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技术上求准
人文社会科学的研究方法通常不强调技术规范,但法学方法论却有自己独特的技术性方法,包括法律整理方法和法律应用方法。法律整理方法有法规注释方法、法典编篡和法规汇编方法。法律应用方法有法律推理方法和案例分析方法。法规注释是要根据立法的原意和法学原理阐释法规的内容,它以准确、清晰和符合法学原理为标准。法典编篡是对某一法律部门的全部现行规范进行系统整理的一种立法活动。这种活动包括:整理现有的规范,废止、修改不适宜的部分,消除内部矛盾,制定新的规范,填补空白,进行规范协调等具体工作,使该法律部门的全部规范形成一个基于共同原则、具有内在联系的统一体。这样具有重大意义的立法活动只能由国家立法机关进行,在技术上与立法具有同样的严格的要求。法律推理是对法律命题的一般逻辑推理,常用的方法是演绎推理、归纳推理和类比方法,它是逻辑学在法学中的运用。案例分析是法学理论的运用,同时又能为法学研究现实社会的新问题开拓视野。
法学研究的准确性要求来源于法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作为社会生活的行为规范的法律,只有准确性才能保证其普遍适用性。经济学揭示的经济规律是客观存在的,人们采用各种方法进行摸索,为的是找到它的准确性所在,然而至今还没有完全找到,因此,经济学研究是不可能一开始就要求准确的。而管理学是具有权变性的学科,它的理论因地制宜,不能要求具有普遍适用性。尽管管理学家在寻求普遍适用的理论,但它的普遍性是相对的。
2、法学方法论的规范性对其他学科的影响
作为研究法律和法律现象的法学方法论,通过对法律的作用间接影响着社会其他各个领域。
法学的方法论体系大体上可以区分为法学方法和法律方法两个方面,法学方法旨在解释法律的意义世界,追求法学的真理,具有法学认识论的工具性作用,其实践面向能力较低,它只能解释世界,而不能够直接转化为改造世界的手段。法律方法则是一种具有积极的实践指向的范畴,在司法活动中是“成文法向判决的转换的方法”,在一般社会活动中,它指导人们掌握法律知识,运用法律手段指导自己的行动,或者约束其他人的行动。因此,法学方法论对其他学科的影响的不是法学研究方法部分,而是法律适用方法,或称为法律方法的部分,它是法学感应社会实践对法学理论的回应的途径,更是人们运用法律武器实现自我目标的工具。
法律方法的内容大体上涉及到法律思维方式、法律运用技能和一般法律方法三个层面。法律思维主要是指根据法律进行思维,用法律作为衡量事物的标准,探索事物的法律意义。法律技能,从其正面来看,应是站在维护法治的角度,在法律范围内解决纠纷,调整各种冲突的社会关系。法律的一般方法是在此基础上的一种延伸,如法律推理主要是指根据法律进行推理、法律解释主要是根据法律进行解释等 。需要运用法律方法的,除了司法机关以外,还有个人及各种社会组织。管理学,尤其是企业管理,明确地将法律方法作为管理方法进行着研究,法律方法无可回避地是企业组织的管理方法之一。管理者需要学会法律的思维方式、运用技能和一般法律方法,如果管理者没有经过法律的专门训练,它也要借助法律专业人才实现以法律方法管理企业的效果。不仅如此,企业管理模式的转变和发展还向立法及法学研究提出新的课题,促使法学研究面向管理实践。
本部分小结:
学科是为了实现专门化研究而人为划分的,作为科学体系中的不同分支,它们的研究资源来自社会,研究的目的也是回归社会,因此不同学科之间本来就有统一性,只是某些学科之间的联系较于其他学科的联系更为密切。经济学、管理学和法学之间的密切联系体现在以下几点:
首先,三学科在功能上具有天然的连贯性,经济学重分析、管理学重实践、法学重制约,其为社会服务的最终目的要通过相互依赖才能实现;
其次,三学科在方法论上具有可借鉴性,规范分析方法和实证分析方法在这三种学科当中都有利用,只是在不同学科鉴于目的的需要而有不同的侧重。
第三,三学科在价值理念上都追求公平与效益,只是它们在不同学科当中有的呈现显性,有的呈现隐性。
第四,三学科的研究对象归根到底是人类的社会活动,经济、管理与法律在人类活动中是紧密联系的,这决定了三学科的运用也是不可分离的。
只有以务实精神时常其他学科为参照系,各学科的研究才不至于走上玄而又玄的形而上学的道路。然而,学科融合不等于学科混合,而是一种有严谨理论指导下的教育和科学研究的方法。在目标管理模式的引导下,摘取不同学科中的有用素材组成有机的知识结构传授给学生,这是本文最终想要表达的倡议。
【注释】 1高核著《管理学与经济学的融合与发展》,云南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4年1月,第21卷第一期,第121页。 2 刘文静著《论行政法学与行政管理学的互动关系》,载于《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2年5月第39卷第3期,第112页。 3 樊耘、李随成、齐捧虎主编《管理学》,陕西人民出版社2001年8月出版,第5页。 4]理查德 A 波斯纳著《法律的经济分析》(上),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79年6月第一版,第22页。 5罗伯特考特、托马斯尤伦著《法和经济学》,上海三联书店1991年第1版,第1页。 6前揭书,第31页。 7李龙主编《法理学》,人民法院出版社与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年9月出版,第245页。 8罗授权、卓岩编著《经济学原理》,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4年,第一版,第22页。 9 曾繁正等编译,哈佛大学行政管理学院教程《经济管理学》,红旗出版社1998年10月第一版,第271页。 10陈孟熙主编《经济学说史教程》,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年9月出版,第94页。 11转引自前揭《经济学说史教程》,第125页。 12 王国成、王文举主编《阶梯西方经济学》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2000年出版,第44页。 13同上书,第327页。 14 樊耘、李随成、齐捧虎主编《管理学》,陕西人民出版社2001年8月出版,第121—136页。 15肖世明著《经济学与管理学研究方法比较》,《亚太经济》2004年第4期,第72页。 16樊耘、李随成、齐捧虎主编《管理学》,陕西人民出版社2001年8月出版,第162页。 17汪态贤、胡平仁主编《法学绪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年7月出版,第31页。 18李龙主编《法理学》,人民法院出版社、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4年3月第二版,第130页。 19 肖世明著《经济学与管理学研究方法比较》,《亚太经济》2004年第4期。 20 黄竹胜著《法律方法与法学的实践回应能力》,《法学论坛》2003年第1期 ,第104页。
【参考文献】著作类
1、袁振国主编《当代教育学》,教育科学出版社2004年出版。
2、周世中、倪业群等著《法学教育与法科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中国法制出版社2004年5月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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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乌家培著《经济学与管理学的关系》,《管理科学学报》2000年第3卷第2期。
8、樊耘、李随成、齐捧虎主编《管理学》,陕西人民出版社2001年8月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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