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1年5月和7月连续爆发了旷日持久的美元危机,使得美元兑换黄金的平价体系再也无法得到稳定地维持。尼克松政府被迫于1971年8月15日宣布实行“新经济政策”,停止美元兑换黄金,并对进口增加10%的附加税。它不仅仅不再维持黄金与美元、美元与其他货币的稳定比值,并开始对国际支付加以限制。这就表明,美国已完全放弃了基金协定条款项下其所应承担的义务。“新经济政策”的实行直接导致了国际金融市场的紊乱,外汇市场上各国纷纷抛售美元,汇率波动剧烈,这就宣告了布雷顿森林体系所确定的美元与黄金的可兑换性告一段落。
1972年6月,在美元危机甚嚣尘上,国际金融市场一片混乱的情形之下,英镑又发生危机,英国政府不得已宣布英镑在外汇市场上实行自由浮动。随后,抛售美元、抢购德国马克和日元的浪潮日益加剧,布雷顿森林体系面临崩溃的威胁。各主要工业国家都已对美元实行共同浮动或单独浮动,固定汇率制已无法维持,于是支撑布雷顿森林体系的第二根支柱也完全倒塌了。
在国际金融市场极度混乱的情形下,十国集团也进行了紧急磋商,讨论解决国际货币危机的办法。经过四个多月的激烈讨论,迫于美国的压力,也同时出于稳定自身对外贸易和经济发展的考虑,十国集团终于在1971年12月10日勉强达成了一项妥协方案,即《史密森协定》。该协定规定:(1)美元对黄金贬值7.89%,对十国集团各国货币平均贬值10%,其他国家货币相应的对美元进行不同幅度的升值;(2)将市场外汇汇率的波动幅度从金平价上下的1%扩大到平价上下各2.25%;(3)在重新确定金平价之前,各国暂时设立中心汇率,用美元、特别提款权或其他基金组织会员国的货币表示。
《史密森协定》是继《布雷顿森林协定》之后,在国际货币体系经历了激烈动荡的情形之下,国际社会为稳定国际货币体系,促进世界货币金融和本国经济健康发展所达成的一项补充和妥协。正因为它只是对布雷顿森林体系进行部分上的修缮和补缺,也正是因为它是各国为解决燃眉之急而进行的暂时妥协,因此,它的缔结不免失之于草率,它只是对付美元危机的暂时性措施,并不能从根本上克服和完善布雷顿森林体系内在的弊端。
(四)《改革大纲》
在各成员国为改善国际货币体系而进行一系列国际合作的同时,基金组织内部也采取了相应的措施对布雷顿森林体系进行补救。1972年7月26日,基金组织成立“国际货币体系改革和有关问题委员会”,简称“二十国委员会”。“二十国委员会”在储备货币、汇率制度和国际收支调节等方面展开了长期的讨论,对国际货币改革进行了深入的探究。
经过近两年的时间,“二十国委员会”于1974年6月14日在华盛顿会议上达成协议,发表了一份《改革大纲》。其主要内容是:(1)确定主要储备资产。将特别提款权进一步发展成为主要国际储备;(2)实行稳定而可调整的汇率制度。在一般情况下,各国对于平价不应作不适当的变动,平价的修改要得到基金组织的同意,对即期汇率的变动只能限制在特别提款权汇率上下2.25%的幅度内。在特殊情况下,各国可以采取浮动汇率,但要有基金组织的授权;(3)改进国际收支调节机制。顺差国和逆差国要采取对称的调解措施,对国际收支调节担负共同的责任。
由于各会员国都奉行国家利益至上的原则,这在国际货币体系的协调中很难取得根本上的一致。因此,无论是十国集团达成的《史密森协定》,还是二十国集团起草的《改革大纲》,都只是在寻找一些妥协的办法来暂时缓和紧张局势,对国际货币体系进行枝节性的修补。但是,它对于在动荡时期稳定国际货币关系、促进国际货币合作、加深各国在国际社会中的责任意识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同时,为国际货币改革提出了新的设想,推动国际货币体系进行新一轮的改革。
(五)《牙买加协定》与《基金协定条款第二次修改案》
1976年1月,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国际货币制度临时委员会”在牙买加的首都金斯顿召开会议,讨论修订《国际货币基金协定》的条款。各国经过多次协商,终于达成《牙买加协定》。其主要内容包括:(1)浮动汇率合法化。各会员国可以自由选择汇率制度,因而固定汇率制与浮动汇率制可以同时并存。基金组织对各会员国的汇率政策行使监督权,缩小汇率波动幅度,各会员国也有义务与基金组织共同合作,来促进稳定有序的汇率制度;(2)黄金非货币化。废除黄金条款,使黄金和货币完全脱离联系,让黄金成为一种单纯的商品,各会员国的中央银行可按市价自由进行黄金的交易活动,各会员国与基金组织之间需用黄金支付的义务一律取消;(3)提高特别提款权的国际储备地位。在未来的货币体系中,应以特别提款权作为主要的储备资产,也就是把美元本位改为特别提款权本位;(4)扩大对发展中国家的资金融通。基金组织扩大信用贷款部分的总额,并将出售黄金所得收入拨充“信托基金”,用于援助发展中国家;(5)增加会员国的基金份额。
在《牙买加协定》发表之后,执行董事会即着手进行第二次修订国际货币基金协定的活动,修订的全部协定条款,包括了《牙买加协定》的主要内容。《国际货币基金协定第二次修正案》于1976年4月经表决通过,于1978年4月1日起生效。从此,国际货币体系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布雷顿森林体系告一段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