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知识的进步伴随着人类对自身局限性的认识,也伴随着对世界之随机性和解释理论之不完备性的认识。哥德尔定理的出现是人类心智史上的重大事件之一,正是它给了严格决定论以致命的一击。哥德尔定理是元数学一证明论的最重要成果,它的主要内容,用自然语言来表述即:从元理论的角度看,如果一个公理集是递归集并与能产生自然数论的形式系统是一致的,那么它是不完备的,它不能揭示它的一个模型一自然数集中的全部真命题,并且也不能证明其自身的无矛盾性。它揭示了在有解释者参与的解释过程中不可避免的随机性和不完备性。在此前后,海森堡在物理学领域、波普尔和迈克•博兰尼在科学哲学领域、马克斯•韦伯在社会学领域、哈耶克在经济学和社会理论领域都对人类理性的完备性以及知识形态的唯一性提出了置疑和挑战。
哈耶克的社会理论与韦伯的思想有着许多相似之处,只是韦伯的着眼点是人的社会行动,而哈耶克则直接探讨行动背后的知识支援。在研究韦伯思想的过程中,Lachmann发现:在韦伯对习惯、常规和法律等制度的研究中,可以发现这样一种思想:
一种制度为许许多多的行动者提供了一种确定其行动取向的资源。它使得他们得以通过迈向一个共同的路标而协调彼此的行动……。这种制度的存在对于文明社会来说是至关重要的。它使得我们当中的每一个人都可以依靠和利用无数个其他人的行动,而这些人的个人目的和计划我们是无从得知的。这种制度是社会的关节点,它协调着成千上万人的行动,使他们不必去获取和吸收关于其他人的详细知识,也不必形成关于其他人的未来行动的明确预期。[11]
这种关于制度或规则体系与个人的社会行动之间关系的论述与哈耶克基于“无知”概念而形成的社会秩序观极为相似。而哈耶克本人在这一方面的论述则更为细致和繁复。邓正来先生对哈耶克在不同时期的知识观的分析为我们提供了一种理解此一重要问题的指南。
哈耶克本人乃是从其知识论出发来建构自己的社会理论的,他关于社会秩序的观点也由于其思想发展的不同时期所持有的知识观的不同而发生着微妙的变化。邓正来先生在“知与无知的知识观”一文中详细考察并令人信服地阐明了哈耶克在其长达60多年的学术生涯中对自己关于知识的理论的两次重大的修正或拓深。这一研究在打破同质性的“哈耶克知识论”的同时,也打破了同质性的“哈耶克社会理论”。在“哈耶克研究”的学术脉络内,上述论文的理论意义还在于:它消解了许多研究者由于把“哈耶克思想”视为一个同质性的整体而在其中发现的许多紧张或矛盾,比如Chandrmn Kukathas所认为的哈耶克思想中所体现的两种哲学态度之间的矛盾[12]、 Norman Barry所指出的哈耶克的“批判性理性主义”与“某种宿命论,即认为我们必须等待进化来宣布它的最终裁决”之间的矛盾[13]以及ViktorVanberg所宣称的哈耶克的理性自由主义与进化论的不可知论之间的紧张[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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