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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雷顿森林国际货币体系的起源和演变

  
  在三方协议下,美英法三国政府相互承诺依其本国政府所公开宣布的价格将其他两国所持有的其本国货币兑换成黄金。三方协议并非上述三国签署的文件,它是由美、英、法三国各自发表宣言,构成国际协议的基础,而并非协议本身。三方协议事实上是通过签订两个双边协议而产生的[9]。然而,由于其本身的局限性,该协议并未能真正起到促进外汇汇率的稳定和推动国际金融货币的多边合作之作用,但是,它却标志着国际金融货币制度的多边化和国际化的开端。后来,帝国主义国家为了准备战争,从美国购买军用物资,导致黄金的大量外流,三方协议也就成为了历史的陈迹。

  
  (五)布雷顿森林体系确定前国际货币制度的相关法律规制反思

  
  第一次世界大战前的国际金本位制事实上只是各主权国家国内法的体现,当时并无任何国际协议或规定对之加以规范。同时,战前各国的法律规定在国际上的影响甚小,这些法律主要通过规范国内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的活动来维持一定情形下的国际收支平衡[10]进入20世纪30年代以后,各国逐渐意识到自身在国际金融活动中的责任和义务,并开始通过召开国际会议、加强国际合作、制定多边化和国际化的国际金融货币制度来协调国际货币体系和国际金融活动。1920年召开的布鲁塞尔专家会议和1922年召开的热那亚会议,以及1936年签订的美英法三方协定,均体现了国际合作在推动国际货币制度不断完善和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但是纵观金本位制形成、演变和崩溃的过程,我们不难发现,国际金融制度在本质上还是各国金融政策的汇总,在布雷顿森林体系确定之前,国际会议为数不多,规模较小,各国之间缺乏协商的机构和程序,国际社会亦未达成真正的多边协定来规范国际金融活动,国际合作并没有在维护国际货币体系的正常运作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经历了两次世界大战的洗礼和1929—1933年世界性经济大危机的冲击,国际货币制度早已满目疮痍,无法延续金本位神话。在充满了危机和混乱的国际环境中,各国也没有足够的时间和能力来解决国际金本位制的崩溃给国际金融秩序及国际经济贸易带来的紊乱局面和消极影响。但这段不堪回首的痛苦经历为战后建立一个更加美好的国际货币制度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和教训。[11]

  
  三、布雷顿森林体系

  
  (一)布雷顿森林协定

  
  1、签订背景

  
  在经历了两次世界大战和30年代大萧条的痛苦之后,各国已逐渐形成一种共识,即健全的国际货币制度和稳定的国际货币金融体系对世界贸易的扩展和经济的繁荣起到决定性的作用,在此背景下,努力实现国际货币合作已经成为了一种时代的要求。1942年至1943年间,在第二次世界大战胜负形势比较明朗的时候,英美等国便开始检讨两次世界大战和全球经济大萧条所带来的国际货币体系的混乱和无序,酝酿着建立一个新的国际货币制度。

  
  二次大战使帝国主义国家之间的实力对比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一方面,经历了战争的摧残,曾自称“日不落”的大英帝国受到了巨大的创伤,经济遭到严重破坏,国内工业发展严重滞后,出口份额锐减,对外投资收入显著减少,短期债务激增,黄金储备一落千丈,英镑失去了作为硬通货的地位,亦丧失了恢复坚挺的可能性。尽管如此,英镑区和帝国特惠制仍然存在,英镑仍然是一种主要的国际储备货币,伦敦依旧是一个重要的国际金融中心。因此,英国还在为竭力保持它的国际地位而不断挣扎。另一方面,战争结束时,美国的工业制成品占世界工业制成品的一半,美国的对外贸易占世界贸易总额的1/3以上,国外投资总额急剧增长。黄金储备高达200.8亿美元,约占资本主义世界黄金储备的59%。它已成为资本主义世界最大的债权国和经济实力最雄厚的国家,这就为建立美元的霸权地位创造了必要的条件[12]。综上,战后所重新确定的英美两国在国际经济、政治事务中的重要地位对布雷顿制度的谈判有重要作用,也基本奠定了国际金融制度谈判的基础。

  
  2、“怀特方案”和“凯恩斯方案”

  
  布雷顿森林协定是建立在英美两国战后有关货币金融制度的方案基础之上的,即美国财政部官员怀特提出的“怀特方案”和英国经济学家凯恩斯提出的“凯恩斯方案”。通过对20世纪30年代世界经济大萧条的深刻反思,并对两次世界大战爆发的深层次原因进行深入思考,怀特特别强调货币稳定的问题,并指出国际货币制度的不合理是导致战争爆发及全球经济衰颓的主要原因之一,如何构建并保障稳健的货币制度自然成为怀特方案的核心议题。美国政府经过仔细研究,三易其稿,最终于1943年4月公布国际稳定基金方案,即怀特方案。怀特方案的主要内容包括:1、会员国共同投资,组织汇兑稳定基金。该基金为会员国提供便利,以维持各国货币汇价的稳定,缓和各国对外收支不平衡,以及促进各国间贸易的发展及资本的流通[13]。稳定基金的资本完全由成员国交纳,各国以其分摊的配额向基金缴纳一定数额的款项,该款项需以黄金和本国通货来共同支付,各成员国的配额代表其最大程度的义务及提款权。各国因国际收支需要其他国家的货币时,可用本国货币和黄金向稳定基金购买。同时,亦应加强国际金融监管,保证稳定基金对各会员国提款行为的监督权。基金应设立基金理事会,理事会对成员国的配额使用情况进行监管并有权采取相应制裁措施。2、设立国际通货,名为尤尼塔斯(Unitas),各国货币的汇价以尤尼塔斯表示。尤尼塔斯为成员国的共同货币,基金可直接向需要提款的成员国提供尤尼塔斯。3、消除封锁帐户,签订双边结算协定,制定多边结算制度,以取代各国的外汇管制或使外汇管制成为不必要;排除成员国经常改变汇率的做法,对汇率改变加以限制。4、稳定基金对债权国和债务国的国内经济政策均具有干涉权,但在怀特建议的相关制度下,债权国的义务较轻,低于债务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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