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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举社会及其终结——秦汉至晚清历史的一种社会学阐释(六)

  需要提到的另一点是∶传统中国社会不仅始终是等级社会,也始终是少数统治。当然,这也可以说是前者题中应有之义。官员阶层始终只占中国人口中一个极小的比例,一般仅一万多人,最多也不过数万,即便加上“士人”阶层,甚至包括低级的士人──生员,连同所有这些人的家属,总数也不过百万,常常还不到人口总数的百分之一,甚至千分之一。明末清初顾炎武估计中国生员的总数是50万人;21 张仲礼估计到十九世纪太平天国之前的生员总数约为74万,占当时全国人口的0.18%;太平天国之后的生员总数约为91万,占当时全国人口的0.24%,加上来自其他途径(主要是捐纳)的人员,整个中国绅士阶层的总人数在太平天国前约为110万人,太平天国后约为140万,仍然不到当时中国人口的1%,即便加上他们的家属(以每户绅士家庭5人计),太平天国后平均也还是不到总人口的3%。22
  这一等级社会和少数统治的事实是相当清楚地为统治阶层所意识到,并予以支持和赞许的,即便在那些相当开明、近人许为有“民主意识”的士人那里也是如此。23 传统社会的某种平衡在正常情况下也就有赖于一种上层对开放性的接受和下层对等级性的认可。上层的精英可从一种权力、财富、声望的等级结构中得到满足,下层潜在的精英则因这种等级结构并不对他们封闭而抱有希望,至于下层的大多数民众则几可以说与此无关,他们主要期望的是丰衣足食和安居乐业。毕竟,并不是所有人都有在政治上飞黄腾达的心愿或者才能;也不是人才都集中到政治领域才能够国泰民安。24 在古人那里,社会之需有等级,统治层宜人少经常是从功能主义立论,我们兹引一位并非“卫道者”形象的人物──袁枚的一段话为结,以示这种少数统治的思想是近代以前知识阶层的共识∶
  士少则天下治,何也?天下先有农工商,后有士。农登谷,工制器,商通有无,此三民者养士者也。所谓士者不能养三民,兼不能自养也。然则士何事?曰,尚志。志之所存及物甚缓,而其果志在仁义与否,又不比谷也、器也、货之有无也,可考而知也,然则何以重士?曰,此三民者,非公卿大夫不治,公卿大夫非士莫为,惟其将为公卿大夫以治此三民也,则一人可以治千万人,而士不可少正不可多。25
  亦即“士”从社会功能上正不可少,而从人数上正不可多。26
【注释】  1 黄留珠∶《秦汉仕进制度》,西安∶西北大学出版社1985年版,页142-143。

2 阎步克∶《察举制度变迁史稿》,沈阳∶辽宁大学出版社1991年版,页26。

3 同上书,页180-188。

4 毛汉光∶“中国中古社会史略论稿”,《历史语言研究所刊》,第47本第3分,页365-380。

5 孙国栋∶“唐宋之际社会门第之消融”,载《新亚学报》第4期(1959年8月)。陈义彦有一文“以布衣入仕情形分析北宋布衣阶层的社会流动”,载《思与言》第9卷第4期,可惜未能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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