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表1的统计资料可见,在给出“死刑不会误判”的信息时,从总体上看,不论是法学者还是其他专业的学者,对受贿罪适用死刑的支持率都相当低,最低的达到4.7%,最高的也不过11.2%;相比之下,反对死刑的比率却相当之高,最低的也有88.8%,最高的则达到95.3%。具体而言,在四次调查中,法学者对受贿罪的死刑支持率分别是5.5%、5.8%、4.7%和6.0%,平均比率5.5%;反对死刑的比例分别是94.5%、94.2%、95.3%和94.0%,平均比率94.5%;其他学者支持对受贿罪适用死刑的比率分别是9.5%、9.8%、11.2%和8.9%,平均比值9.9%,反对死刑的比率分别是90.5%、90.2%、88.8%和91.1%,平均为90.1%,其支持与反对对受贿罪适用死刑的比率数字较之法学者同比平均分别高出或者低于4.4%。这从一个侧面说明,具有法学知识的学者与没有法学知识或者法学知识不多的学者相比,其他学者较之法学者更容易支持对受贿罪适用死刑;法学者在对受贿罪的死刑适用上则持相对比较慎重的立场和态度。也就是说,同样是学识渊博的学者,由于其各自的专业知识及其背景尤其是对死刑了解程度的差异,对受贿罪倾向于适用死刑的支持比率与“死刑知识”的多少呈现着一定的反比对应关系,对死刑知之较多的法学者在一般情况下支持死刑的比重相对较低,死刑知识相对较少的其他学者支持死刑的比重相对较大。除此之外,调查还发现,在不发生司法错杀的情况下,被调查人数的多少与受贿罪的死刑支持率之间存在着一定的对应关系,不论被调查的是法学者还是其他学者,似乎被调查的人数越多,其支持对受贿罪适用死刑的比率也越低:随着对法学者的调查人数由199人、224人、238人到297人,支持对受贿罪适用死刑的比率也分别变化为6.0%、5.8%、5.5%和4.7%;随着对其他学者的调查人数由303人、367人、399人到572人,死刑的支持率也分别由11.2%、9.5%、9.8%减少到8.9%。这一变化趋势是否意味着,随着被调查对象的数量增加,支持对受贿罪适用死刑的比率也呈现着递减的趋势,以及是否随着被调查对象的逐渐增多,其比值也越来越接近于实际情况,颇值得进一步深入研究。
在给出“死刑可能误判”的信息时,不论是法学者还是其他专业的学者,其对受贿罪适用死刑的支持率均呈现出一定的下降趋势。法学者在四次调查中的支持比率分别下降为2.1%、2.2%、1.7%和2.0%,平均值为2.0%,较之“死刑不会误判”时的平均比重下降了3.5‰;其他学者的支持比重分别下降为3.0%、2.8%、2.6%和2.1%,平均值是2.6%,较之“死刑不会误判”时的平均比重下降了7.3‰,这一数字与法学者的平均支持比例的下降幅度相比较大一些。同时,与在“司法误判”时死刑的支持比率下降的趋势几乎一致,不论是法学者还是其他专业的学者,他们反对将死刑适用于受贿罪的比率则呈一定的上升趋势。法学者在四次调查中的反对比率分别是97.9%、97.8%、98.3%和98.0%,平均比例98.0%,较之“死刑不会误判”时的反对比率高出3.5‰;其他学者在四次调查中的反对比率分别上升到97.0%、97.2%、97.4%和97.9%,平均是97.4%,较之“死刑不会误判”时的反对比率高出了7.3‰。这在一定程度上说明,其他学者与法学者一样都比较关注对受贿罪犯的“司法错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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