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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法之间──子思学派法家思想特征试析

  另外,子思学派的思想也有着深刻的时代特征。战国中期族群、家族尚有相当的势力,各诸侯国的专制集权政治体系渐渐成形但尚未全面确立。各诸侯国的在重视伦理孝悌、亲爱亲族的同时,开始转向注重驱使民众勇于耕战、怯于私斗,试图通过建立强大的中央集权以求在纷争的时代胜出。这正如学者所认为的那样,在这种旧制度全面崩坏,诸侯各凭其实力坐大的局面下,儒家最初的政治主张根本行不通。各国统治者所需要的,是如何巩固并加强自己既得利益和权力的政治学说。儒家中实际参政的人则不能不适应统治者的需要而改变孔子的初衷,向现实妥协,这无疑是导致思想转变的重要原因。法家则是由儒家当中分化出来的一批从现实功利出发的人,其政治主张则完全根据统治者的需要提出。处于战国中期子思学派的思想正好打上了这个转型时代的烙印。这个转型时代的学派,其诸多思想处于继续发展与不确定阶段,这可能也是子思学派随着向其它各支学派演化,而隐没于理应成为后世学者关注点的重要原因吧。
  
【注释】作者简介:邓建鹏,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讲师。
《史记》卷四十七《孔子世家》
《韩非子.显学第五十》
蒙文通:《古史甄微》,巴蜀书社1987年版,第233页。
蒙文通:《古史甄微》,巴蜀书社1987年版,第232页。
蒙文通:《古史甄微》,巴蜀书社1987年版,第234页。
参见魏启鹏:《〈尸子〉与子思之学》,收录于《郭店楚简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集》,湖北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636-641页。
有关商鞅与尸子间的师承关系,近人钟泰曾云:尸子名佼,其书今犹有存者。其言:“臣天下,一天下也。一天下者,令于天下则行,禁焉则止。桀纣令天下而不行,禁焉而不止,故不得臣也。”又言:“益天下以财为仁,劳天下以力为义,分天下以生为神。修先王之术,除祸难之本,使天下丈夫耕而食,妇女织而衣,皆得戴其首,父子相保。此其分万物以生,益天下以财,不可胜计也。”与商君之崇法令,重农战,颇多合者。然则商君之说,固亦有所师承欤!参见钟泰:《中国哲学史》,辽宁教育出版社1998年3月第1版,第36页。
祝瑞开:《先秦社会和诸子思想新探》,福建人民出版社,1981年,页138。
该书现在流传的为汪继培辑本,收录于《二十二子》,可参看。
《尸子.分篇》
《尸子.发蒙篇》
按,子思师事曾子一事曾受到后来学者怀疑。然而《孟子》卷八《离类下》云:“曾子、子思同道。”《孔丛子.抗志》等篇记有曾子之子曾申从子思问学。王锦民认为子思是否师曾子,不妨碍曾子、子思学术上之近似,曾子、子思出于一系可以信从。说详王锦民:《古学经子──十一朝学术史新证》,华夏出版社,1996年,页194。
吴起学于曾子一说另见《吕氏春秋.仲春纪.当染》。
参见荆门市博物馆:《郭店楚墓竹简》,文物出版社1998年版。
吴起所事鲁君即鲁穆公一说,参见钱穆:《先秦诸子系年》,中华书局1985年,页161。
有关子夏、吴起及吴起弟子师承关系的探讨,参见刘忆江:《说儒──兼论子夏学派的历史地位》,载《中国社会科学季刊》第2卷,1993年5月,第116-117页。
参见郭沫若:《十批判书》,东方出版社1996年3月第1版,第337页。
参见杨鹤皋(编著):《新编中国法律思想史》,安徽大学出版社1997年8月第1版,第117页。
从子思问学者有曾申、申详、县子、羊客、鲁穆公、费惠公、子上等人,他们组成了子思学派的团体。详见魏启鹏:《〈尸子〉与子思之学》,收录于《郭店楚简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集》,湖北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636-641页。
梁启超:《先秦政治思想史》,浙江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第141-142页。
