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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与人的社会行动

  上述关系和过程是在一种下意识(unconsiousness)的状态下形成并存在的。如果要扭转或改变它,就必须对知识生产和知识消费的过程本身进行一种知识社会学的反思。我们看到,邓正来先生在他的写作过程中始终保持着一种反思的立场。他不是把反思对象化为一种研究课题,而是将其作为一种研究的态度和方法。在《自由与秩序》一书中,这种反思具体表现为对经由“印象式”阅读而形成的“印象式”捍卫或“印象式”否定的揭示和批判以及在自己的研究中保持的对这种阅读方式的警醒。出于对这样一种智识努力的尊重,我们完全应当以同样的态度和方式来对待他本人的作品。而一旦我们确定了这样的阅读态度,我们便会发现,邓正来先生其实为读者选择是否全面阅读其作品提供了一种非常“经济”的途径——他在每一本书的“自序”部分都言简意赅地陈述了自己所欲讨论的问题以及所欲借助的知识资源。《国家与社会》“自序”中的一段话为我们全面理解他多年以来的学术研究工作提供了非常明确的线索:
  据此,我确立了自己的研究论题或者说试图通过学术研究而回答的问题——转型时期的中国社会秩序问题,亦即构成中国转型进程之基础的三种知识系统(以中国差等结构为依归的文化传统、以全权国家为依归的新传统和百年来因变革而传入的西方文化传统)以及这些知识系统赖以为基的结构性基础,在社会行动者的行动和选择过程中所呈现出的紧张、冲突和融合;进而在分析和研究这些问题的过程中,透过对转变成“学术性常识”的理论、分析性概念和框架的反思和批判,而建构一种可能解释这些问题的理论分析框架;这是一种社会理论的努力,然而却不应当被简单地归于西方启蒙以后而形成的以“现代性”为特征的学科划分下的任何学科研究,它毋宁是一种不应被称为“综合性”的综合性理论研究。[1]
  循着这一线索,我们可以非常清楚地看到,前述三部文集中包含的全部论文都是从不同的视角、以不同的方式对上述问题进行的持续性探究。这一问题之所以能够为如此多样化的研究进路开放出拓深和求解的可能性,乃是因为它并不是一个“给定”的课题,而是研究者自己建构出来的研究对象[2]。这种说法包含以下几方面的含义:
  首先,这一“研究论题”不是存在于经验世界中的“实体”。应当看到,上述“自序”是《国家与社会》一书中最后成形的作品,因此,这一“研究论题”也不一定是一开始就为作者所明确意识到的。如果考虑到该书形成过程的时间跨度,我们便能够“同情式地理解”其中的某些论文无法纳入这一“研究论题”的事实。尽管“建构中国的市民社会”和“市民社会与国家”等两篇文章在某种程度上是把“市民社会一国家”这种二元架构作为一种形成于西方并“应当”移植到中国的“社会实体”而加以研究的,但作者在后续的研究中、特别是在“国家与社会——中国市民社会研究的研究”一文中,已经对此前的研究进行了反思,并明确指出了研究“市民社会会”问题的两种现有的方式,即:将市民社会作为一种“社会实体”的研究方式以及将市民社会作为一种“解释模式”的研究方式。在此基础上,邓正来先生并没有选取其中的一种研究方式而否定另一种研究方式,而是结合中国社会的具体情境分析了这两种论式所赖以产生的社会条件以及它们各自的理论局限性。通过这种研究,邓正来先生逐渐发现了知识生产活动本身的重要意义,并建构出了上述“研究论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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