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货币基金协定变革的必要性
于浩龙
【摘要】国际货币基金协定是当今国际货币法的主要构架,在次之下建立了国际货币秩序。近年来,国际货币领域风波不断,危机四起,协定正面临着挑战。联系现今的行使基金协定存在四个缺陷。一是,调整规划缺少灵活性,全面性,对成员国不能适用;二是缺乏相应的反危机机制,危机下的资本自由流动制度,自由汇率制度暴露了协定的问题,并且基金组织也要完善相应的功能;三是欧元的出现给国际储备制度带来了新的问题,同时讨论了特别提款权的问题;四是缺乏完善的监管制度。从这些方面来看基金协定修改是很必要的。
【关键词】缺陷,国际收支,金融危机,监管
【全文】
作为当代国际经济秩序三大支柱之一的<<国际货币基金协定>>(Agreement of the International Monetary Fund )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在半个多世纪的历程中,对世界经济做出了举足轻重的贡献。协定自1945年协定生效以来,历经三次修订,不断完善,构建了当代国际货币体系的框架,使二战后的各国经济得以迅速恢复,并得到历史上从未有过的经济腾飞。基金协定使战后国际货币金融出现相对稳定的局面,以一种国际制度的形式缓解了一些国际收支方面遇到的困难,促进了资金融通和调节,使国际财政支持成为世界各国发展的一个有利条件。协定所确定的国际收支平衡制度、国际储备制度、汇率的国际安排制度、外汇管制规则四大经济制度以及对他们的监管合作机制,为整个国际货币关系提供了具有广泛法律效力的国际法规范和体系。基金的各项制度为各国平衡收支,促进经济贸易发展起到了巨大作用。
虽然基金的作用是显著的,但基金以及整个布雷顿森林体系,由于得自美英的妥协和发达国家利益这一时代特色而带有明显的局限性。表现为没有用全局的发展的观点来制定世界性货币规范,而是基本根据美国提出的方案。而后的三次修订也基本是由发达国家主导,使得国际货币领域中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的矛盾仍得不到解决。在经济上,自90年代以来,墨西哥金融危机,巴林银行倒闭,东南亚金融危机接踵而来,使得国际货币领域危机骤起,更为严重的是资本跨国流动的频繁给各国带来的恐慌。
现实中的这些问题证明,协定已不能适应时代的需要,不得不做出修改以弥补自身的缺陷。基金的这些缺陷是:(1)收支调整规划的缺陷;(2)反危机职能的缺陷;(3)国际储备的缺陷;(4)监管的缺陷。