著名史家钱穆在言及法家之儒学源流时,亦只提及吴起、李悝等人而已,如其认为:“人尽夸道(商)鞅政,顾不知皆受之于李(悝)、吴(起)。人尽谓法家原于道德,顾不知实渊源于儒者。其守法奉公,即孔子正名复礼之精神,随时势而一转移耳。”参见钱穆:《先秦诸子系年》,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211-212页。当前学界对于子思学派法家思想的忽略,可以参见国内各个版本的中国法律思想史教材。新近文章,可参见高仰光:《儒法家、道法家及其合流──论法家思想的儒道渊源》,载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律史研究所(编):《中西法律传统》(第二卷),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10月第1版,第221-239页;何新:《法家之学源出儒家》、《子夏与变法经世的“西河学派”》,载何新:《孔子论人生》,时事出版社2003年3月第1版,第13-21页。
说参蒋伯潜:《诸子通考》,浙江古籍出版社1985年版,第327页。
参见《后汉书》卷四三《朱晖传附孙穆传》。
《史记》卷四十七《孔子世家》
姜广辉:《郭店楚简儒家文献研究的参考坐标》,收录于庞朴 等著:《郭店楚简与早期儒学》,台湾古籍出版有限公司2002年5月初版,又载http://www.jianbo.org/wssf/jiang3.htm,访问时间:2003年12月21日。关于《中庸》一文,自古争论很多,有人认为文中有“子曰”的部分为孔子门人所记,文中“子曰”以外的部分为子思之言,参见梁涛:《郭店楚简与〈中庸〉》,载《台大历史学报》2000年第二十五卷。
宋代汪晫辑《子思子全书》一卷,除《中庸》外,余皆采自《孔丛子》。
如朱熹在《孝经刊误》,附记云:“《孔丛子》亦伪书,而多用左氏语者”。文载《朱文公文集》卷六十六。同样,法律史学家瞿同祖在《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一书中数次征引《孔丛子》,同时将之视为伪书而持谨慎态度,但又认为《孔丛子》中的相关论述有一定的事实依据、合乎情理,并非空穴来风。参见瞿同祖:《瞿同祖法学论著集》,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年9月第1版,第317页注(3)及注(6)、第335页注(3)、第339页注(4)。
蒙文通:《古史甄微》,巴蜀书社1987年版,第233-234页。
参见李学勤:《竹简〈家语〉与汉魏孔氏家学》,载《孔子研究》1987年第2期。
《隋书》卷三二《经籍志一》云:“《孔丛》、《家语》,并孔氏所传仲尼之旨。”
参见瞿同祖:《瞿同祖法学论著集》,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年9月第1版,第339页注(4)。
有关郭店楚简内容可参:荆门市博物馆:《郭店楚墓竹简》,文物出版社1998年版。
有关目前诸家学者对这方面的考证,详参姜广辉:《郭店楚简与〈子思子〉──兼谈郭店楚简的思想史意义》,收录于《郭店楚简研究》,辽宁教育出版社1999年版,第81-92页;姜广辉:《郭店儒简研究的参考座标》,收录于庞朴 等著:《郭店楚简与早期儒学》,台湾古籍出版有限公司2002年5月初版,第13-23页。邓建鹏:《〈唐虞之道〉的民本思想》,《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9年第5期;邓建鹏:《楚地心性学与郭店儒家简及子思之学南传探析》,收录于庞朴 等著:《郭店楚简与早期儒学》,台湾古籍出版有限公司2002年5月初版,第123-127页;杨儒宾《子思学派试探》,收录于《郭店楚简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集》,湖北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606-623页;李景林:《从郭店简看思孟学派的性与天道论──兼谈郭店儒家类著作的学派归属问题》,收录于《郭店楚简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集》,湖北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575-576页;郭沂:《〈中庸〉·〈子思〉·〈子思子〉──子思书源流考》,收录于庞朴 等著:《郭店楚简与早期儒学》,台湾古籍出版有限公司2002年5月初版,第80-81页。
以上二书均见于上海古籍出版社“诸子百家丛书系列”,1990年版。
该分类方式部分参考了郭沂:《从郭店竹简看先秦哲学发展脉络 》,文载http://cstschool.cbe21.com/xueke/history/1sxdt/kaogu/0003.htm,访问时间:2003年12月21号。
参见余英时:《中国传统思想的现代诠释》,江苏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第93-94页。
