷顿森林协定》赋予了基金组织与各成员国之间进行磋商的职能。磋商主要是由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执行理事会做出结论,促使会员国不要实行违反基金协定条款或基金决议的政策。磋商一般每年举行一次,有时,磋商可每两年举行一次,或在不到一年的时间内举行两次。本国的经济发展可能对其他会员国有重大影响的会员国以及使用基金资源或遇有国际收支平衡问题的会员国,每年必须与基金磋商一次[16]。
4、优化组合机制。布雷顿森林体系力图协调各国在货币金融领域的政策,将古典金本位制的优点,即汇率稳定性与浮动汇率的优点,即各国可独立地制定国内经济政策结合起来,这可以说是一个伟大的历史创造。[17]
5、资源共享机制。布雷顿森林体系制定了一系列国际资源共享的规则,规定各会员国实行资金和信息共享,资金共享以有利于弥补某会员国的国际收支逆差,信息共享以有利于实现各会员国政策的协调。[18]
布雷顿森林体系所具备的有效的运行机制并不能掩盖其内在不可克服的缺陷,也正是这些缺陷的存在,才导致其最终的崩溃。仔细剖析看来,其内在缺陷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特里芬难题”。1960年,美国耶鲁大学教授特里芬在其《黄金与美元危机》一书中提出,布雷顿森林体系存在着其自身无法克服的内在矛盾,这一内在矛盾在国际经济学界称为“特里芬难题”。特里芬指出,布雷顿森林体系是建立在一国经济基础之上的,是以美元一国货币作为主要的国际储备和支付货币,在黄金生产停滞的情况下,国际储备的供给完全取决于美国的国际收支状况,这就存在着一种“两难”选择。如果美国的国际收支长期保持顺差,那么国际储备资产就不能满足国际贸易发展的需要,就会发生美元供不应求的美元短缺现象,即“美元荒”;如果美国国际收支长期保持逆差,那么国际储备资产就会发生过剩现象,造成美元泛滥,即“美元灾”,进而导致美元危机,并危及布雷顿森林体系。
2、国际收支的调节机制出现盲区。布雷顿森林体系确定了固定汇率制度,强调汇率的稳定性,这种缺乏弹性的汇率体系,不能适应国际金融情势的变化。在固定汇率制度下,各国不能利用汇率的波动达到调节国际收支平衡的目的。布雷顿森林体系排除了汇率自由浮动和对经常项目支付的限制,但同时它对国际收支的其他调节措施又没有进行充分详尽地提及,这就在一定程度上出现了国际收支调节机制的盲区。
3、布雷顿森林体系基本上反映了建立稳定汇率的需要,但忽略了各成员国国内经济增长和就业的目的。由于汇率体系过于刻板,各国不能大幅度地调整汇率,而只能消极地实行贸易管制或放弃稳定国内经济的政策目标。无论采用哪种方法,都与本国的经济发展背道而驰。国家利益永远都是国家政策的惟一出发点,当一个国际货币体系无法满足各国国家利益的根本要求之时,就会不可避免地走向衰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