《子思子.过齐》
《春秋繁露.保位权》
子思在郭店楚简《唐虞之道》篇中亦提出:“爱亲忘贤,仁而未义也。尊贤遗亲,义而未仁也。”这一“尊贤”、“亲亲”并重的思想与孔子崇“亲亲贵贵”有很大区别,另参魏启鹏:《德行校释》“序一”,巴蜀书社1991年版,第3页。
蒙文通:《古史甄微》,巴蜀书社1987年版,第234页。
《韩非子.五蠹第四十九》
比如《韩非子.有度第六》云:“故当今之时,能去私曲、就公法者,则民安而国治;能去私行、行公法者,则兵强而敌弱。”《韩非子.饰邪第十九》云:“禁主之道,必明于公私之分,明法制,去私恩。”《韩非子.和氏第十三》云:“商君……塞私门之请,而遂公家之劳。”《韩非子.诡使第四十五》云:“夫立法令者,以废私也,法令行而私道废矣。”《慎子.威德》云:“凡立公,所以弃私也。”《慎子佚文》云:“法之功莫大使私不行,君之功莫大使民不争。今立法而行私,是私与法争。”《商君书.修权第十四》云:“是故明王任法去私,而国无隙蠹矣。”
瞿同祖持相近观点,参见瞿同祖:《瞿同祖法学论著集》,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年9月第1版,第339页注(4)。
钱穆:《先秦诸子系年》,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212页。
杨华:《先秦礼乐文化》,湖北教育出版社1997年版,第275-276页。
参见钟泰:《中国哲学史》,辽宁教育出版社1998年3月第1版,第39页。
据钱穆考证,子思卒于公元前402年,孟子生于公元前390年,两人不可能相对答。参见钱穆:《先秦诸子系年通表》,载钱穆:《先秦诸子系年考辨》,上海书店《民国丛书》第三编(2)1991年12月第1版(据商务印书馆1935年版影印),第100-101页。另,孟子曾对梁惠王说:“王!何必曰利?亦有仁义而已矣”(《孟子.梁惠王上》)。以此对证《孔丛子》中孟子“反利”思想当符合一般逻辑。此当为子思学派将该派学说附会于二人之对话。
参见郭沂:《孟子车非孟子说——思孟关系考实》,载《中国哲学史》2002年第3期。
利民思想在《唐虞之道》中亦有所反映,参见邓建鹏:《〈唐虞之道〉的民本思想〉》,《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9年第5期。
蒙文通:《古史甄微》,巴蜀书社1987年版,第234页。
孟子亦是子思学派的重要传承人,历史上的思孟学派的性善说最后在孟子那得到发扬与光大。关于其与子思的学术渊源,《史记》卷七十四《孟子荀卿列传》云:孟轲,……受业子思之门人。《索隐》王劭以“人”为衍字,则以轲亲受业孔伋之门也。《汉书.艺文志》则谓:(孟子)名轲,邹人,子思弟子,有《列传》。
参见《坊记》相关行文。
《子思子.过齐》
《表记》
《商君书.更法第一》
《孔丛子.巡守》
《缁衣》
说参李学勤(主编):《礼记正义》,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1509页。
说参李学勤(主编):《礼记正义》,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1509页。
蒙文通:《古史甄微》,巴蜀书社1987年版,第233-234页。
《荀子.非十二子》
说参李学勤(主编):《礼记正义》,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1516页。
《后汉书.袁昭传》李贤注引述《子思子》曰:“兔走於街,百人追之,贪人具存,人莫之非者,以兔未定分也。积兔满市,过者不顾,非不欲兔也,分定之后,虽鄙人不能争。”同文见于《商君书.定分第二十六》:“一兔走,百人逐之,非以兔也。夫卖者满市而盗不敢取,由名分已定也。故名分未定,尧、舜、禹、汤且皆如骛焉而逐之;名分已定,贫盗不取。今法令不明,其名不定,天下之人得议之,其议人异而无定。”又见于《吕氏春秋.慎势》:“慎子曰:今一兔走,百人逐之,非一兔足为百人分也,由(分)未定。由(分)未定,尧且屈力,而况众人乎?积兔满市,行者不顾,非不欲兔也,分已定矣。分已定,人虽鄙,不争。故治天下及国,在乎定分而已矣。”再见于《守山阁丛书.子部.慎子佚文》:“一兔走街,百人追之,贪人具存,人莫之非者,以兔为未定分也。积兔满市,过而不顾,非不欲兔,分定之后,虽鄙不争。”
]参见刘忆江:《说儒──兼论子夏学派的历史地位》,载《中国社会科学季刊》第二卷(1993年5月),第11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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